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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君子曰:“《志》所谓?多行无礼,必自及也?,其是之谓乎!”
[疏]“季孙”至“谓乎”。
○正义曰:不以道取为略。今律“略人”,略卖人是也。季孙言“略”,令匠庆略他木也。官非无木可用,意欲不成其丧,谓木不顺其意,怒庆此请,令略木为之也。匠庆又忿季孙未必无木可用,故取季孙之槚。其意言遣我略人,我止略女。季孙令之为略,匠庆奉命而略,虽自被略,不得止之。季孙此议,自是无礼也,被匠庆略木,是自及也。君子言古之志记,所谓“多行无礼必自及”者,其季孙之谓乎。而《释例》论此云:“议从略,贱彼。”自是解正义之语,与此不以道取为略别也。
冬,公如晋听政。受贡赋多少之政。晋侯享公,公请属鄫。鄫,小国也,欲得使属鲁,如须句、颛臾之比,使助鲁出贡赋。公时年七岁,盖相者为之言。鄫,今琅邪鄫县。○句,其俱反。颛音专。臾,羊朱反。比,必二反。相,息亮反。
[疏]注“鄫小”至“鄫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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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附庸,附大国耳。鄫乃子爵,而欲得属鲁者,春秋之世,小国不能自通,多附於大国。二十七年,齐人请邾,宋人请滕。邾、滕犹尚附人,况鄫又小也。故杜譬之如须句、颛臾之比。须句亦子爵,使助鲁出贡赋耳。时公年七岁,未能自谋,盖国内共为此计,使相者代公言之。
晋侯不许。孟献子曰:“以寡君之密迩於仇雠,而原固事君,无失官命。晋官徵发之命。
[疏]注“晋官徵发之命”。
○正义曰:二年,郑子驷以君初丧,云“官命未改”。此鲁以国小赋重,恐失官命。二者官命虽同,而主意有异。故杜彼以未葬解之,此以徵发解之。观文为说。
鄫无赋於司马,晋司马又掌诸侯之赋。为执事朝夕之命敝邑,敝邑褊小,阙而为罪,阙,不共也。○朝夕如字。褊,必浅反。
共音恭。寡君是以原借助焉。”借鄫以自助。○借,子亦反,注同。晋侯许之。为明年叔孙豹、鄫世子巫如晋传。
楚人使顿间陈而侵伐之,故陈人围顿。间,伺间缺。○间陈,间厕之间。伺音司。间音闲,又间厕之间,又如字。
无终子嘉父使孟乐如晋,无终,山戎国名。孟乐,其使臣。○使臣,所吏反。因魏庄子纳虎豹之皮,以请和诸戎。欲戎与晋和。
庄子,魏绛。晋侯曰:“戎狄无亲而贪,不如伐之。”魏绛曰:“诸侯新服,陈新来和,将观於我。我德则睦,否则携贰。劳师於戎,而楚伐陈,必弗能救,是弃陈也,诸华必叛。诸华,中国。戎,禽兽也。获戎失华,无乃不可乎?《夏训》有之曰:?有穷后羿。?”
