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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二)

有一次,情况也跟上次一样,我曾猎得了一串松鸡。当时,我出得门来,打算把那管新猎枪试验一下,但没想到,我仅存的霰弹,已经用个精光,而这时打我的脚边恰恰掠过一群松鸡。最好弄它几只佐佐晚餐!这种愿望不禁使我急中生智,我的先生们,你们今后如要应急,我敢断言,我这方法,你们大可试得。我见那群松鸡在某处刚一停落,便马上把武器里的火药装好,手头没有霰弹,好在我手脚利落,连忙安上一根顶端削得尖尖的铁扦子,然后向着松鸡一步一步走去,它们正要振翅飞去,我就紧扣枪机,真看得我高兴万分,谁知我那根铁扦子,一下子就串上了七只松鸡,然后缓缓地掉落在不远的地方,事情也真叫人惊诧不置,它们怎么转瞬间就一起串上了铁扦呢!我不是说过吗?人生在世,要会动脑筋想办法。
另一次,我在俄罗斯一座景色宜人的林子里,不意撞见了一头漂亮非凡的黑狐狸。它那身珍贵的毛皮,如果给枪弹霰弹打穿了个洞,那未免大可惜了。赖内克先生这时紧挨着树站停了身子。我立即让子弹退出枪膛,在里面放上一枚结实的木钉,药线点着后,打得也真有本领,我这一枪,马上就把它的尾巴牢固地钉在树上。然后我从从容容地走到它的跟前,抽出猎刀,在它的脸上划了个十字,回手抓起鞭子,把它从那张漂亮的毛皮里打得逃了出来,喔,这种有独到之处的鞭打技巧,看来是件真正的乐事和旷世的奇迹。
偶然和运气往往可以弥补某些不足之处。关于这一点,我没有多久,就遇到了一个具体的例子。我进入密密的树林,望见一头小的公野猪和一头母野猪,它们一前一后迎面走来。我的子弹却没有命中。小公猪不管三七二十一,径自往前边走了,老母猪驻步不前,一动也不动,宛如被打牢在地面上似的。我走近那音生一看,却发觉它是一头瞎眼的母猪,它本来“咬住了那小公猪的尾巴,小公猪为了尽孩子的孝道,只好陪着母亲一块行走。我那发子弹恰巧从它俩当中穿过,打断了那根牵引的玩艺儿,所以老母猪依旧咬着那尾巴的梢端,这时,它缺少引路开道的儿子,只好裹足不前了。我于是凑个现成,走去抓住了小猪留下的那段尾巴,不费吹灰之力,牵着那失助的老母猪口到家里去了。
遇到母野猪,已是十分令人害怕,要是公野猪的话,那就更加凶暴,更加危险了。从前,我在林子里也曾遇见过一头,真是倒霉,我当时既没有力量向它进攻,也没有本领保卫自己。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还算机灵,将身子躲到树后,那头怒不可遏的野兽,却用尽乎生之力,从旁边向我直扑过来。但是,它非但没有碰到我一根毫毛,却把副牙齿深深地嵌到了树里,使它一时无法马上拔出来,更无法重新向我袭击。哈哈哈!我心想,这一下我可把你逮住啦!我二话不说,随即拣来一块石头,着着实实在上面捶了几下,将它的牙齿敲得更深,使它永远也拔不出来。这样一来,它只好乖乖地等着,直到我
从邻近的村子里。拿了手推车和麻绳来,把它生擒活捉回去。这件事干得真出色!
我的先生们,圣。霍佩格斯是猎人和射手的神圣的保护神,关于他的圣迹,毫无疑问,你们所听到的,不会少于他在林子里遇见的那头美丽的公鹿,那头公鹿在它的一对枝角中间,还竖着一个圣洁的十字架。多少年来,我和几位要好的朋友,一直供奉着圣。霍佩托斯的图像,而且我们在庙宇里,见到那公鹿的画像,又在圣。霍佩托斯麾下骑士们的纹章上,见到那公鹿的绣像,这又何止千百遍哩!
