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幻游戏> 网游之雄霸天下>第98章赛前准备(2)

第98章赛前准备(2)

  我并不是第一次来“天下城”,相反我来过很多次。每一个星期,我
  都会因為进货来一次,但是每一次“天下城”都会让我有一种深刻的感
  受。以北京城為原始模版的“天下城”,在佔地上绝对是排得上第一,总
  面积至少有扩建以前的盘古城的五倍之大;高耸的城墙、鲜衣亮甲的城卫
  军,以及宽敞得可以让十五匹马并行的大街、装饰古典风雅的店舖,这所
  有的一切,都是其他城市无法相比的。
  特别是“天下王朝”权力的中心——皇城,完全按照“紫禁城”的样
  貌建造,而像我这样的玩家仅仅可以进入外城而已,内城则是那些高官大
  员办公的地方,也就是游戏的管理高层所居住的地方。
  明显地,我来得有些迟了,想要找到好的客栈已经不可能。特别是
  “天下城”最為豪华也是最為出名的“皇城客栈”的所有房间已经被预定
  一空,而且那个时间限制居然是天下歷二年二月十九日,那可是“天下武
  斗会”正式结束的时间。
  看来现在有钱人就是多啊!不得已,我只能找了一家小型客栈,这还
  是之前我在寻找那些隐秘店舖的时候找到的一家十分特别的客栈——老元
  子。“老元子”这个客栈名字让我想起曾经吃过的一种汤圆,而且店舖外
  面也没有写明是客栈,当时就是因為这个原因,让我进入其中看了一下。
  这一看,让我发现,这间店舖是一间客栈,虽然没有我想像中的汤圆
  存在,但是却提供一种十分美味的食物,那就是“火凤烧”“火凤烧”
  的原材料当然不是“火凤”了,那种怪物在大陆上还没有听说过;其实所
  谓的“火凤”仅仅是“天下城”外一种十分常见的“火鸡”而已。
  这种“火鸡”仅仅是十六级的小怪物,攻击不强,但是拍动翅膀之间
  可以进行滑翔,身子很是灵活,一般的低等级还真是难以伤到它们。但是
  因為数量眾多,成為了“天下城”玩家食物的主要来源之一,毕竟并不是
  所有人都有那麼多的钱在酒楼中大肆花销的。
  虽然是玩家们的主要食物之一,但是这“火鸡”肉绝对不是像“雪
  兔”一样的美味,它的味道仅仅是一般而已,就是有著鸡肉的味道。
  但是这家“老元子”却是专门以“火鸡”製作食物,用一种特殊的方
  法,将原本普普通通的“火鸡”製作成鲜美无比有著火一般热情的“火凤
  烧”“火凤烧”的鲜美就不用多提了,也就仅仅次於“雪兔”而已;不
  但如此,在吃完之后的一刻鐘之内,你可以清晰地感受到进入肚子的“火
  凤烧”在体内產生一股热气。
  这股热气十分强烈,但是并不会伤害到人体本身。相反,在热气过后
  你会感到全身轻鬆,就像是洗过深层次的“桑拿”一般,舒服透顶,因此
  每一次到“天下城”,我都会来吃一次“火凤烧”要不是这个“火凤
  烧”不能离开火焰,也无法冰冻冷藏,我绝对会将它大肆推广。唉,真是
  可惜了,我的金币。
  “墨先生,您来啦!快请裡面坐。”老闆,跟客栈同样名字的“老元
  子”热情地将我迎入店内。
  “老闆,先给我来上一锅‘火凤烧’,在给我的两隻宠物三隻‘烤羚
  羊’。”我嗅著空气中散发的那种“火凤烧”的浓浓香味,大声地喊道。
  同时将豪华马车上还没有喝完的一壶50年陈酿的“十里香”拿了出来,扔
  给“老元子”
  “老元子”轻巧地将“十里香”接住,在鼻端微微一嗅,马上喜上眉
  梢,向著内间大声喊道:“两锅‘火凤烧’,三隻‘烤羚羊’,一坛‘落
  春回’。”
  呵呵,这傢伙还是这麼喜欢喝酒,不对,应该是喝好酒。相对於师父
  来说,这傢伙对酒的要求更加的高,不是像50年陈酿的“十里香”这种极
  品绝对不会沾上半点。算起来,我还是少少赚了些,一壶50年陈酿的“十
  裡香”价值6000金币。
  而刚才,“老元子”送的那一锅“火凤烧”就要3000金币,再加上他
  自己酿造的“落春回”,这种与50年陈酿的“十里香”相差无几的美酒至
  少可以卖上5000金币。
  酒菜全都端了上来。我看看四週,还是没有什麼客人。不对呀,现在
  有著近百万的玩家前来参加“天下武斗会”,整个“天下城”中的客栈基
  本上已经住满了,即便空著的房间也是被预定一空,“老元子”这儿怎麼
  还是空空如也?於是将这个疑问说了出来。
  “唉,有什麼办法。像我们这种店舖,一般人是找不到的。偶尔有几
  个玩家前来也不会特意去宣传,这也是公司所希望的。其实,呆在这种隐
  秘店舖中的人,都是那些公司最低层的员工。没有业绩,也就无法提高工
  资;而想要提高业绩,就需要招揽大量的顾客,但是这与游戏设定相矛
  盾。所以一直以来,我们这些店舖,被公司的其他部门称為‘冷宫’。而
  我,就是因為之前得罪了一个公司高层,才来到这儿的。”“老元子”喝
  了一口酒,深深嘆息著。
  我听了默然。想不到这些游戏公司的员工也有著这样的遭遇,看来不
  管是什麼地方,都存在不公平之处。就像以前,若是我能够幸运地进入正
  式的单位工作的话,也会因為自己没有文凭、没有强有力的社会关係而遭
  到冷遇,即便是我的工作干得非常出色。
  想到这儿,我脱口而出道:“為什麼你不自己干?”刚说出口,我就
  后悔了。人家要不是没有办法,哪能在公司裡面受这份气。
  “老元子”看了我一眼,眼中有著深深的无奈,闷闷地喝了一口酒。
  我心中思索了一下,道:“老元子。”这是我第一次叫他游戏中的名
  字,之前我都是叫“老闆”的。
  “嗯?”“老元子”抬头看著我,等待著我的下文。
  “你知道我也是开店的。”“老元子”点点头,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前几天,我的声望达到了五万点,也就是说,我可以开五间中型的
  店舖。原本我就有三间店舖,现在还剩下两间。”说到这儿我停了下来,
  看见了“老元子”眼中的喜色,继续道:“我想和你一起合作开店,我以
  店舖入股,你以购买店舖的金币入股,店舖开业之后完全交给你打理,以
  后的利润咱们五五分成,你看怎麼样?”