夏训,《夏书》。有穷,国名。后,君也。羿,有穷君之号。○夏,户雅反,下注皆同。羿音诣。
[疏]注“夏训”至“之号”。
○正义曰:《夏书·五子之歌》云:“太康尸位以逸豫,政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厥第五人御其母以从,五子咸怨。”述大禹之戎以作歌,其一曰《皇祖有训》,是大禹立言以训后,故传谓此书为“夏训”也。羿居穷石之地,故以穷为国号,以有配之,犹言有周、有夏也。后,君也。穷国之君曰羿,羿是有穷君之号。
公曰:“后羿何如?”怪其言不次,故问之。对曰:“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禹孙大康,淫放失国,夏人立其弟仲康。仲康亦微弱。仲康卒,子相立,羿遂伐相,号曰“有穷”。鉏,羿本国名。○鉏,仕居反。大音泰。相,息亮反,下及注同。
[疏]注“禹孙”至“国名”。
○正义曰:《夏本纪》,禹生启,启生大康,是禹孙也,为羿所距。《书序》云“大康失邦”,是为淫放失国也。《本纪》又云:
“大康崩,弟仲康立。”《尚书·胤征》云:“惟仲康肇位四海。”孔安国云:“羿废大康,而立其弟仲康为天子。”则仲康,羿之所立,但羿握其权,仲康不能除去之耳。哀元年,传称“有过浇杀斟灌以灭后相”。相依斟灌,故浇灭之。是相立为天子,乃出依斟灌。则相之立也,盖亦羿立之矣。此传言羿代夏政,云“不修民事”;寒浞杀羿,言取其国家,则羿必自立为天子也。当是逐出后相,羿乃自立。相依斟灌、斟寻,夏祚犹尚未灭,盖与羿并称王也。及寒浞杀羿,因羿室而生浇。浇已长大,自能用师,始灭后相。相死之后,始生少康。少康生杼,杼又年长,已堪诱豷,方始灭浞而立少康。计大康失邦及少康绍国,向有百载,乃灭有穷。据此传文,夏乱甚矣,而《夏本纪》云:“仲康崩,子相立。相崩,子少康立。”都不言羿浞之事,是马迁说之疏也。
恃其射也,羿善射。
[疏]注“羿善射”。
○正义曰:《尚书》云:“大康尸位以逸豫。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孔安国云:“羿,诸侯名。”杜云:“有穷君之号”,则与孔不同也。“羿善射”,《论语》文也。《说文》云:“羿,帝喾射官也。”贾逵云:“羿之先祖,世为先王射官,故帝喾赐羿弓矢,使司射。”《淮南子》云:“尧时十日并出,尧使羿射九日而落之。”《楚辞·天问》云:“羿弹日?乌焉解羽?《归藏易》亦云“羿彃十日”也。言虽不经,难以取信,要言喾时有羿,尧时有羿,则羿是善射之号,非复人之名字。信如彼言,则不知此羿名为何也。
不修民事,而淫于原兽。淫放原野。弃武罗、伯困、熊髡、尨圉,四子皆羿之贤臣。○髡,苦门反。尨,莫邦反。圉,鱼吕反。
而用寒浞。寒浞,伯明氏之谗子弟也,寒国,北海平寿县东有寒亭。伯明,其君名。○浞,仕角反,徐在角反。伯明后寒弃之,夷羿收之,夷氏。信而使之,以为已相。浞行媚于内,内宫人。
[疏]“伯明后寒弃之”。
○正义曰:寒是国名,伯明,寒君之名也。后,君也。伯明君此寒国之时,而弃不收采也。
○注“夷氏”。
○正义曰:此传再言夷羿,故以夷为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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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施赂于外,愚弄其民,欺罔之。而虞羿于田,乐之以游田。○乐音洛,下乐安同。树之诈慝,以取其国家,树,立也。○慝,他得反,后同。外内咸服。信浞诈。羿犹不悛,悛,改也。○悛,七全反。将归自田,羿猎还。家众杀而亨之,以食其子。食羿子。