所以说,凭我的荣誉和良心而言,我,这个正正派派的猎人,也很难弄得清楚,这种戴着十字架的公鹿,到底是在中古时候就已问世,还是直到今天才出现的。
但是,最最理想的,还是请你们听听我亲眼目睹的事情吧。有一次,我才把自己的铅弹全部用光,不料却碰上一头全世界最神气的公鹿。它瞧着我的眼睛,一副若无其事的派头,仿佛它肚里早已有数,我是囊托空空。这时,我在猎枪里装好火药,又加上满满的一把樱桃核,至于樱桃肉,由于我眼明手快,早被剥得干干净净。我把一枪膛的东西统统打了出去,正好击中在它那对枝角间的额上。这一枪固然打得它有些晕头转向——它脚步跟跄——然而,终于飞也似地逃跑了。一两年后,我又来到这座林子里行猎;你们看,前面出现了一头斑斓绚丽的公鹿,鹿角间还有一枝十只来高的樱桃树,长得却十分茁壮。我立刻想起了上次的冒险行径;我却早把这头公鹿看作是自己的合法财产,因此一枪就把它打倒在地,这样,我不仅马上就有烤肉吃,而且还有樱桃汁喝;因为满树挂着累累的果实,如此鲜美的果实,打我有生以来还从未尝过哩!谁能够坦率地说,真的没有一位热情而高洁的猎人,一位对狩猎颇有兴趣的修道院长或主教,他不会通过我这种方式方法,一枪把那枚十字架,不偏不倚地射在圣。霍佩托斯鹿的枝角间呢?历来,这些先生之所以闻名于世,就是因为他们有胆识,敢于为带角的公鹿栽上这枚十字架,而且还有部分的影响一直流传至今哩!再说,一个有英雄气概的猎人,如果遇到困难,哪怕有性命出入,他也等闲视之,他,总是先干了再说,就是放弃今后任何飞黄腾达的机会,他也在所不惜。这样的情况,我曾试过好几回,却感到甘之如饴。
譬如说吧,对下述的状况,你们会有什么意见呢?有一次,天空晴朗,我随身携带了火药,在波兰的一座林子里漫游。正要回家的当口,迎面却走来了一头非常可怕的狗熊,它张开血盆大口,妄想把我一口吞下肚去。我有点心慌,翻遍了我所有的口袋,再找不到一点火药和铅弹。除两颗在万不得已才使用的燧石,旁的什么也没有。我就拿出其中的一颗,对准猛兽张开的嘴巴用力一扔,正好扔进了它的咽喉。也许感到浑身有点不舒服吧,这只狗熊把身子掉转过来,于是,我又一甩手,将另一颗向它的肛门扔去。事情也真是巧,手脚又干净利落!这颗燧石进入肛门后,却跟早先在肚里的那颗撞个正着,火,马上着了起来,随着一声巨响,那狗熊被炸得血肉横飞!人们说,第一颗使用得这样的得心应手,而更惊险的,却是要让那第二颗正好碰在一起,这样,显然把那位粗暴的学者兼哲学家,一下子就炸到了半空里——尽管我这回死里逃生,安然无恙,不过,类似这样的花招,今后我是决不想再度使用的,而且手头没有其他的防身武器,就别去找狗熊的麻烦。
但是,我的时运不是挺顺利的,当我在那些最残暴最危险的猛兽面前,自己显得无能为力的时候,它们却偏偏向我突然袭击,仿佛通过它们的本能,已经猜透了我手无寸铁似的。记得有一次,我为了把块燧石磨得更锐利些,刚刚从猎枪上把它旋了下来,谁知一头大得怕人的狗熊,却从我对面蹒跚地走来。这时候,我唯一能够办到的,就是尽快地逃到一棵树上去,以求保全自己的生命。可是,不幸得很,由于只顾往上爬去,不慎把我刚才用过的那把小刀,一下子掉到了树下,这时,我手头没有任何家伙可以用来旋上那个螺丝,而且要旋上那个螺丝,又是十分困难的。那头熊却依旧站在树下,我随时都会遭到它跟踪追迹的危险。