  对於游戏十分熟悉的“老元子”当然知道,购买一间中型店舖需要金
  币一百万,合人民币八万两千多。而现实中要开一间店舖现在起码需要30
  万,而且营运资金还需要不少,在游戏中开店舖要划算得多。
  但是当初自己身為游戏公司的员工,根本不能以玩家的身份进入游
  戏,因此也无法在游戏中开店舖,甚至以之前自己的职位以及工资根本不
  需要再作其他的“生意”
  但是现在,被贬到这间“老元子”看店之后,自己的工资仅仅三千多
  人民币,奖金要靠每月的业绩来算,但是即便是最好的一个月,也仅仅是
  1300而已,在自己所居住这个高消费的城市来说,根本不算什麼。所以,
  在听到我的合作建议的时候,心中开始活络起来。
  我静静地看著脸色不断变幻的“老元子”,慢慢地享受著鲜美的“火
  凤烧”其实在升级“龙虎轩”、“林家酒楼”以及“林家客栈”之后,
  我就没有再开店舖的打算。毕竟,我的精力不能够应付那麼多的店舖,即
  便是“龙虎轩”现在我也很少管理。
  升级后的“龙虎轩”现在是一幢三层的小楼了,底层仍然是出售各种
  装备以及丹药,只不过品级相对来说差一些。除此之外,底层还收购一些
  我列出来的材料,比如炼药用的“止血草”、虎骨之类的。负责这层的是
  新雇用来的两个伙计,分别叫做“战龙”、“战虎”
  二层,出售一些高级的装备和药材以及其他的高档物品。由“小龙”
  全权负责,同时“小龙”也是“龙虎轩”的掌柜,负责金钱的收讫。
  而第三层则是“炼丹房”以及我的卧室。由“小虎”负责炼丹,之前
  他的“炼药术”已经到了瓶颈状态,但是在用“龙角”、“龙骨”加上
  “雪莲”炼出十几颗“龙凤丹”之后,“炼药术”进阶成為大师级,现在
  炼出来的丹药属性比平常上升了不止一个档次。
  但是我就比较倒楣了,浪费了好多的珍贵材料,还是不能够突破瓶颈
  状态,不知道是怎麼回事。难道是以前的好运都被我用光了?现在好像遇
  到什麼事情都需要经过一番週折才行。
  至於“林家酒楼”,则是由原来的两层变為现在的三层,并且每一层
  的面积都大了不少;加上“林家客栈”的客座,基本上可以满足食客的需
  求。不过在两家店舖升级之后,顾客也随之增加了,估计过一段时间又会
  產生客多座少的局面。
  “那,以后店舖升级需要的钱谁来支付?”在经过了一段沉寂之后,
  “老元子”终於开口道。
  “大家各出一半。”九百万金币的升级费用,一半也就是人民币三十
  七万左右,到那时我们赚到的钱就远远不止这个数目了,所以听到我如此
  爽快,“老元子”马上答应了。商量著在“天下武斗会”之后,就辞职自
  己开店。经营的还是老本行——客栈,名字也已经想好了,叫做“江南
  春”;因為“老元子”真名叫做“江昊”,而我以后也叫他“老江”了
  (呵呵,比我大上那麼几岁)。
  和老江商量了一些细节问题之后,我带著变身為小猫的白虎来到了
  “天下城”外的“天下武斗场”,至於小白就留在了“老元子”,毕竟它
  太扎眼了,目前还是低调点好。看著这座城池一般的武斗会,我心中感
  慨,乾脆叫做“武斗城”算了。我没有去注意那些店舖之类的娱乐设施,
  这一次比赛场地才是我的目标所在。
  既然后天就要在这儿比赛,我当然需要熟悉比赛场地。我首先进入了
  那个大型比赛场,看著佔地广阔的比赛场地我心中犯晕,用得著这麼大
  吗?不看四週的座位,仅仅看中间的空地,足足有四百米见方。我终於相
  信游戏公司所说的能够容纳三万人到底是怎麼一个概念。
  再看那些小型比赛场地。虽然说是小型,但那仅仅是相对於那个大型
  比赛场地而言。百米见方的场地容纳3000人还真是绰绰有餘。
  我分别在两个比赛场地上跑了一圈,熟悉了一下环境,心中构想著在
  这片地面上如果加上各种环境之后的面貌以及变化。
  当然,并不是我一个人才有这种想法。在我到来之前,比赛场地上已
  经有著密密麻麻的人群,他们或单独一人,或三五成群,都是在熟悉著场
  地,看来大家都想要在比赛之前能够尽量的熟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