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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大家都吃了一惊,行者夕颜金屋藏娇也就罢了,居然连小孩子都有了!这些事情他们都没有听行者夕颜提起过,还一直以为这个天罡地煞里面最为凶横的人,应该是不会厌倦这个快意江湖的,没想到他居然是第一个在心底里面就舍弃了江湖的人。而且在有家室的情况下,还能因为兄弟的为难,经过重重危险赶过来和大家汇合,这里面包含的情谊,却是令人为之动容!
“老六,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有了孩子和家室,怎么还能在过来呢。咱们当初结盟立誓的时候,曾经说过,天罡地煞组织里面只有想退出去归隐的,我门是极力的支持。你不应该来烫着一趟浑水的。”渔夫显然有些生气,行者这样做虽然是照顾了江湖道义,也就是所谓的兄弟情深,可是这样做害的那个无辜的妻儿,也是不可饶恕的。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责备的话语却是少之又少。怎么能讲出来口呢。
“大哥,老六也是因为眷顾着兄弟,既然咱们大家都知道老六已经退出了江湖,那以后我们的任务具我们自己去做!”樵夫赶忙打着圆场,不过他这些话向来都是不经过脑子的,在经历了这样活着那样的事情之后,谁还会在回去那个江湖歃血的岁月里面?如今大家想到的,不过是安静的隐居在一个世外桃源里面,然后享受着难得的宁静和惬意。这便是他们此时此刻的追求。
“我们身上都是血腥味很重的人,去老六那里恐怕不合适。”孟浪犹豫了一下,淡淡说道,我这个人在外面漂泊惯了,喜欢四处游荡。而且当年我师父独孤求败死的时候,我在西北马勒戈壁里面也只是简单的给我师父弄了个小坟头。马勒戈壁常年累月的大风沙恐怕将我师父的坟墓吹的不成样子了。我打算趁这个时间,去一趟西北马勒戈壁!”
“那你不跟我们一起过去了!”行者夕颜有些无可奈何,他最知道这个二哥的心思,只要是决定的事情就是不会更改的。
“不仅仅是他,我们也不会和你们一起过去了!”渔夫微微一笑,“等孩子长大了,我们几个老不死的再去忘情川拜会你们,我们几个当伯伯的,要把身上的绝技都交给咱们侄子!”
“我还是回我的山上砍柴去吧”听到老大老二都不打算去忘情川,樵夫原本也不是喜欢呆在名字那么柔弱的地方,正好找给借口回他在杭州城附近的住所里面。
“那你去那里!”孟浪微微侧头,看着一直沉默在那里没有说话的花魁四娘,“要不你跟老六去忘情川吧!”
“是啊,四姐,你给我回忘情川,正好我可以照顾你的说。”老六行者接口道。
“呵呵,我花魁四娘还是向往无拘无束的生活,在江湖里面飘荡了那么久,如今我也应该回我爹妈那里去看看了,他们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花魁四娘眸子里面有淡淡柔情,只是她的面容上依旧是深深的冷峭,“老六好好照顾弟妹,有空的话我回去忘情川找你们的。还有二哥你去塞外也要小心些,多穿一些东西。马勒戈壁的风沙沸沸扬扬的,你也要多加小心。”
“我会的!”看着花魁四娘眸子里面闪动的亮光,孟浪难得的挤出来一丝笑容,“你去也多加小心,替我像爹妈问好!”