根据我以往的经验,这时可把我的眼睛打出火来,但我对此却又不屑一干,因为从我来说,过去很少考虑种种不利的因素,所以每来这么一次,总是将自己的眼睛打得好痛,直到今天,隐痛还未完全消除。我用渴望的眼光,望着笔直插在雪地上的那把小刀;但是,光有这种渴望的眼光,却丝毫无助于我的大事!我终于想出了个办法,真是妙不可言,也是我福至心灵!我摸准了小刀把柄的那个方向,然后以射线的形式,尿出了一泡小便,大凡人们受到极度的惊吓,小便的储藏量也变得相当充裕。天气也刚刚冷得可以,我那液体的射线,立即滴水成冰,不用转眼工夫,在我小刀的柄上,却长出了一道冰凌,一直伸展到最低的树丫上。我便握住了那长出来的刀柄,将我的小刀提了上来,这虽然易如反掌,却也需要谨慎小心。我才用时小刀把燧石旋上,那熊先生已经爬上树来。说真的,我想人为了恰如其分地掌握时间,也必须要像熊那样的聪明,我便用一颗表示欢迎的子弹,奉送我们这位棕熊师傅,好使这位棕熊师傅,永远忘掉它的爬树本领。
另一次,简直没想到,一头恶狼竟把我逼得走投无路,我只好从自己的本能出发,一拳打进了它张开的嘴巴。为了自身的安全,我把拳头越伸越进,几乎使我的胳膊一直伸到了肩胛的地方。但是,这时该怎么办才好呢?绝对不能说,我在这种孤立无助的情况下,却反而感到惬意。我所想到的只是,目前正在跟狼对峙!我们眼睛看着眼睛,彼此都是恶狠狠的。要是我把胳膊缩回来,那猛兽准会疯狂地向我扑来;从它怒火燃烧的眼睛里,我一点不差地看到了这一层。不久,我抓住了它的五脏六腑,像翻手套那样,把它外面的身子翻到了里面,然后把它扔在地上,让它在那儿躺着。
至于这种绝招,是万万不能用在一条疯狗身上的,这条疯狗后来不久,在圣彼得堡的一条小巷里与我不期而遇。我想,跑吧,我是搞不过它的!为了跑得很有体面,我把身上那件外衣一扔,自己则飞快地躲进了家里。事后,唤来了我的仆人,去把那件外衣拣了回来,并跟其他的衣服一起放在壁橱里。第二天,听得我的约翰尼斯大声狂喊:“我的上帝,男爵先生,您的外衣发疯啦!”我可吃惊不小。
我忙不迭地跳到他的身边,发觉所有的衣服,全被那上衣撕得粉碎。那家伙周详地告诉我说,上衣发疯了。我还亲自走上前去,它正扑到一件十分精致的新礼服上,简直没有一点怜悯心,没头没脑在那儿乱咬。
在上述的所有事件中,我的先生们,我虽说运气都是很好的,但是,每次在千钧一发之际,能够化险为夷,这多半还得依靠偶然性,而这偶然性之所以能够得逞,关键还在于我的勇敢和智慧。如果两者兼而有之,谁都知道,那他稳能当上一个幸福的猎人、海员和士兵。但是,如果有一位猎人、海军司令和将军,他性情冒失,又容易屡犯错误,那么除了随处依靠这种偶然性,依靠他自己的命运之外,还得很好考虑一些立见功效的办法,和配备一些马到成功的工具才好。我呢,就没有这些可指摘的地方,因为我一直是名扬四海的,这不仅由于我的马匹、猎犬和枪支都是最高级的,而且由于我对这一切事情都有一套与众不同的本领,所以不是我吹牛,只要在森林里、牧场上以及田野间,一提及我的名字,大家全都有很多的回忆。我虽然不像耽于豢养犬马、耽于行猎的那些贵族,终日为我的马厩、狗窝以及枪械库忙忙碌碌;但我却也喜欢自己的那两头狗儿,它们为我做事,真是赤胆忠心,使我永远也忘不了它们,趁今天这个机会,让我谈这么一二件小事吧。其中有一头是猪犬,它不知道疲劳,警惕性很高,干事小心谨慎,因此只要任何人看上它一眼,我不免会产生嫉妒。不管白昼和黑夜,我随时可使唤它:到了夜晚,我点了盏灯笼,挂在它的尾巴上,我就能够称心如意地行猎,而且比白日还要顺利。