○亨,普彭反,煮也。食音嗣,注同。
[疏]“家众杀而亨之”。
○正义曰:家众,谓羿之家众人,反羿以从浞,为浞而杀羿也。《孟子》云:“逢蒙学射於羿,尽羿之道,思天下唯羿为愈已,於是杀羿。”则杀羿者,逢蒙也。
其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杀之於国门。靡奔有鬲氏。靡,夏遗臣事羿者。有鬲,国名,今平原鬲县。○鬲音革。浞因羿室,就其妃妾。生浇及豷,恃其谗慝诈伪,而不德于民。使浇用师,灭斟灌及斟寻氏。二国,夏同姓诸侯,仲康之子后相所依。乐安寿光县东南有灌亭,北海平寿县东南有斟亭。○浇,五吊反。豷,许器反。斟,之林反。灌,古乱反。
[疏]注“二国,夏同姓诸侯”。
○正义曰:《世本》文也。
处浇于过,处豷于戈。过、戈皆国名。东莱掖县北有过乡。戈在宋、郑之间。○过,古禾反,注及下同。戈,古禾反。掖音亦,《汉书》作“夜”,孟康音掖。
[疏]注“戈在宋、郑之间”。
○正义曰:哀十二年传曰:“宋、郑之间有隙地焉,曰岩戈,锡”是也。
靡自有鬲氏,收二国之烬,烬,遗民。○烬,才刃反。
[疏]注“烬,遗民”。
○正义曰:樵烛既烧之馀,名之曰烬。二国之烬,谓烧之所杀死亡之馀,遗脱之民也。思报父兄之雠,故靡得收而用之。
以灭浞而立少康。少康,夏后相之子。○少,诗照反,注及下同。少康灭浇于过,后杼灭豷于戈,后杼,少康子。○杼,直吕反。
[疏]注“后杼,少康子”。
○正义曰:《夏本纪》“少康崩,子帝杼立”是也。
有穷由是遂亡,失人故也。浞因羿室,故不改有穷之号。
[疏]“有穷”至“故也”。
○正义曰:有穷遂亡,谓浞亡也。武罗、伯困、熊髡、尨圉本羿弃之,浞亦不用。失人是国之大患,故言之以规悼公也。
昔周辛甲之为大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辛甲,周武王太史。阙,过也。使百官各为箴辞戒王过。○箴,之林反。
[疏]注“辛甲”至“王过”。
○正义曰:《晋语》称文王访于辛、尹,贾逵以为辛甲、尹佚。则辛甲,文王之臣,而下及武王。但文王之时,天命未改,不得命百官官箴王阙,故以为武王时太史也。阙谓过失也。大史号令百官,每官各为箴辞以戒王,若箴之疗疾,故名短焉。言官箴者,各以其官所掌而为箴辞。虞人掌猎,故以猎为箴也。汉成帝时,杨雄爱《虞箴》,遂依放之,作十二州二十五《官箴》,后亡失九篇。后汉崔骃,骃子瑗,瑗子寔,世补其阙。及临邑侯刘騊駼、大傅胡广,各有所增,凡四十八篇。广乃次而题之,署曰“百官箴”,皆放此《虞箴》为之。
於《虞人之箴》,虞人掌田猎。
[疏]注“虞人掌田猎”。
○正义曰:《周礼》:“山虞,大田猎则莱山田之野;泽虞,大田猎则莱泽野。”莱谓芟其草莱以为杀围之处,《诗》毛传云“大艾草以为防”是也。
曰:?芒芒禹亦,画为九州,芒芒,远貌。画,分也。○芒,莫郎反。画,乎麦反。
[疏]注“芒芒”至“分也”。
374○正义曰:画分者,言画地分之,以为竟也。《禹贡》唯冀州帝都不言竟界,以馀州所至,则冀州可知也。八州各言竟界,云:
“济、河惟兖州,海、岱惟青州,海、岱及淮惟徐州,淮、海惟杨州,荆及衡阳惟荆州,荆、河惟豫州,华阳、黑水惟梁州,黑水、西河惟雍州。”是禹所画分也。
经启九道。启开九州之道。
[疏]注“启开九州之道”。
○正义曰:既分海内以为九州,遂皆以九言之。《禹贡》云:“九州攸同,九山刊旅,九川涤源,九泽既陂。”故此亦言“九道”,言禹开通九州之道也。
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处,德用不扰。人神各有所归,故德不乱。○攸处如字,本或作“攸家”。扰,如小反,乱也。在帝夷羿冒,于原兽,冒,贪也。○冒,莫报反。又音亡北反。