此时无言,只剩下有些料峭的寒风在周围徘徊。天上韶华流逝,光阴飞逝里面,兜兜转转的又是一个春天。
西北贫瘠的马勒戈壁大沙漠,此时正是一年里面风沙最为次虐的时候。连绵的沙山好像一具一具的庞然大物,在广阔的马勒戈壁上面纵横驰骋。在春天里面刚刚长出来一点绿嫩气息的灌木丛林,被这纷纷扬扬的沙尘瞬间遮盖在了下面。黄沙茫茫里面还有几十公斤重的大石块,在风的咆哮里面四处的滚动。
现在的马勒戈壁,被称为是风暴之眼,在这里出现的也只有一种神奇的动物,那就是马勒戈壁的特产动物草泥马。草泥马长得和骆驼差不多,只是比骆驼要小一点,他们的奔跑速度很快,能在蜂拥而来的沙尘暴里面躲闪逃避。拥有了这样的技能,这些草泥马才能在马勒戈壁上悠闲的寻找着埋在沙石下面的藤草。
这片几乎是荒无人烟的戈壁上,有一个带着斗笠的人影缓缓的走在沙石上面,留下来一个一个浅浅的脚印。尽管这些脚印在瞬间会被流沙给掩埋过去,但是在历史上谁都无法否认,曾经有一个人,在这样的一个日子里面,来过这里。
要说马勒戈壁是荒芜人烟的话,实际上也是错误的。就好像西伯利亚冷酷的严寒里面都有顽强的西伯利亚土著居民在生存。那么在马勒戈壁比较低哇的地方,还有一个比较大的村落。
这个村落比较的有名,在一些武侠电影里面他叫做龙门客栈。龙门客栈实际上并不是一个客栈,它是又一个不是很大的村落构成。,不过在这个村落里面,生活的人,可不是一些歌善良男女。这些人都认内地被官府通缉的强盗匪徒。一个一个的都是杀人不眨眼的角色。在这个村落里面,有一家客栈,名字叫做新龙门客栈。要说这个新龙门客栈,实际上是龙门客栈的升级版本。它的主人是大漠上面赫赫有名的春十三娘。关于这个春十三娘的事迹,大家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周星驰的电影大话西游。
这个春十三娘一个看似柔弱的女人,能在这个强盗匪徒横行的村落里面站得住脚,武功自然是及其厉害的。更为重要的是这个春十三娘还是一个拥有者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之姿色的人。这样的容貌在中原美女云集的地方也能够迷倒一片,更何况是在这个贫瘠的鸟都不拉屎的地方。
拥有了这两样东西,这个春十三娘在大漠里面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简直就是这个地方的君王。
“老板娘,有人过来了!”一个小伙计,长得明显是营养不良的样子,站在高高的瞭望塔里面,大声喊道,“从马勒戈壁中原的方向上,有一个带着斗笠的男人走过来了!他手里面带着一柄长剑,看样子是一个江湖中人。危险指数为9,应该发布红色预警!”
这一连串的唠唠叨叨的,让人听着心烦!
“我去,瞎子,你只要告诉我那是不是一个帅哥就行了!”风姿绰绰的春十三娘,依靠在窗棱上,显然对那个报告的人唠唠叨叨的话说也有些不满。
“老板娘,那个人带着斗笠啊,现在看不清楚!不过这个人虎步龙唸,看起来气度不凡,应该是个大帅哥啊!”
“是帅哥就好了,吩咐厨房,今晚我们吃荤腥的!”
原来这里是一个黑店!所谓的荤腥,在江湖里面都是暗语的一部分,一般黑店的招牌语言就是这个,一般说开荤腥,就是要杀人!
“老板娘,那可是帅哥的!开了荤腥是不是很可惜!”
“老娘我是要先奸后杀!”
