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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这几天我在金丽桥过的比较舒坦,一日三餐不愁吃喝,而且每顿还有烧酒滋润着,这要是和前几天飘泊不定相比,这简直是小康的生活。和饭店老板交朋友就是有这个便利,论吃喝不在话下。就如同和修鞋的皮匠交朋友,那你穿的鞋子永远坏不了。
有时候想起来就像做梦一样,人生的大起大落竟然在无意中改变的。
对着镜子,我偷偷看着自己的脸,红扑扑的,也胖了许多。因此我感慨的想:人活着就应该健康,健康多好啊,连自己看着都喜欢。安蓝在背后嘲笑我说:“臭美什么,好像美得都流泪了。”我发自肺腑的说:“我是觉得我现在太幸福了,这种幸福来之不易啊。”她拍着我的肩膀说:“知道就好。所有幸福都是用痛苦换来的。”
有句话说的好,男人的一半是女人。男人的生命有一半是女人给予的。女人这辈子,她把大部分时间花费在改造男人了。
虽然我和安蓝仅仅是普通朋友关系,但她对我的那份情感是相当体贴的。在她的情感里,总希望我过的幸福,活的有模有样。这就是和异性交朋友的最大好处。
然而和异性做朋友也有许多的缺点。毕竟男女有别,在日常生活中难免有许多不便之处。和女人交朋友就像养花一样,即耐心细致,又得温柔体贴。千万不可太粗鲁了。
在我没来之前,姐妹餐馆只有姐妹,没有男人什么事情。老刘年岁大了,他在饭店充其量就是个老伙计,年轻人的事情和他不沾边儿。此外,老刘除了干活以外也不喜欢和年轻人一块搀和。听安蓝讲,老刘的老伴迷恋上了花轮功,成天哭着嚷着要和李弘志结婚,搞的老刘焦头烂额,下了班就往家跑。所以说,老刘这个男性在姐妹餐馆里可以忽略不计。他就是个老年人。
那么我一来,情况就有所改变了。首先她们把我安排在哪儿,这就是个头痛的问题。人家安蓝除了饭店以外,还有自己单独的住处。她每天忙活完了都回自己的居所休息。阿华住在饭店里,饭店里有个干净的小套间就是她的。那么我住哪儿呢?好像我住哪都不怎么合适。
刚来那天,我想去住旅店。可是安蓝说,这里有的是地方,住旅店多浪费啊!我想也是,咱既然分文没有,那只好听从有钱人的安排了。
晚上,安蓝就把我带自己“家。”里去了。
安蓝的家是和其他几户杂居在一个小四合院里。有的住正房,有的住厢房;有的是两口之家,有的是三口或四口之家。唯独安蓝是单身。这院里的居民大部分是外来务工人员,山南海北哪的人都有。每到下班时间,小院里比菜市场都热闹,各种口音搀杂在一起,加上大小孩子的哭嚷,那简直是一锅粥。安蓝说,这院子里二四小时都不得安宁,你要想睡觉,非拿被子蒙脑袋不可。这院里只要一间厕所,而且是男女“公用。”想想看,大小三十多口公用一个厕所那是怎样的不便利啊。假如你要是闹肚子,那就倒霉了,非拉裤子不可。
住大杂院就是这样,各扫门前雪,谁都不体谅谁。尤其那些妇女,成天在一起叽叽喳喳,不是东家常,就是西家短;有时因为针尖那么大点事就能大骂不绝口。那些女人的骂詈可是了得,她们逮着什么骂什么,把人身上长的那些“零件。”如数家珍的、变着花样的抖落出来。没事就听她们骂吧,保证把你羞的面红耳赤。
安蓝是比较清高的,一般她很少和这院子的人交往,顶多碰面点点头而已。其实安蓝这个家就像个招待所,她白天一天在饭店里忙活,只有晚上回来睡睡觉。所以她也很难和院子里的人打成一片。再说,安蓝很厌烦那些女人的叽叽喳喳、小肚鸡肠。怎么说她是开饭店的小老板,相对比那些人的素质高一些。
安蓝住的是正房,从东数第一间。她的房间不怎么大,占地面积也就二十平米左右,但房间里摆的严严实实,让人没处下脚。房间里并排放着两张床,一张床上铺着干净的花床单,被子随意的散在床上。很显然她也是个不爱叠被子的女人。另一张床上只铺着床单,除此以外什么都没有。而且床单上还落了些微尘,看上去许久没人睡过了。靠窗子摆的一边摆放的是梳妆台,和一把木椅。梳妆台上摆的全是安蓝的化妆品,什么膏呀油呀,大瓶小瓶琳琅满目,看的我眼花缭乱。再往上瞧,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屋顶上横七竖八拉满了铁丝,而且每道铁丝上都挂满了衣服,花花绿绿就像万国旗一样。但是最惹人眼的是那些女人的贴身衣物也高高挂起。我进去时,首先要在那些小背心、小裤衩的低下钻过。想想看,一个单身男人从那些东西低下经过是怎样的心情啊。
鲁迅小时候,保姆常妈妈教导他说:“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何况是从女人的贴身衣服底下钻过了?唉!这是也我的“福气。”
安蓝看我有些尴尬,弄的她也怪不好意思的。她非常抱歉的对我含羞的说:“让老同学见笑了,瞧我这屋里乱的。”
其实也没什么,那不过是些女人的东西,我看见了又能怎样?
我主要担心的是,这么小的屋子我们怎么睡?我这辈子迄今为止还没和哪个女人单独在同一个房间里睡过呢。安蓝也真是,让我住旅店多好,何必这样……唉!这孤男寡女的,怎么说也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