[疏]“在帝夷羿”。
○正义曰:帝王之号,当时所称。三代称王,自以德劣於前,谦而不称为帝。其统天下,实与帝同。所谓今之王,古之帝也。
后人之称先代,或以王言帝,或以帝言王。《史记》於夏、殷诸王,皆称为帝。此羿篡立为王,故以帝称焉。
忘其国恤,而思其麀牡。言但念猎。○麀音忧,鹿牡也。牡,茂后反。武不可重,重犹数也。○重,直用反,注同。数,所角反。
[疏]注“重犹数也”。
○正义曰:杜读为重累之重,故为数也。服虔云:“重犹大也。”言武事不可大任。
用不恢于夏家。羿以好武,虽有夏家,而不能恢大之。○恢,苦回反。兽臣司原,敢告仆夫。?兽臣,虞人。告仆夫,不敢斥尊。
《虞箴》如是,可不惩乎?”於是晋侯好田,故魏绛及之。及后羿事。○好,呼报反,下文同。惩,直升反。
[疏]“於是”至“及之”。
○正义曰:魏绛本意主劝和戎,忽云有穷后羿,以开公问,遂说羿事以及《虞箴》,乃与初言不相应会,故传为此二句以解魏绛之意。
公曰:“然则莫如和戎乎?”对曰:“和戎有五利焉:戎狄荐居,贵货易土,荐,聚也。易犹轻也。○荐,在荐反,又才逊反,或云草也。易,以豉反,徐神豉反,注同。
[疏]注“荐聚也”。
○正义曰:《释言》云:“荐,再也。”孙炎曰:“荐,草生之再也。”即荐是聚也。服虔云:“荐,草也。言狄人逐水草而居,徙无常处。”刘炫案:《庄子》云“麋鹿食荐”,即荐是草也。服言是。
土可贾焉,一也。边鄙不耸,民狎其野,穑人成功,二也。耸,惧。狎,习也。○贾音古。耸,息勇反。戎狄事晋,四邻振动,诸侯威怀,三也。以德绥戎,师徒不勤,甲兵不顿,四也。顿,坏也。
[疏]注“顿坏也”。
○正义曰:顿谓挫伤所坏,今俗语云委顿是也。
鉴于后羿,而用德度,以后羿为鉴戒。远至迩安,五也。君其图之!”公说,使魏绛盟诸戎,修民事,田以时。传言晋侯能用善谋。○说音悦。冬,十月,邾人、莒人伐鄫。臧纥救鄫,侵邾,败于狐骀。臧纥,武仲也。鄫属鲁,故救之。狐骀,邾也。鲁国蕃县东南有目台亭。○纥,恨发反。骀,徒来反,徐敕才反。“番”本又作“蕃”,应劭音皮,一音方袁反。白褒《鲁国记》云:“陈子游为鲁相,番子也。国人为讳,改曰皮也。”台,吐才反。
[疏]注“番县”。
○正义曰:《鲁国地理志》曰:“番读如藩屏之藩,言鲁国南藩也。汝南陈子游为鲁相。子游者,藩之子也。国人辟讳,遂改皮音而为番,字因而不改也。”
国人逆丧者皆髽。鲁於是乎始髽。髽,麻发合结也。遭丧者多,故不能备凶服,髽而已。○髽,侧瓜反。合结音计,本义作“髻”,又作“紒”,音同。
[疏]注“髽麻”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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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髽之形制,《礼》无明文。先世儒者,各以意说。郑玄以为枲麻,与发相半结之。马融以为屈布为巾,高四寸,着於颡上。郑玄以为去纚而紒。案《檀弓记》称:“南宫绦之妻,孔子之兄女也。绦母丧,孔子诲之髽曰:?尔母从从尔,尔母扈扈尔。?”
郑玄云:“从从谓大高,扈扈谓大广。”若布高四寸,则有定制,何当虑其从从、扈扈而诲之哉!如郑玄去纚而空露其紒,则发上本无服矣。《丧服》:“女子在室,为父髽衰三年。”空露紒发,安得与衰共文,而谓之髽衰也?鲁人逆丧皆髽,岂直露紒迎丧哉!凶服以麻表。髽字从髟,是发之服也。杜以郑玄为长,故用其说。言麻发合结,亦当麻发半也。於时鲁师大败,遭丧者多,妇人迎子迎夫,不能备其凶服,唯髽而已。同路迎丧,以髽相吊。传言“鲁於是始髽”者,自此以后,遂以髽为吊服。虽有吉者,亦髽以吊人。
