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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记得去年3月12号晚上,我正式提出和他分手的。我觉得我们的感情已经走到头了,没必要再死撑下去了。当今社会就是这样,既然感情发生破裂,分手是最明智的选择。尤其我和王小光还仅仅是同居的关系,没什么后顾之忧,那我们分手可以说是悬崖勒马。
王小光当然不同意分手了。因为心里明白,我们一旦分手就得分割财产;而天光修理铺百分之七八十的财产都属于我的,假如我要把属于我的那部份财产撤走,那么他的修理铺就得关张。其实做为一个有感情的人来说,我不想做的那么绝情。退一万步说,当初我们在一起开铺子时,谁也没计较那么多,都是一心为了将来着想。那么现在既然感情结束了,再斤斤计较那么多确实也没什么意思。这些年来我失去的东西够多的了,我还在乎那点破铜烂铁吗?所以我明确地告诉他说:“铺子里的东西我一件都不要,全留给你。但是我们在银行里的那两万多块钱的积蓄,必须全得归我,因为我就剩下那点家底儿了。”对于这个要求,王小光表面上是没有什么意见——我想他也不可能有意见。将近八万块钱的铺子全都留给了他,他心里要不偷着乐上都怪了。
从提出分手,到我从天光修理铺搬了出来,前后仅仅隔了三天的时间。王小光得了便宜,他当然愿意我早一天滚蛋;那时候他身边已经不缺少女人了,我的离开正好称他心意。
可是在我搬出天光修理铺的当天,我和王小光又打了一架。但不知为什么,我和王小光是从打架开始建立起感情的,而今天又在打架中结束了我们的关系。这一前一后的对应,就好像被什么东西给愚弄了似的。按说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不管好歹多少有点真感情。猫和狗关在一起时间长了还产生好感呢,何况是人了。然而我们的分手却把我们从前所有的情意全都一笔勾销了。这还不算,还差点闹出人命来。
提起那天打架,其实也怪我爱多管闲事,我要不多管闲事可能也打不起来,那样我就能干干净净的离开他。分手就是分手,没必要拖泥带水。可是做为女人,有时候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就算是和他分手了,我的眼里也揉不得半点沙子。
那天中午王小光没在家,他去一个伙伴家喝酒了。
他那个伙伴叫辛耐,是金丽桥本地人,他和王小光算是个酒肉朋友。不瞒你说,王小光和辛耐老婆鲁花有一腿。王小光到辛耐家比到自己家都随便。王小光曾和别人吹嘘说,他要是晚上去辛耐家,那辛耐就得乖乖的给他让位。可见这人无耻到了什么地步。鲁花也不是什么好鸟,她在嫁给辛耐之前,曾在县城某个歌厅做过三陪小姐。由于王小光经常光顾那种场所,所以他和鲁花认识可以说是臭味相投。最可笑的是,王小光认识鲁花后,就把鲁花介绍给了辛耐。因为辛耐刚刚离婚不久,加上他的感情有些疲软,王小光能把鲁花介绍给他,那也算他小子时来运转。其实王小光把鲁花介绍给辛耐那是有他的目的的。说难听点,王小光之所以那么做,他无非就是想近水楼台先得月。那时候我还没和他分手,假如我们分手了,鲁花就又他自己“承包。”了。
中午我正在铺子归置东西呢。正这么个功夫,工商所的来验照了。而且他们说,铺子将近五个月没有交工商管理费,今天必须交齐,否则就得吊销营业执照。我和他们商量说:还是等王小光回来再说吧,我现在是不当家,不做主,没权利管他的事情。其中一个工商人员挺执拗的。他说既然这样,那我们先把营业执照拿走吧,等王小光回来让他去工商所办理手续。我赶紧拦住他说,那我就给他打个电话,让他马上回来。可是不凑巧的是,那家伙的手机还关着,根本联系不上。于是我一着急骑上自行车就去了辛耐家。
到那一看,辛耐妈一个人坐在台阶上缕韭菜呢。我主动和她打了声招呼,然后问她王小光在不在这?可是不知为什么,她不但没里我,反而把脸子拉长了许多,看上去就像破门帘子似的。辛耐妈今年六十多岁了。据说她从四十来岁就守寡,一直守到了现在,可谓寡龄颇长。此外,她的脾气也很刁钻,一般没有谁能和她处的来。她不理我,我也懒的理她。于是我擦过她身边,直接来到了客厅。客厅里只有辛耐一个人在沙发上醉着呢,其余没有任何人。我上前推了推辛耐,可他醉的像死狗一样,干哼哼醒不了。这时,辛耐妈掐着一把韭菜也进来了,她凑到我跟前,非常诡秘的和我说:“你不是找王小光吗?他就在那屋里。”她用抓韭菜的那只手指着对面的卧室说“那个挨千刀的正在那屋里偷吃呢。哎!也不怕撑死他龟孙。”老太太说的这些话,我听着似懂非懂,而我好像又感觉到了什么。于是我鬼使神差的走过去,一把就把卧室的门给推开了——这一开门不要紧,仿佛一股肮脏的恶臭向我扑来——我一眼看见了王小光和鲁花那对狗男女在床上鬼混的画面。哎呀!撞见那种恶心事简直让人死的心都有,我就奇怪了,我怎么就那么倒霉呢?而他们一看我闯进来了,索性把眼皮一闭也就豁出去了,什么丢人不丢人的。但是我可受不了,我看见他们如此臭不要脸,恨不得当场点把火把这对狗男女火化在床上。
气的我一溜烟跑回了修理铺。没多大会儿,王小光也回来了。我就知道他得回来,所以我提前就准备好了,今天非和他大干一场不可。别看我和他已经分手了,但是他如此骑在我脖子上拉屎,那就是往死了逼我。
也不怎的,现在我一看见那家伙身影突然就产生一种想杀死他的念头。他在我眼里连个臭虫都不如。我杀了他只当是为民除害了。
于是我脑袋一热,抄起一根铁质的顶门棍就冲了出去。走到外屋,赶巧那小子推门正进来。仇人相遇分外眼红。当时我也不考虑别的了,挥起铁棍就超他的脑袋劈去。然而王小光不愧是混混出身,他的反映可我的抡铁棍的速度快多了。就在铁棍挥下去的那一瞬间,他的脑袋像弹出去的子弹一样,迅速闪了过去。他的脑袋虽闪过去了,可他的肩膀就没有那么幸运了;铁棍狠狠的敲在他的左肩上,把他敲的像得了半身不遂,趔趔趄趄就栽倒在地上。
大约过了半分钟左右,他才晃晃荡荡的站了起来。那两只眼睛直勾勾的对着我,眼神里闪烁着阴森恐怖的光芒。他闷声闷气的骂我说:“好啊!你个臭娘们儿,竟敢背后给我下黑手,你他妈好歹毒。”看见他杀气腾腾,吓得我不由得后退了两步,说:“都是你逼的,我怎么没一棍子敲死你呢?你个……”还没等我说完,那个畜生飞起来一脚向我踹来,这一脚不偏不斜正好踹在我的胸口上,当时我就觉眼前一黑,昏死过去了……
等我醒来时,那家伙早就不见了,空荡荡的屋里只有我一个人。
我双手捂着胸脯,强忍着疼痛,扶着墙一步一步挪蹭到自己的床上。
我想给朋友打个电话,让朋友帮我离开这个地方,这地方我一刻也不想呆了。
走的时候我没掉一滴眼泪,只带了几件衣服和一辆自行车。朋友给我出主意,让我去派出所告他。而我反复想了想,没有那么做。因为经过那件事终于让我想明白了:人不能和自己过不去。咱活的起就输的起,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