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元妙,大道本微,動出應取,用無窮盡。道與物藏,不虛不實,不奪不取,器留不常,道還不休,吾故無窮若此。
大道本微,用之不盡,則非微也中蓋多寡有無,乃前塵分別之相,而不知道與物藏,非相可測,則大而小,微而廣,虛而實,實而虛,奪而取,取而奪,非形器之所能留礙也。至于形器,然後留礙不常,乃有大小廣微之別。道出形器,用之不休,吾故無窮若此。
妙變妙化,無所不妙。元變元化,無所不元。神變神化,無所不神。真變真化,無所不真。道變道化,無所不道。一變一化,無所不一。
妙至於無所不妙,則妙在瓦礫。道至於無所不道,則道在稊稗。今指瓦礫稊稗,而謂之道可乎。然瓦礫稊稗,未嘗非形器之結。識假者但見其假,識真者但見其真,若其結形,則與天地等耳。所謂妙在瓦礫,道在稊稗,豈為過哉。佛書論圓覺以為地獄,天宮同一淨土。涅槃生死,同一法性。諸戒定慧,及淫怒癡,俱是梵行菩提外道所成就法,同是菩提智慧愚癡通為般若,是為諸佛隨順覺性,此即一變一化,無所不一之謂也。
一散無方,數不可及,謂之無數。六變三元為大變,六化三元為大化。
一散無方,至於十百千萬,以至於不可勝數。若一一窮之,各言其異,則肝膽楚越,如是則雖謂之有數可也。若返於一,原其皆出於道,則胡越之遠未嘗不同,如是則雖謂之無數亦可也。役於形,涉於數,要必有窮,故變化之數,極於十八。《易》曰:十有八變而成卦。所謂十八者,六變三元之謂也。卦之始畫為三,因而重之為六。卦始為三元,卦重為六變。每爻三變,以三乘六,故十有八變而數窮。天六變十有八,地六化十有八,合之為三十六,衍而十之為三百六十,皆窮於此。日月之運,天地之數,皆窮於此
一不可得,道不可得,真不可得,神不可得,元不可得,妙不可得,有得之是謂有得。上下交德,失吾所得。無得之是謂無德。
道不可得,苟得無得,是謂得道。若覺有得,則為失得。有得得德,無得得道。
一返道,道返真,真返神,神返元,元返妙。至妙無返,變化息矣。此道無上,吾曰最上。妙道得之,入於無始。
返者,返有歸空,返末歸本,返流歸元。人所以隨流下而忘反者,外物怵之爾。苟外物無慕,則內重,則不流。既不下流。則必返上。返返之極,至無所返,乃為至道。
妙清元淨,妙元清淨,大本元清,妙淨元妙。清淨之返本,吾神復清淨,道出清淨,清淨道生。
物之本始,純一不雜,雖非清淨可名,而捨清淨無名之者,故曰:妙清元淨,大本元清。學道必自清淨始,人能常清淨,天地悉皆歸,故曰:清淨道生。
清淨妙宮,其間有清諍真法。真一不見,一不可得。清淨不在於無數,妙道法清淨,雖泛不雜,故無數亦不雜。
清淨妙宮,有清淨真法,言世人不識清淨之體,以無為為清淨,故特出真法以破。凡識所謂真清淨者,真一不見。若真一不見,則萬法皆不可得。萬法既空,雖一亦不可見。故無不清,無不淨。又曰:清淨不在於無數,由世人以無數為清淨。自云求淨淨不可得。故道家《定觀經》偈曰:智起生於境,火發生於緣,各得真種性,乘流失道原。起心欲息知,心起知更煩,若知知本空,知即眾妙門。又釋氏《心銘》有曰:止動歸止,止更彌動。唯滯兩端,寧知一種。一處不通,兩處失功。迷有沒有,從空背空。今以兩偈互相發明,即見清淨真法。《定觀》偈云:智生於境,火發於緣,智與火即是吾之心智。由智逐境,心緣物而情識,生方其未散,覺了之性與照明之種,皆從真出。及其流散,乃失道原。然自流注不可強絕,本是妙明,真一種性,流注自然,非有別體,若生心取合起念,息知心不可息,秪益煩撓。故曰:起心欲息知,心起知更煩。若知無明,本無有異,由吾自戀,乃失淨體。念念放起,念念皆空,則無始以來,贏重習氣,頓然清明。若總清明,即為眾妙,釋氏心銘,亦不異此。蓋言以止止動,動未可止,更添止心。如此即滯兩端,寧知淨穢本空,動止本一,由吾自異。故彼成異此,所謂一處不通,兩處失功也。若但捨穢求淨,即穢不可除。是迷有而入于有,從空而背於空矣。此經云:清淨不在於無數,雖道散而為百千萬億,猶無數也。故有數亦清淨,無數亦清淨,蓋物物本淨,雖泛不雜,有數亦不雜,無數亦不雜。
清淨無為,無為清淨。道為清淨流物物之原。雜不混,散不失。清淨道流,妙元清淨之海。吾何不返逝矣。
清淨即無為,無為即清淨,無為而為,謂之道為。道為雖無不為,然不失清淨。道即物原,物物具道,雜而不混,散不失真。惟體道者識之,故能返流全一,與道同流,歸于清淨。大海無流不返,謂之返逝。
第1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