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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血鸽慕二并未带走,而萧明自古子幸找过他后,知道了太多太多关于小眸的往事后,他一直就想着要再见她一面,把该问的都问清楚了。
萧让不动声色,淡淡道:“我欠她一份天大人情,答应她的自然是要做到的,而今时机到了,我终究还是希望她能好好的。”
萧明的嘴角泛起了浅浅的无奈:“是啊,她一向都是如此。”
萧让决定告诉怎么找到小眸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隐约有一种预感,倘若他今日离开后,也许再也看不到那个笑着说是他同伴的女子了,他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今后也许会后悔。
他素来多谋善断,老练世故。可是一旦遇上那一群人,就会被搅得一塌糊涂,三十三盟中五年,让他能看到很多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比如喜欢到了极点还不明白小叶子;比如分明已经心存爱慕,却依旧保持着适当的距离,自欺又欺人的子安;比如连对自己承认都不敢的酒葫芦;还有那个冷静而冷酷的大盟主……
他有些困惑,五年的经历,让他能够懂小叶子对郁青隐藏的热烈而缠绵的眼神,也能够懂得子安强以理性压抑的妒嫉。
萧让当年不明白什么是倾慕?
也不懂什么是相思?
可是后来他离开了火焰,离开了扬州,一点一点,比任何人更清楚的明白那颗倾慕的心收不回来,那种两地相思的苦楚。
爱过方知情重。所以他明白。
所以他很明白那个素来心如冰雪的锦儿,他也能“看”到那冰雪接触到盟主微微的暖意后有溶化的迹象。
同样一直很爱天邪的小眸,让他忍不住不止一次的深思,而每一次越是深思,就越是看不清。
觉得那并不是情,冷静理智,犀利强韧的小眸,不曾如痴如狂,不曾相思忧愁,甚至连嫉妒都没有,对天邪动心的女孩子太多太多了啊……
而且动了情的人,不说似萧明那般,曾经沧海难为水,不说和铭凰一般刻骨铭心,再不济也该有子安那种眷恋,怎么也不该是小眸这样的模样啊,她根本就是在寻死,甚至死后的一切,都能安排的很好,虽然现在的小眸看起来会努力的活下去,想要努力的活下去,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萧让有一种担忧,上天似乎不愿意她幸福。
不知道这是她之前的经历引起的还是什么勾起的,小眸所做的一切令他太过震动了。
如果说小眸不爱天邪,那么萧让第一个站出来反对,这些年来,他站在背后,一个人品味着孤独,也可以说他将这个女子的一切“看”的最深最透彻,那样入骨爱恋,怎么不爱……
萧让不知道该怎么跟自己的弟弟说,这撼动了多少人内心女子,虽然没有多少交集,可是潜意识
的,萧让不希望她再受劫难了。
萧明看着自己的二哥,没有问他的思虑,只是久久的沉默,他并不着急,因为天亮之后他就会去找她,一切的谜题,见了她,自然就能解开了。
血鸽飞上蓝天,一道细细的线上系着的,是满满的思念。萧明带着一个装了三身衣服,干粮、水和银票的包袱,顶着七月流火一样的大太阳踏上了旅程。
在血鸽脚上系了一根丝线,萧明出了皇城后累的够呛,骑马的话到不说赶不上血鸽的速度,只是鸽子是在天上飞的,他是在地上追的,鸽子能飞过树,他绕过树,鸽子能飞过河,他只能骑马绕过河,系着的丝线还得担心牢不牢,还有时不时冒出的树枝绊住绳子。吃的干粮已经难以下咽了。夏日的草原白天热晚上冷,着实让萧明受了一把罪,好在溪流很多,一身臭汗能洗个澡,也算是体验了一把洗衣做饭的艰辛!草原吃的东西很多,可是萧明会吃的不多,敢吃的不多,能吃的不多,在啃完了干粮只能逮到一条红色的鱼,在饿肚子和吃怪鱼之间萧明选择了鱼,然后整整昏睡了三天,还好路上有放牧的人路过,萧明昏睡时的反应都是拽着绳子,生怕一个不留心就失去了血鸽的踪迹,他却忘了,绳子不会跑,鸽子不见了才是重点,直到梦里被吓醒,惊醒了牧人,问明了原因过后,牧人诧异的指指旁边,萧明看到放在自己身旁的鸟笼,才苦笑着拍拍自己额头。