“哦哦!”一边佩服着老板娘特殊的口味,那个叫瞎子的人,在瞭望塔里面专注的看着走过来的这位带着斗笠的汉子。
不一会儿,这个汉子就来到了这个村落里面。他在周围看了一眼,看到这个招牌很大的客栈,便毫不犹豫的走了过来。
“小二,给我一间上好的客房!”带着斗笠的男子,说话声音冷冷,如果实在盛夏时节听起来应该很凉爽,可惜现在这个倒春寒的时候,这么冷冰冰的话语,还是让人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咯咯,客官这是从那里来,要到那里去啊!”媚笑这的春十三娘从楼梯口缓缓的走了下来,他那勾人的眼睛在这个男人身上飘来飘去。一副活生生的勾人模样。
“从那里来,到那里去!”带斗笠的男子一动不动,似乎也没有扭头看向这个春十三娘。说话的语气依旧是冷冷的没有一丝的感情。
“这位客官,我们这新龙门客栈,可是这个马勒戈壁最好的客栈。我们这里面的小姐的在整个马勒戈壁都是很有名气的,如果你闲着没事,想要消遣的话,我可以给你找几个姑娘伺候。我们这里还有一系列的服务,保证客官你满意,实在不行的话,我春十三娘很乐意为大爷效劳的。”春十三娘这个人还真是放浪形骸之外,第一次见这个人都这样风姿绰绰的勾引。她的眼眸里面带着妖媚的吸引力,让人欲把不能。
可是那个带斗笠的男子,却丝毫不吃她这一套,只是冷冷的说道,“我是来住店的,请给我一间上好的客房,这是十两银子!”男子说着话,手里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银子,只见他微微的抬起来手,这柄银子带着呼啸的风咔嚓一声插进了大厅里面的一个桌子上面。
“哎呦,这位大爷真是好厉害的腕力!”看着深深陷入到桌子里面去的那十两银子,春十三娘的笑容里面似乎多了些杀气,她依旧是咯咯的笑着,缓缓的走到那副桌子前面,伸手就要去拔那枚银子。
这春十三娘也是一身的好功夫,这样一枚陷入在桌子里面的银子,想把出来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可是她试了一下,那柄银子好像和这张桌子连在一起一样,竟然是纹丝不动。
这样骇人的手法,还是第一次看到。看来来的这个男子,实在是一个非常厉害的角色。
春十三娘一生之中不知道杀了多少人,在这个马勒戈壁里面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人物,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在她的场子里,给了她这样的一个下马威。
“哎呦,这位客观真实厉害,小女子是佩服了!”到底是老江湖,反映自然是很厉害的。春十三娘将杀气掩藏下来,依旧是咯咯的笑的花枝乱颤,她对着环绕在周围的那些伙计递了个眼色,这才说道,“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给我们大爷来一间上好的房间!”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春十三娘在说上好房间的时候将那个上好两个字咬的格外的重。
手下那些活计都是长年累月跟他在一起的,打家劫舍杀人的勾当实在是没有少干。老板娘的意思他们自然是只晓得。一名看起来很憨厚的店小二连忙走上前去,“客官你给我来!”
带斗笠的男子话也不多说,跟在小二的身上,缓缓的走上了二楼。不过在上二楼的一瞬间,他突然停下来,有意无意的朝着这家客栈的大堂看了一眼。
“老板娘,这个人的身手我看丝毫不再你之下。江湖里面有这样身手的人,不超过十个!”管理账簿的一个老先生,嬉笑着走到春十三娘的面前,低声说道,“这样的一个人,我看就是一尊大佛,今天既然是咱们请过来了,也就自认倒霉吧。明天找个合适的理由打发他走就是了!”
“哎呦,红叶先生啊,你居然也有这么害怕的人呢!”春十三娘看着那个戴斗笠的人关上了房门,眼睛里面淡淡杀气横溢了出来,她带着一丝不屑的神情,看着这个叫红叶的账簿先生,“这个人的来历是不简单,不过我春十三娘在乇鹗马勒戈壁里面能够站得住脚,绝对不是混干饭吃的,今晚给我着急山寨里面能打的好手,咱们将这个人给包了粽子!”