《檀弓》曰:“鲁妇人之髽而吊也,自败於壶终始也。”郑玄云:“时家家有丧,髽而相吊。”知於是始髽者,始用髽相吊也。髽者,依《丧服》,妇人为斩衰三年者髽。故《丧服》云“女子子在室,箭笄髽衰三年”是也。其齐衰期亦髽。故《檀弓》云“南宫绦之妻之姑之丧,夫子诲之髽”是也。其妇人吊服,则郑注《檀弓》云“大夫之妻锡衰,土之妻则疑衰”,皆吉笄,无首素总也。
国人诵之曰:“臧之狐裘,败我於狐骀。臧纥时服狐裘。我君小子,朱儒是使。朱儒朱儒,使我败於邾。”襄公幼弱,故曰“小子”。
臧纥短小,故曰“朱儒”。败不书,鲁人讳之。○“朱”,本或作“侏”,亦音朱。
卷三十襄五年,尽九年【经】五年,春,公至自晋。
夏,郑伯使公子发来聘。发,子产父。
叔孙豹、鄫世子巫如晋。比鲁大夫,故书“巫如晋”。○巫,亡扶反。
仲孙蔑、卫孙林父会吴于善道。鲁、卫俱受命於晋,故不言及。吴先在善道,二大夫往会之故曰:“会吴”。善道,地阙。
[疏]注“鲁卫”至“地阙”。
○正义曰:诸言及者,皆鲁君命之使与彼行,故称及彼。此传称晋将为吴合诸侯,使鲁、卫先会之。鲁、卫俱受命於晋,非是鲁君命蔑,使与林父会吴,故不言“及”也。下文戚之会,序吴於列,书“公会晋侯”云云吴人、鄫人于戚。此不序吴於林父之下,而别云“会吴”者,为吴人先在善道,蔑与林父往彼会之,故云“会吴”也。十年,会吴于柤:成十五年,会吴于锺离,皆是吴在彼地,往彼会之,故殊会吴也。《公羊》以为“外吴”,言《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故殊会以外之。《左氏》无此义。
杜不从《公羊》,故皆云吴在彼也。下戚会不殊吴者,来会于戚,故与诸国同序列也。
秋,大雩。
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书名,罪其贪。
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鄫人于戚。穆叔使鄫人听命於会,故鄫见经。不复殊吴者,吴来会于戚。○见,贤遍反。复,扶又反,下同。公至自会。无传。
冬,戍陈。诸侯在戚会,皆受命戍陈,各还国遣戍,不复有告命,故独书鲁戍。
[疏]注“诸侯”至“鲁戍”。
○正义曰:此戍陈,及十年戍郑虎牢,僖二年城楚丘。案传皆诸国同行,而经独书鲁者,城楚丘,传云“不书,所会后也”。彼为鲁人后期,诸侯已散,故作独城之文。此则於戚之会,受命戍陈。十年,诸侯伐郑,於伐郑受命,戍郑虎牢。还国各自遣戌,更无告命,故独书鲁戍也。
楚公子贞帅师伐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齐世子光救陈。十有二月,公至自救陈。无传。
辛未,季孙行父卒。
【传】五年,春,公至自晋。(公在晋,既听属鄫,闻其见伐,遥命臧纥出救,故传称经“公至”以明之。)王使王叔陈生愬戎于晋,王叔,周卿士也。戎陵虣周室,故告愬於盟主。○愬,悉路反。虣,白报反。晋人执之。士鲂如京师,言王叔之贰於戎也。王叔反有二心於戎,失奉使之义,故晋执之。○使,所吏反。
夏,郑子国来聘,通嗣君也。郑僖公初即位。
穆叔觌鄫大子于晋,以成属鄫。觌,见也。前年请属鄫,故将鄫大子巫如晋以成之。○觌,直历反。见,贤遍反。
[疏]注“觌见”至“成之”。
○正义曰:“觌,见”,《释诂》文也。前年鲁请属鄫,虽被晋许,而鄫人未知,故将巫至晋以成之。
书曰:“叔孙豹、鄫大子巫如晋”,言比诸鲁大夫也。豹与巫俱受命於鲁,故经不书“及”,比之鲁大夫。
[疏]“豹与”至“大夫”。
376○正义曰:巫若自受鄫命,则豹当言“及”。今巫来至鲁,鲁侯命之,命与豹同行,与豹俱受鲁命,故经不言“及”,比之鲁大夫也。