“抱歉,你是……”眼前这人三十岁左右,很健壮的一个汉子,五官透着一股子草原磊落的豪气。
“我在这一片放牧,三天前看到你倒在溪前,就把你带回来,叫我阿牧就好,放牧的牧。”阿牧见萧明醒了,索性也不睡了,驾起了火堆,两个人围着聊天。
“大恩不言谢,我叫萧明,萧瑟的萧,明亮的明,阿牧今后有事,便来找我吧。”解下身上的玉佩,一块是代表他身份的萧家玉佩,还有一块是苏溪的月牙玉印,随后还是把萧字玉佩递给了他:“我在扬州,阿牧可以去醉花楼,也可以去萧府找我,家人看到,定然会竭力相助的。”
“别,我当不起,萧兄弟,举手之劳而已,你别放在心上。”阿牧没有接过玉佩,只是递给他一直酒葫芦:“来喝一口,咱也算交个朋友。”
萧明接过酒,他确实需要酒,灌了一大口后又抛给阿牧。伸手接过,阿牧看着他,奇怪的问:“兄弟,你干嘛追着一只鸽子啊?呃,不对,手上系着的线……”
“我在找一个人。”对于这个草原相识的人,萧明倒也不想欺满什么,低头看着火堆。
“这鸽子的主人。”阿牧灌了口酒,豪气就那么涌上来了。
“是啊。”萧明笑笑。
“那是你的心上人吧!”阿牧眨眨眼:“你也真是有毅力,一路上吃了不少苦吧!”拍了拍他的肩膀,似乎想到了什么。
萧明苦笑:“傻吧,我也知道很傻,可是……没有其他法子。”
阿牧叹了口气:“年轻的时候谁不傻两回呢!当年我也傻过,比你还傻!”阿牧低头笑笑,烤着的羊腿肉已经差不多了,阿牧自身上拔出个匕首,挑着一块撒过了盐巴的肉穿过,连匕首一块递给了萧明:“来,吃一块。”
萧明也不谦让,接过匕首,吃了一口:“我都快忘了肉的滋味了!”说实话他不是一个挑食的人,只是任谁啃了五天的干粮,吃了一堆怪东西后,都会感慨的。
“兄弟是要往哪走?扬州吗?那可就是三十三盟的地界了,至少吃喝不愁。”阿牧随手撕下快原先就被刀分割过的肉。
“不知道。”
“兄弟还要找多长时间啊?”
“不知道。”萧明苦笑的看看马车:“就看它带我去哪吧,横竖鸽子知道她在哪。”
“那可不是山遥路远?不知归期?”
吞下最后一口肉,萧明将匕首还了回去:“就是天涯海角,我也只有追下去了不是吗?”
阿牧似乎愣了一下,然后放声大笑起来:“好好好,好些年没遇到这样的性情中人了,我忍不住要帮你一下,来,接着。”
萧明伸手接过小瓷瓶:“这是?”
“好东西,叫追魂,混着酒给你心上人喝下去,天涯海角你都能追到她。”
“没有副作用吧……就是,对身体没有损伤吧?”萧明心中一动,又有些担心的看着阿牧。
“放心,这只是一种特殊的香料,你把里面的药丸吃了,把粉末倒在酒里,这样只有你能闻到那种香味,当年,我是用来……可惜,没用的上,和你有缘,就送给你吧!”
“来接着。”萧明笑着抛过去一个东西。
阿牧虽然看到那是玉佩,不接就摔地上了,只能先接了再说:“你这是……”
“大恩不言谢,只是,我交阿牧你这个朋友了,我也没什么贴身的东西,就这两块玉佩,一块是我一个故人交给我的月牙玉印,还有一个就是你手上的玉佩,这是我……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度里,自己亲手刻下的,算是一个证明,而今,给阿牧作个留念吧。”萧明的目光留在阿牧手上的玉佩上,前世已经遥远的,快要看不清楚,他来这个世界竟一年多了,在这个国度里,爱上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