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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贡问政”章

治以渐而有成,道有本而先立。盖信民而民信,本也;食且次之,而况于兵。
若其效,则食足兵足而民信,抑可以见信之未易也矣。
且君有与立国,民有与立命,天有与立人。政者,修此者也。帝王奉此以治天下,后世虽多阙略,而亦莫能违焉。故斟酌以定经理之规,非能损也,非能益也,审其序而已矣。
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乎上足乎下,无所别而统之曰足,是上下之交足也。次曰足兵。勇足用,方足知,无所别而统之曰足,是勇方之俱足也。次曰民信之矣。君信乎民,民信乎君,不复有施受感应之别,而言其已信,是无不足者,无不信也。于是而政成矣。
虽然,诚以其身体政,而固必有疑。子贡之疑,允也。处庶富之资,无所去,不必谋所先,精意行于法度之中。当草昧之初,有所先,必姑有所去,立本因乎趣时之变。则有谓疆圉固而后井牧安、耕桑睦者,而子曰不然,兵其尤后者也,且与其民合耦劝耕以讲亲逊之谊,使民有以立命也。于此而犹未遑焉,则有谓衣食足而后礼义兴、敬爱行者,而子曰不然,食犹其后者也,且与其民推诚同患于贫寡之中,奉天之立人以立国也。
奚以明其然也?食之未先也,岂必民靡孑遗而君孤立,以待亡哉?过计者所忧唯死耳。即极而至于死,民之死者死矣,收其存者,与敦绝少分甘之好,则生养渐以复天地之和;君即志未就而死乎,俟之子孙,以垂积德累仁之统,则元气留以迓天心之复。不然,皇皇求利,即幸有成,亦成乎贪戾之国,摇荡狂争而不保其旦夕,况乎其必不能遂也哉!是道也,非但必不得已者为然也。王者体国经野于极盛之日,先信后食,而余乃及兵,亦必然矣。
若夫言足食,次足兵,终之以信,序其成绩而推本言之也。三年余九,而食足矣。七年即戎,而兵足矣。必世之仁,立本于始,渐渍于久而后化成于终,至于民信,则何有不得已之去乎!修之有本,成之有渐,王道然也。
管商之术,君子恶之。岂谓兵食之可不务哉,无序故尔。“去”字只是除下一项不先。先,先足也。崇祯间诸人无端将不得已作晋怀帝在洛时说,悲夫,其谶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