鲁大夫两人同行,皆不言“及”。文十八年,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定六年,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其类皆是也。
吴子使寿越如晋,寿越,吴大夫。辞不会于鸡泽之故,三年会鸡泽,吴不至,今来谢之。且请听诸侯之好。更请会。○好,呼报反。晋人将为之合诸侯,使鲁、卫先会吴,且告会期。以其道远,故使鲁、卫先告期。○将为,于伪反。故孟献子、孙文子会吴于善道。二子皆受晋命而行。
秋,大雩,旱也。雩,夏祭,所以祈甘雨。若旱则又修其礼,故虽秋雩,非书过也。然经与过雩同文,是以传每释之曰“旱也”。
雩而获雨,故书雩而不书旱。
[疏]注“雩夏”至“书旱”。
○正义曰:例称龙见而雩,是夏祭常礼,所以祈甘雨也。过时则书。若值岁旱,则又修此雩礼,而为祈祷。故虽秋雩,非书过也。此是为旱而雩,非常雩过时也。但经书大雩,则过雩、旱雩无以相别。故为旱而雩,传皆言旱以释之。《释例》曰:“始夏而雩者,为纯阳用事,防有旱灾而祈之也。至於四时之旱,又因用此礼而求雨,故亦曰雩。”经书雩而传不以旱释之者,皆过雩也。
经书过雩,则与旱雩不别,故传皆发之,是解发传言旱之意也。雩为旱祷而不书旱者,雩而获雨,故书雩而不书旱。雩不得雨,则书旱以明灾成。僖二十一年,夏,大旱,楚也雩而获雨,则书雩。《谷梁传》文也。
楚人讨陈叛故,讨,治也。曰:“由令尹子辛实侵欲焉。”乃杀之。书曰“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贪也。君子谓“楚共王於是不刑。
陈之叛楚,罪在子辛。共王既不能素明法教,陈叛之日,又不能严断威刑,以谢小国,而拥其罪人,兴兵致讨。加礼於陈,而陈恨弥笃,乃怨而归罪子辛。子辛之贪,虽足以取死,然共王用刑,为失其节,故言不刑。○共音恭。断,丁乱反。
[疏]注“陈之”至“不刑”。
○正义曰:《释例》曰:“陈之叛楚,罪在子辛。共王既不能明法示教,以肃大臣。陈叛之日,又不能严断威刑,以谢小国。而拥其罪人,以兴兵致讨,暴师经年。加礼於陈,陈恨弥笃,乃愠而归罪子辛。子辛之贪,虽足以取死,然共王用刑,为失其节,故君子论之以为不刑也。”“加礼於陈”者,谓四年楚将伐陈,闻丧乃止是也。不刑者,言不得用刑之道也。
《诗》曰:?周道挺挺,我心扃扃。讲事不令,集人来定。?《逸诗》也。挺挺,正直也。扃扃,明察也。讲,谋也。言谋事不善,当聚致贤人以定之。○挺挺,他顶反。扃扃,工迥反,徐孔颖反。己则无信,而杀人以逞,不亦难乎?共王伐宋封鱼石,背盟败于鄢陵,杀子反、公子申及壬夫,八年之中,戮杀三卿,欲以属诸侯,故君子以为不可。○背音佩。
[疏]注“共王”至“不可”。
○正义曰:《释例》以君子此言,止为杀公子申与壬夫三人而已。此注又兼言杀子反者,传言已则无信,尢共王也。背盟而败于鄢陵,及杀子反,皆是共王无信之事,故追言之也。杀此三卿,欲令诸侯息忿,还来属己,故言“欲以属诸侯”。“以属诸侯”者,僖十九年传文也。逞训解也。共王杀此三人,望解己意,而诸侯不从,意竟不解,故云“杀人以逞,不亦难乎”。
《夏书》曰:?成允成功。?亦逸《书》也。允,信也,言信成,然后有成功。
[疏]注“亦逸”至“成功”。
○正义曰:此《虞书·大禹谟》之文。禹是夏王,故传称《夏书》。杜不见古文,故称逸《书》。“亦,亦前逸《诗》也。彼舜谓禹能成声教之信,成治水之功,为二事。此传引之,言共王无信,故无成功。杜顺传意,言信成,然后有成功,为一事也。
九月,丙午,盟于戚,会吴,且命戍陈也。公及其会而不书盟,非公后会,盖不以盟告庙。