从前——那是在我新婚后不久——我的妻子兴致很好,定要出外打猎去。我策马先行,做些探索工作,没有多久,我的猎犬已经猎得了好几百只松鸡。我等了我妻子好久好久,她分明同我的少尉侍从,我的马夫等人,跟在我后边来的嘛,但我至今没见到她的影踪,也没听到她的声息。我终于等得不耐烦了,便从原路踅了回去,还未走到一半的地方,耳畔却传来一阵隐隐约约的抽泣声。听起来它好像就在眼前;然而到处也瞧不见一个人影。我纵身下马,把耳朵贴在地面上,我不仅听得从地下发出来的悲悲切切的饮泣,而且马上明白过来,这就是我妻子、少尉侍从和马夫的声音。我便回头一看,发现在不远的地方,有一个矿井的入口处,我这才恍然大悟,遗憾得很,原来我那苦命的妻子及其侍从等人,就是从那儿掉进去的。我风驰般地奔到就近的村子里,把些矿工唤了来,他们不知花了多少时间,搞得精疲力竭,方才把那些不幸的人,从九十来克拉夫特深的矿井里营救出来。第一个挖出来的是马夫,然后是他的马,继而是少尉侍从及其马匹,最后才是我的妻子和她那匹土耳其马。总的说来,这件事故使人感到最奇怪的是一人和马匹虽然掉进了深坑,除去一些零星物件,几乎没有受到什么损失,然而比较严重的,倒是他们遭到一场难以形容的惊吓和苦难。现在,你们不难想象,这次行猎只好暂时告一段落了,而据我的猜想,你们因为只顾听我娓娓讲述,早把我那头猎犬给忘了,从而也不对我加以抱怨,说我怎么把它也疏漏了呢!由于公事缠身,我第二天一早就出门去了,一直经过了十四天,方才回到家里。我到家已有好几个钟点了,却始终没见到我的狄安娜,心里不禁懊恼得很。家里没人关心它,却以为它是跟着我一起走的,眼下找不到它,使我极度悲伤。我终于想起来啦:那狗儿也许依旧耽在那松鸡的所在吧?希望和担心驱使我脚不停地向那儿赶去,瞧啊!我真有说不出的一团高兴,那狗果然还站在十四天前我把它遗忘的那个地方。“啵,”我才唤了这么一声,它就一骨碌爬了起来,我又打了一枪,二十五只松鸡立即归我所有。但是,那可怜的畜生面对着我,连爬也爬不过来,它疲惫已极,又饿得发慌。为了把它带回家去,我就将它放在我的马上,你们很容易想到,尽管我坐得很不舒服,心头却是乐滋滋的。经过几天精心调养,它又如过去那样,变得又神气又活泼,过了几个星期,它帮我解决了一个疑难问题,要没有它助我一臂之力,我怕一辈子也猜不透的。
事情是这样的,我追踪一头兔子,已经整整两天了。我的狗老是把它引到我的前边来,我却始终无法很好射击。着了出法吗?我向来是不相信这一套的,再大的世面我也见过,唯独在这儿,仿佛我的五官已经不管用了。但是,那兔子毕竟走近过来,跑进了我的射程。谁知它跌倒在地上,你们可知道,我这时发现了什么新花样?原来我那兔子,它身子底下当然有四条腿,而在它的背上,却还有四条腿。下面那两双跑累了,它就像个俯泳仰泳都能掌握自如的游泳健儿那样,就地这么打了个滚,又用新的那两双,重新飞快地跑起来。即使在后来,我也从没发现过这种类型的兔子,要不是我那狗儿有这样非凡的天才,我也休想把它逮住。既然这条猎犬的才具,远远凌驾于它整个祖辈之上,我就不得不考虑,用“举世无双”这个激号赐给它,而能够与它争夺这份荣誉的,也只有我昔日豢养过的那头“追风”了。说起“追风”这头小畜生,受人注目的,并非是它的外貌,却是跑时的那种速度。先生们一旦见到了它,一定会叹为观止的,而且对我这样喜欢它,经常与它一起出外行猎,也就不会感到奇怪。它跑时快得出奇,为我执行任务,不管次数多频繁,不管时间多长久,它那四条腿,自始至终紧紧地贴拢在肚皮底下,就是在它生命的最后阶段,我还把它当作搜索獾狗用的猎犬,它为我担任了这一项差使,一直干了好几个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