真是狠毒的女人!账簿先生红叶原本是一个教书的,家住在里马勒戈壁不远的一个村长里面。有一天他家里的一匹骆驼自己跑到了马勒戈壁里面,先生就来到马勒戈壁寻找,没想到这这里看到了这家黑店。很明显,他这么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自然是要被杀掉的,幸好在关键时刻他高声咏出来一首好诗。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正是建安风骨曹植的这首诗救了他的一条性命。原来这个春十三娘小时候也是读了那么一点书的,还幻象着能成为林黛玉一样的人,只是后来在雪地里带了三天没有做出来一首诗,这才跑到大漠里面当起了强盗头子。曹植这么有名的诗词,他居然还认为是这个教书的做的。正巧新龙门客栈缺少一个懂点文墨的人来管理账簿i,所以就留下来这个红叶先生的小命。
这个红叶先生为人还是比较机智的。在加上长得还是有几分姿色的,被这个春十三娘临行了几回,地位迅速的攀升,现在已经是新龙门客栈的第二号人物。
那个戴斗笠的男子是谁呢?恐怕我不说的话,大家也都猜测出来了。没错这个人就是剑客孟浪。话说那一日在凤凰巢穴外面,天罡地煞这些人分道扬镳之后,他自然是取道向西,一路逶迤的朝着西北马勒戈壁走来。
走到了西北边界,才想起来这个时候,正是马勒戈壁风沙最厉害的时刻。可是他关心着师父独孤求败的坟墓,顾不上考虑那么多,便跟在一头草泥马的身后闯到了这个沙漠里面。
西北马勒戈壁对他来说,也并不陌生,可是一个再好的剑客,在那次虐的超越了人类极限的自然面前,还是那么卑微的,很快,他就在沙漠里面迷失了道路。
原本,独孤求败的墓地,在西北的伊利一代。没想到他兜兜转转的这么一走,居然是走到了这人迹罕至的马勒戈壁中央地带。这里也就是强盗匪徒的老巢。
他们这些人以这里为据点,在天气晴朗,飞沙不是很大的天气里面,就四处出去抢劫路过这里的商队。
很不幸的是,剑客孟浪没有死在沙漠里面,而是如同一尊死神一样驾临到了这个地方。
新龙门客栈。
孟浪在进来的时候,已经发现了这里不对劲的地方。很久以前他在马勒戈壁和师父学艺的时候,独孤求败曾经多多少少的讲述了这个地方。这里面是中土大陆最为贫瘠的地方,这里面民风彪悍,很多都是以前中土世界来的强人。而这里最为出名的,是马勒戈壁腹地里面的一伙盗贼,他们在西北马勒戈壁拥有阎王的称号。独孤求败是一个醉心于武学的剑圣大师,可是他也有大泽剑指天下的决心,在沙漠里面寻寻觅觅了那么久,也没有找到这些盗贼的巢穴。
没想到,他的徒弟,居然会误打误撞的来到了这里,并且用那些恶棍的人头祭奠着他的在天之灵。
孟浪连日来的困倦,让他很是疲劳,匆匆的吃了一点自己带的干粮之后,就合上被子在那里忽忽的大睡起来。这样不知不觉的功夫,昏暗的太阳下班回家了,月亮则出现在天空开始了黑夜的执勤。
这个时候的新龙门客栈,静怡的好像是一个世外桃源,但是在这风平浪静里面,还有很多躲在黑暗里面的眼睛,正一闪一闪的注视着那个亮着灯的窗口!
只要是春十三娘一声令下,他们就会冲到客栈里面,将那个带斗笠的客人给碎尸万段。
春十三娘是打家劫舍的好手,干这个杀人的勾当自然是轻车熟路。以前的那些客人,都是直接来硬的,半夜的时候提着刀就杀过去,就那个人砍死在床上面,实在是有些棘手的人物,看起来武功很高强那样的,都是先用蒙汗药给放倒,然后剩下的就是扔在案板上面,用到给剁碎了。马勒戈壁不适合养猪,所以这里面提到的猪肉什么的,都是人肉弄的。
今天不叫例外的人,那个戴斗笠的男人,自从进来了那个房间之后,就咋也没有出来。不吃饭,不喝水,这个蒙汗药要怎么用?!
“叫老鼠过来!”春十三娘对着身边听后拆迁的红叶先生说道,“把我们准备的迷魂香给我兑好了!”
红叶先生干净下去准备这这些东西,不一会儿就把迷魂香给准备好了。老鼠将迷魂香那个手里面,从怀抱里面掏出来一个吹痛,然后把迷魂香轻轻的倒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