[疏]注“公及”至“告庙”。
○正义曰:凡诸侯会而盟者,皆先会而后盟,非先盟而后会。既及其会,知非后盟。《释例》曰:“盟于邓,盟於荦,盟于戚,公既在会而不书其盟者,以理推之,会在盟前,知非后盟也。盖公还告会而不告盟也。”
穆叔以属鄫为不利,使鄫大夫听命于会。鄫近鲁竟,故欲以为属国。既而与莒有忿,鲁不能救,恐致谴责,故复乞还之。传言鄫人所以见於戚会。○近,附近之近,下文“陈近”同。竟音境。谴,弃战反。复,扶又反。见,贤遍反。
楚子囊为令尹,公子传。○囊,乃郎反。范宣子曰:“我丧陈矣,楚人讨贰而立子囊,必改行,改子辛所行。○丧,息浪反。行如字,徐下孟反。而疾讨陈。疾,急也。陈近于楚,民朝夕急,能无往乎?有陈,非吾事也。无之而后可。”言晋力不能及陈,故七年陈侯逃归。○朝夕如字。冬,诸侯戍陈。备楚。子囊伐陈。十一月,甲午,会于城棣以救之。公及救陈而不及会,故不书城棣。
城棣,郑地,陈留酸枣县西南有棣城。○棣,力计反,一音徒妹反。
[疏]注“公及”至“棣城”。
377○正义曰:桓十五年,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既会而伐,并会书之。计此亦当书会,故解之,公及救陈而不及其会,故不书会。
季文子卒,大夫入敛,公在位。在阼阶西乡。○敛,力艳反。乡,许亮反。
[疏]注“在阼阶西乡”。
○正义曰:《丧大记》云:“大夫之丧,将大敛,既铺绞、紷、衾、衣,君至,主人迎,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外。君释菜。祝先入,升堂。君即位于序端。”《士丧礼》:“君若有赐焉,则视敛。既布衣,君至,君升自阼阶,西乡。”以君临士丧西乡,知临大夫之丧,即位于序端者,亦西乡也。郑玄《士冠礼》注云:“阼犹酢也。东阶,所以答酢宾客也。堂东西墙谓之序。”刘炫又引《记》
云:“君既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广楹西,北面东上,主人房外南面,主妇尸西东面,迁尸,卒敛,宰告。主人降,北面于堂下,君抚之。主人拜稽颡。君降,升主人冯之,命主妇冯之。士之丧,将大敛,君不在,其馀礼犹大夫也。”
宰庀家器为葬备,庀,具也。○庀,匹婢反。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器备,谓珍宝甲兵之物。○衣,於既反。无食如字,又音嗣。重如字,又直龙反。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於公室也:“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相,息亮反。积,子赐反。
[疏]“相三君矣”。
○正义曰:季孙行父以文六年见经,则为卿久矣。宣公之初,襄仲执政,宣八年仲遂卒,后始文子得政,故至今为相三君也。
【经】六年,春,王三月,壬午,杞伯姑容卒。
夏,宋华弱来奔。华椒孙……
秋,葬杞桓公。无传。
滕子来朝。
莒人灭鄫。
冬,叔孙豹如邾。
季孙宿如晋。行父之子。
十有二月齐侯灭莱。书十二月,从告。
【传】六年,春,杞桓公卒。始赴以名,同盟故也。(杞入《春秋》,未尝书名。桓公三与成同盟,故赴以名。)[疏]注“杞入”至“以名”。
○正义曰:杞入《春秋》以来,唯僖二十三年杞成公卒,用夷礼,书“杞子卒”,未尝书杞君之名也。《世本》,杞桓公是成公之弟。成公卒而桓公立。至此七十一年,唯成五年盟于虫牢,七年于马陵,九年于蒲,鲁、杞俱在,未尝与襄同盟。嫌其不合以名赴,故传发之。《释例》曰:“杞伯姑容,未与襄同盟,而事逮其父,用同盟之礼,盖断好之义也。”嫌於赴非所盟之君,故传曰“始赴以名,同盟故也”。
