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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冲击筑基期(上)地府及结界

天一门总门天道山
无极峰雷池
秋雨殿深处有座雷池,大小约莫百餘尺,乃副掌门青阳子以封雷大阵,凝聚千年雷气而成,专门用来给盛秋雨淬练肉身之用。
因為他乃是千年难得一见的天灵根—雷灵根,潜质点高达九十,任何雷系法术神通,一见便会,掌门丹阳子讚其有如雷神转世。
也正因為如此,他才得以从竞争激烈的弟子中,脱颖而出,成為天一门大师兄,还娶了丹阳子的独生女—纳兰明珠。
现在,他全身浸在雷池中,享受雷气洗练的快感。
随伺奴僕均站在百引之外,因為若没有专用令牌,任何人只要一靠近雷池,立即会被雷气所侵,随即化為黑碳。
这时,老僕人盛实,高举紫金色令牌,慢慢靠近雷池,只见他周身透出一股青色光罩,雷气仅能略略在光罩上爬行,无法靠近盛实的肉身。
盛秋雨睁开桃花眼,嘴巴一扯,道:“何事?”
“稟主人,靖远城眼线回报,杜灵儿被南海灵霄宫陈圆圆一行人救走,现正往南海而去。”盛实低声道。
盛秋雨略略皱了好看的细眉,瞇了瞇桃花眼,从纳虚戒掏出一只玉盘,看了一眼,道:“果然是前往南海,那就表示叶琛那小子没出现?!”
原来当初送给杜灵儿的那只储物鐲,裡头暗藏玄机,盛秋雨可以随时掌握她的行踪。
他沉默半晌,吩咐道:“把楼氏兄弟叫进来。”
盛实立即退出。
没多久,一对高瘦的中年修士各自手持紫金令牌进来。
“楼文渊、楼文兴,我要你们兄弟替我跑一趟灵霄宫。”盛秋雨道,随手将玉盘扔给楼文渊。
楼文兴问:“敢问殿主,所為何事?”
盛秋雨冷笑一声,道:“就说灵霄宫包藏天一门追缉的夺宝邪修—叶琛及土行旦,要他们给一个交待。”
楼文兴点点头,问:“敢问殿主,如果灵霄宫给不出交待?那…”
“呵,交不出叶土二人,交出杜灵儿也行,她是我盛秋雨未过门的小妾,我拥有她的一切,包括她自己。”盛秋雨冷笑道:“如果不交出杜灵儿,你们就见机行事,如有必要,就以天一门的名义,屠掉灵霄宫。”
他暗想:『洛英华那老妖婆,最為护短,肯定会跳出来出头,到时何愁没有藉口灭了灵霄宫?!』
楼氏兄弟一听,脸都绿了,凭他们金丹期初品,凭什麼灭了人家千年宗门?!
盛秋雨看了楼氏兄弟一眼,随即笑道:“放心,我不会让你们白白送死,你们下去后,就去找盛实领了战令,以此令你们可以任意调动日月宗及神剑宗的人马,这小小的灵霄宫,挡得住三大门派吗?!”
楼氏兄弟一听,满脸笑意。
“记住,把杜灵儿带回来,其他的东西就赏给你们。”盛秋雨缓缓闭上眼睛,道。
楼氏兄弟闻言,脸上满是狂喜,立即磕头谢恩。
颠头颠脑地下去準备。
盛秋雨轻声道:“杜灵儿呀,杜灵儿,只要我把妳捏在手裡,我就不怕那叶琛不找上门,届时我会让你们这对狗男女,当成我秋雨殿的两盏元神灯,而那个土行旦,我会割下他的脑袋,当作我的尿壶。”
另一头的飞云洞。
叶琛根本不知道,仙道十门有二分之一以上的修士想逮住他,这廝仍是没有自觉的投入修练,这应该说是无知是最幸福吧?!
