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楚公子罢如晋聘,且莅盟。报郤至。十二月,晋侯及楚公子罢盟于赤棘。晋地。
【经】十有三年,春,晋侯使郤锜来乞师。(将伐秦也。侯伯当召兵,而乞师,谦辞。○锜,鱼绮反。)[疏]注“将伐”至“诸辞”。
○正义曰:晋虽是侯伯,恐鲁不与,若言召兵,或容辞说,言乞,则不得不与。《释例》曰:“乞师者,深求过理之辞,执谦以逼成其讣。”是解乞为谦意。
三月,公如京师。伐秦道过京师,因朝王。○过,古禾反,又古卧反。
[疏]注“伐秦”至“朝王”。
○正义曰:公本为伐秦,道过京师,因往朝王。不称“朝”,而言“公如京师”者,以明公朝于王所,王不在京师,故指言王所。据王言之,不得不称“朝”,此则王在京师,京师是国之总号,不斥王身,不可称朝,故依寻常朝聘邻国之文,称“如”而已。刘炫云:“鲁朝聘皆言如,不果彼国必成其礼,或在道而还。如者,书其始发言往而已。言公朝王所者,发国不为朝王,至彼遇王朝之,朝讫乃书,故称朝也。此过京师亦宜称朝,言如者,发虽主为伐秦,即有朝王之意,书其初发,故言如也。”
夏,五月,公自京师,遂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
曹伯卢卒于师。五同盟。○卢,本亦作庐,力吴反。
[疏]注“五同盟”。
○正义曰:卢以宣十五年即位,十七年盟于断道,成二年于袁娄,又于蜀,五年于虫牢,七年于马陵,九年于蒲,凡六同盟。
不数宣公断道为五。
秋,七月,公至自伐秦。无传。
冬,葬曹宣公。
【传】十三年,春,晋侯使郤锜来乞师,将事不敬。(将事,致君命。)孟献子曰:“郤氏其亡乎?礼,身之干也;敬,身之基也。郤子无基。
[疏]“礼身”至“无基”。
○正义曰:干以树木为喻,基以墙屋为喻。树木以本根为干,有干,故枝叶茂焉;墙屋以下土为基,有基,乃墙屋成焉。人身以礼、敬为本,必有礼、敬,身乃得存。郤子无基,则亦无干,但言有所局,不复得言干耳。
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师,将社稷是卫,而惰,弃君命也,不亡何为?”郤锜,郤克子,故曰嗣卿。为十七年晋杀郤锜传。
○惰,徒卧反。
三月,公如京师。宣伯欲赐,欲王赐己。请先使。王以行人之礼礼焉。不加厚。○使,所吏反。孟献子从。王以为介,而重贿之。介,辅相威仪者。献子相公以礼,故王重贿之。○从,才用反。介音界。相,息亮反,下同。
[疏]“宣伯”至“贿之”。
○正义曰:《周语》云:“简王八年,鲁成公来朝,使叔孙侨如先聘且告,见王孙说,与之语。说言於王曰:?鲁叔孙之来,有异焉。其币薄而言谄,殆请之也。若请之,必欲赐也。且其状方上而锐下,宜触冒人王,其勿赐。若贪陵之人来而盈愿,是不赏善也,且财不给。?王使私问诸鲁,鲁人云:?请之也。?王遂不赐,礼如行人。”孔晁云:“行人,使人也。”以使人之礼礼之,不从聘者之赐礼也。又曰:“鲁侯至,仲孙蔑为介。王孙说与之语,说让说以语王,王厚贿之。”
337公及诸侯朝王,遂从刘康公、成肃公会晋侯伐秦。刘康公,王季子。刘、成二公不书,兵不加秦。成子受脤于社,不敬。脤,宜社之肉也,盛以脤器,故曰脤。宜,出兵祭社之名。○脤,市轸反。盛音成。
[疏]注“脤宜”至“之名”。
○正义曰:宜者,祭社之名,脤是盛肉之器。受脤于社,受祭社之胙肉也。《周礼·掌蜃》:“祭祀共蜃器之蜃。”郑玄云:“饰祭器之属也。《春秋》定十四年秋,?天王使石尚来归蜃?。蜃之器以蜃饰,因名焉。”郑玄云:“蜃可以白器,令色白。”是盛以脤器,故曰“脤”也。既言“宜社”,又自解宜名。《释天》云:“起大事,动大众,必先有事乎社而后出,谓之宜。”孙炎曰:“有事,祭也。
宜,求见佑也。”是宜者,出兵祭社之名。
刘子曰:“吾闻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之以福,养威仪以致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敦笃。敬在养神,笃在守业。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膰,祭肉。○尽,津忍反,下同。膰音烦。
[疏]注“膰,祭肉”。
○正义曰:《诗》咏祭祀之礼云:“为俎孔硕,或膰或炙。”又曰:“旨酒欣欣,燔炙芬芬。”毛传云:“傅火曰:“燔祭肉有燔而荐者,因谓祭肉为膰也。”