宋华弱与乐辔少相狎,长相优,又相谤也。狎,亲习也。优,调戏也。○少,诗照反。狎,尸甲反。长,丁丈反。调,徒吊反。
[疏]注“狎亲”至“戏也”。
○正义曰:《论语》云:“虽狎必变。”《曲礼》云:“贤者狎而敬之。”狎是相亵慢、相贯习之名也。二十八年传称庆氏之徒,观优至於鱼里。是优为戏名也。《晋语》有优施,《史记·滑稽传》有优孟、优旃,皆善为优,遂以优着名。是优为调戏也。
子荡怒,以弓梏华弱于朝。子荡,乐辔也。张弓以贯其颈,若械之在手,故曰梏。○梏,古毒反。贯,古乱反。
[疏]注“子荡”至“曰梏”。
○正义曰:贯者,穿也。张弓以贯沓其颈,颈穿於弓之中,故曰“贯其颈”。《周礼·掌囚》有梏桎,在手曰梏,在足曰桎,颈贯於弓,若手在梏,故云:“以弓梏”也。桎梏俱名为械,《释名》云:“械者,戒也,戒止人使不得游行也。”
平公见之,曰:“司武而梏於朝,难以胜矣。”司武,司马。言其懦弱不足以胜敌。○懦,乃乱反,又乃卧反。遂逐之。
夏,宋华弱来奔。司城子罕曰:“同罪异罚,非刑也。专戮於朝,罪孰大焉。亦逐子荡。”子荡射子罕之门曰:“几日而不我从?”
言我射女门,女亦当以不胜任见逐。○射,食亦反,注同。几,居岂反。女音汝。胜音升。子罕善之如初。言子罕虽见辱,不追忿,所以得安。
[疏]“司城”至“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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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子罕以华弱奔后而发此言,盖以告诸大夫,非告君也。“亦逐子荡”一句,亦是子罕之语,说子荡之罪,言亦宜逐子荡也。子荡恐即被逐,故射子罕之门,宋亦不复逐之。子荡作被逐之意,故云“几日而不我从”也。宋人不复更逐,故子罕善之如初,不恨其射门也。或当实逐子荡,故子荡云“几日而不我从”,理亦通也。
○注“言子”至“得安”。
○正义曰:服虔云:“言子罕不阿同族,亦逐乐辔以正国法,忠之至也。及乐辔射其门,畏从华弱之罚,复善乐辔如初,是为茹柔吐刚,丧其志矣。传故举之,明《春秋》之义,善恶俱见。”杜以《春秋》之世,君弱臣强,莫不盖失掩罪,以相忍为国。向戌欲盖华臣,子罕不怨乐辔,皆忍忿求安之事,不足以为大尢。知传载此言,是善其得安,非尢其从恶,故异於服也。
秋,滕成公来朝,始朝公也。
莒人灭鄫,鄫恃赂也。鄫有贡赋之赂在鲁,恃之而慢莒,故灭之。
冬,穆叔如邾,聘,且修平。平四年狐骀战。
晋人以鄫故来讨,曰:“何故亡鄫?”鄫属鲁,恃赂而慢莒。鲁不致力辅助,无何以还晋,寻便见灭,故晋责鲁。季武子如晋见,且听命。始代父为卿见大国,且谢亡鄫,听命受罪。○见,贤遍反,注同。
[疏]注“始代”至“受罪”。
○正义曰:昭二年,晋韩宣子来聘,传曰“告为政而来见礼也”。大国正卿尚来见小国。知此传言见者,是始代父为政卿往见於大国也。
十一月,齐侯灭莱。莱恃谋也。赂夙沙卫之谋也。事在二年。於郑子国之来聘也,四月,晏弱城东阳,而遂围莱。子国聘在五年。二年晏弱城东阳,至五年四月,复讬治城,因遂围莱。○复,扶又反。甲寅,堙之环城,傅於堞。堞,女墙也。堙,土山也。
周城为土山及女墙。○堙音因。环,户关反,又音患。傅音附。堞音牒,一名俾,亦谓之俾倪,徐养涉反。
[疏]注“堞女”至“女墙”。
○正义曰:兵书攻城有为堙之法。宣十五年《公羊传》曰:“子反乘堙而窥宋城。”是堙为土山,使高与城等而攻之也。言环城,是环绕其城,知周匝其城为土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