叶琛找到土行旦聚灵阵的位置,透过识矿术他发现,土行旦很巧妙地将三条灵脉,匯整到聚灵阵的阵眼上,而且聚灵阵的设计,比起修真宝鑑上的记载更加精妙,他眼睛一扫就将庞大而复杂的阵法记忆起来,他暗嘆道:“这可是无上珍宝。”
然后他盘坐在蒲团上,深吸一口气,将灵草囊裡的筑基丹取出,只看一枚翠绿色的丹药落在掌心,他暗暗地朝卫无涯祈祷,希望师父可以保佑他,顺利突破筑基大关。
要突破筑基期大关,就会遇到筑基劫,乃是修士三大劫一小劫中的小劫(三大劫分為是金丹劫、元婴劫及天劫)。
為什麼叫筑基劫?因為如果修士在练气期及凝脉期,两个阶段如果没有打下稳固的基础,在面临筑基劫时,将会因為肉体及经脉无法承受灵力转化,轻则经脉全毁成為废人,重则立即爆体而亡,因此叶琛面对筑基劫才如此小心谨慎。
他张口服下筑基丹,丹药顺著食道缓缓地滑进胃袋,药力缓缓地化开,叶琛只觉得经脉登时一紧,原本如液体般的灵力,慢慢开始凝聚,就好像水要凝结成冰一样,这时候他的面前產生一道旋涡,一开始只是拳头般大小,旋涡非常狂暴地吸收著聚灵阵裡的三条灵脉,叶琛知道这是筑基劫的第一道难关,旋涡代表的是天地之间的法则,修士必须要能够忍受灵气漩涡所带来的庞大灵压,透过灵压,修士得以精练肉体及经脉,就等同天劫的九霄紫雷能够洗练肉身一样。
拳头般大小的漩涡暴然涨為六尺大的漩涡,完完全全地将叶琛罩住,叶琛变态般的肉体,居然被气刀割出无数道的大小不一的伤痕,叶琛毫不在意,仍然灵宫自守、抱元守一,持续运转大小周天。
这时第二道难关出现,叶琛感受到无数的声音及光影袭向他的神识,叶琛知道这是心魔洗礼,修仙不仅是肉体要能够承受逆天,他的心志同样也要能够承受,叶琛的神念歷经藏王秘法第一重神算术及心经异图的双重洗练,早已是金刚不坏之相,这小小的心魔洗礼,他根本看不在眼底,殊不知道很多修士都是败在心魔洗礼上,尤其是走偏门的修士。
这时候,叶琛粗大经脉中流动的灵气,慢慢地同浆糊般的凝聚,一股又一股的浆糊般灵气,朝丹田聚集,渐渐地原本空乏的丹田被塞满,突然一声巨响,已经扩张到十五尺的巨大漩涡,整个被吸入丹田,任凭叶琛如此变态的肉体,也被这巨大的灵力给撞得差点肢离破碎;漩涡进入叶琛的丹田,并不因此乖乖地听话,反而更加地放肆,就像破坏狂般,疯狂摧毁叶琛丹田裡的所有东西,叶琛知道这是最后的一道难关,他记忆起曾经读过的一篇文章。
“天将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这是上古一位大儒修真的心诀,颇能充分描述筑基劫第三重难关的过程。
叶琛任凭巨大漩涡在丹田裡破坏,就好像不是他的肉体一样,就这样整整七天过去,漩涡慢慢地缩小,最后化為凝厚的灵气融入经脉之中。被破坏得几近乎消失的丹田,得到这精纯的灵气,逐渐地修补起来,原本只是笔尖般大小,最后竟然长成一个成人手掌般大小,而且整个丹田完全填满灵气。
飞云洞三道灵脉同时小了一半,叶琛不自觉地又将灵脉吸去大半,幸亏土行旦家底过於丰厚,要不然单凭叶琛,变态般灵气需求量,根本不够他筑基。
叶琛的灵识猛然一开,耸立於无名沙漠正中央的青铜巨剑慢慢蜕变,由青铜色转為古铜色再转成白色,然后巨剑居然闪烁著可怕的亮光,彷彿如同太阳一般,叶琛化為小白人,直视著巨剑竟有种眼睛要被刺瞎的错觉,这时他发现没有生出另一种东西,依五行推算,土行生金行,金行生水行,无名沙漠上并没有出现水池,只是那一小片血色泥土地居然略略地大了些,叶琛落在血色泥土地上,只闻到极浓郁的血腥味,他仔细一看,发现竟是吕橙及双头巨蟒的血肉精华,他想了老半天,这有什麼用处?