戎有受脤,神之大节也。交神之大节。今成子惰,弃其命矣,惰则失中和之气。其不反乎!”为成肃公卒于瑕张本。
[疏]“民受”至“反乎”。
○正义曰:“天地之中”,谓中和之气也。民者,人也。言人受此天地中和之气以得生育,所谓命也。命者,教命之意,若有所禀受之辞,故《孝经》说云:“命者,人之所禀受度是也。”命虽受之天地,短长有本,顺理则寿考,逆理则夭折。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法则,以定此命。言有法则命之长短得定,无法则夭折无恒也。故人有能者,养其威仪礼法,以往适於福,或本分之外更得延长也;不能者,败其威仪礼法,而身自取祸,或本分之内仍有减割也。为其求福畏祸之故,君子勤礼以临下,小人尽力以事上。
勤礼莫如临事致敬,尽力莫如用心敦笃。敬之所施,在於养神,朝廷百官,事神必敬;笃在守业,草野四民,勿使失业也。“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宗庙之祀,则有执膰;兵戎之祭,则有受脤,此是交神之大节也。今成子受脤而惰,是自弃其命矣,死必在近,此行其不得反乎?尔之往也,“养之以福”,谓将身向福也;“败以取祸”,谓祸及身也。福则人之所欲,作往就之辞也;祸则人之所恶,作自来之语也。敬则所施有处,故言“致敬”也;厚则唯在已身,无所可致,故重言“敦笃”也。执膰、受脤,俱是於祭末受而执之,互相见也。刘炫云:“命者,冥也。言其生育之性得之於冥兆也。”
夏,四月,戊午,晋侯使吕相绝秦。吕相,魏锜子。盖口宣巳命。○相,息亮反,注同。曰:“昔逮我献公及穆公晋献公、秦穆公。○逮音代,一音大计反。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穆公夫人,献公之女。○好,呼报反。六同戮,力相承,音六;嵇康,力幽反;吕静《字韵》:与飂同;《字林》:音辽。
[疏]“戮力同心”。
○正义曰:孔安国以戮力为陈力,以《论语》有“陈力就列”故也。戮力,犹言勉力、努力耳。
天祸晋国,文公如齐,惠公如秦。辟骊姬也。不言狄、梁,举所恃大国。○辟音避。骊,力知反。无禄,献公即世。穆公不忘旧德,俾我惠公用能奉祀于晋。僖十年,秦纳惠公。○俾,本或作“卑”,必尔反,下及注同。又不能成大勋,而为韩之师。僖十五年,秦伐晋,获惠公。
[疏]“又不”至“之师”。
○正义曰:言秦既纳惠公,又不能遂成大功,而复伐晋,为此韩之师也。下云“亦悔于厥心”,谓秦悔伐晋也。
亦悔于厥心,用集我文公,集,成也。是穆之成也。成功於晋。文公躬擐甲胄,跋履山川,草行为跋。○擐音患。胄,直又反。
跋,蒲末反。逾越险阻,征东之诸侯,虞、夏、商、周之胤而朝诸秦,则亦既报旧德矣。郑人怒君之疆埸,我文公帅诸侯及秦围郑。
晋自以郑贰於楚,故围之,郑非侵秦也,晋以此诬秦。事在僖三十年。○疆,居良反。埸音亦。秦大夫不询于我寡君,擅及郑盟。
询,谋也。盟者秦伯,谦言大夫。○询,思巡反。擅,市战反。诸侯疾之,将致命于秦。致死命而讨秦。时无诸侯,盖诸侯遥致此意。
[疏]注“致死”至“此意”。
338
○正义曰:刘炫以为诬秦。今知不然者,凡诬秦者,谓加之罪,传辞少略者,可得称诬。今传云:“诸侯疾之,将致命于秦。文公恐惧,绥静诸侯。”又云:“我有大造于西。”传文既详明诸侯实有此意,若无诸侯,何得称为大造?且秦师袭郑,郑亦疾秦,此则诸侯之义也。刘以为实无诸侯,而规杜过,非也。
文公恐惧,绥静诸侯,秦师克还无害,则是我有大造于西也。造,成也。言晋有成功於秦。○恐,曲勇反无禄,文公即世,穆为不吊,不见吊伤。
[疏]注“不见吊伤”。
○正义曰:《曲礼》云:“知生者吊,知死者伤。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伤;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郑玄云:“人恩各施於所知。吊、伤皆谓致命辞也。《杂记》:?诸侯使人吊辞曰:寡君闻君之丧,寡君使某,如何不淑。?此施於生者,伤辞未闻也。说者有衍吊辞云:皇天降灾,子遭罹之,如何不淑。此施於死者,盖本伤辞。辞毕退,皆哭。”是吊伤之事。
第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