最后只能放弃,毕竟在他身上的谜,多到已经让他有些麻木。
叶琛深深地吐了一口浊气,花了七天的时间,他总算是挺进筑基期初品。
有了筑基期的修為,这才勉强能够在修真界站稳脚步,虽然土行旦的事,非常紧急,但是若没有足够的修為,光一个凝脉期就跑到百草门要人帮忙,不是被人轰出山门。
这时,大手一挥,登时出现三尊身高十尺的力士,每一尊力士面容模糊,外体上泛著紫金色光芒,一呼一吸之间竟然有远古巨兽般的可怕力量,果然不出叶琛所料,对於凝脉期修為的他来讲,施展两次地王力士已经是最大限度,而到了筑基期修為,动輒可以施展三次,最大限度可以施展五次,他笑了一下,能够唤出三尊力士,这样他就可以使用,当初土行旦送他的神剑宗三才剑阵,这可是一大杀招。
他小心地分出三缕神念,分别打入三尊力士。
叶琛的神念经过心经异图的洗练,从原本微弱如细丝般大小,竟提升成三束如拇指般的粗绳,他笑了一下,此时根本就不怕力士毁坏而神念消失,因為神念会自动散成微粒,再回凝到叶琛识海。
力士得到神念,登时动作轻盈灵活起来,叶琛差点舒服得叫出来,他面露微笑,从纳虚戒掏出三把长剑,各自扔给三尊力士,依著三才剑阵的招式,让三尊力士修练起来。
这神剑宗的三才剑阵,乃是镇宗三大剑阵之一,威力之大,可谓遇神杀神、遇魔灭魔,但这剑阵讲究是三人同心,不容一丝一毫错误,发动条件严苛到不近人情,因此神剑宗内习练此剑阵的人不多,但这对於叶琛根本不算什麼,因為三尊力士都是他自己,等同一心三用罢了,起初只是较為生涩,习练到后半段,就等同已训练上百年,熟稔到令人髮指。
幸赖有竹屋裡的小芥子法阵,可供其折腾,要不然全力发动三才剑阵,可能登时把夹龙山毁去。
叶琛不管力士,自己继续再接再厉,依著地王祕法第四重地王彻地的口诀驱动,足下的土地如液态分开,叶琛慢慢地沉了下去,只看见土中有很多土系灵兽,譬如金银穿甲鼠、土龙、彻地鼬之类,渐渐地看到一些特别灵草,飘浮在土系元气上,他发现一点呼吸困难的感觉都没有,甚至还有些亲切感,渐渐地看到一些珍贵的矿石,譬如金钢石、蓝晶矿、魁石之类,这时他觉得已经够了,他运转第五重地王地府的心法,只见浓厚的土黄色元气,逐渐撑开成两百丈的空间,继而凝固成如金刚石坚硬的外墙。
叶琛试探地踏了踏地,他现在的力量已经达到五千头角马力,随便一脚都能够踏碎一个凝脉期修士的脑袋,而地板居然只出现浅浅地脚印,叶琛笑道:“这地王地府真够结实的,就算是金丹老祖要轰开这地府,也要花点时间吧。”
他满意地摸摸墙面,这时他依第六重地王结界的口诀,调动庞大的土系元气,只见地府四面竟然闪著古老的咒文,空间的气场為之一滞,竟有些迟缓的感觉,叶琛忆起魏无涯的记载,这地王结界是土系防御法术中最為强大,可以调动大地元气為结界来源,因此可以源源不绝地提供,如果修练到极致,将可封锁自身以外所有修士的法术神通,类似大罗金仙的空间封锁神术,这时他意会到,卫无涯在九羊山下的修练洞府就是由地王地府及地王结界所组成,难怪这麼长久的时间以来,从未被人发现。
他笑了一下,收起金刚结界及金刚地府,往地面上快速升起,普三息就回到飞云洞,此时一人大小的地洞立即恢復正常。
叶琛见衣服有些破旧,从纳虚戒裡取出乾净衣物更换,见三名金刚力士仍然允自操练三才剑阵,他灵光一现,调出无名沙漠,一只赤金色挟带暗红血线的大葫芦出现,他小心地分开暗红色的血肉精华,然后往一尊金刚力士罩去,只见血肉精华竟然薄薄地包裹住力士的全身,慢慢地暗红肉的肉泥,竟然显现出筋脉及皮肤,然后一具如真人无异的力士,展现於叶琛面前,只是它较為高大魁梧。
“嘿,这血肉精华竟然可以化成,像人的血肉筋脉皮肤,居然有温度还有热度,简直跟人体没有两样。”叶琛仔细地研究力士的皮肤。
“如果可以多得些血肉精华,就能够可以多造些力士出来,简直就像多了好几位帮手,这真是奇妙。”叶琛兴奋道:“而且这些力士可以成為我的替身,用来迷惑敌人,呵,这简直是逃跑最佳工具呀。”
对於叶琛来讲,他根本没有大门派的迂腐观念,打不过就跑,对他来讲就是至高无上的硬道理,丝毫不觉得惭愧丢脸。
这时,他意会到不能再这样的毫无保留地研究,因為他又用掉了两个星期的时间,他一挥手将力士及无名沙漠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