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因为工作忙,常常在两岸三地来回,所以便把我托给叔叔照顾。我叔叔是当时很有名望的道士,但对待我却相当残忍。他没有好好地照顾我,反而将我的魂硬生生地抽了一条。人有三魂,分别是掌管生息的生魂、管意识的觉魂,还是代表人类灵性的灵魂。他抽走的,是我的觉魂。
没了觉魂的我,除了眼睛还看得见之外,其余完全没有感官和意识的活动,就跟植物人无关。我叔叔用我的身体当做小鬼附身的容器,他养了无数的小鬼,没有人知道为什么。我的父母久久归来看我一次,看到的其实都是被不同小鬼上身的我。
他唤我做乱童,让死去的人付我身上,达成某些家属想跟死者沟通的心愿,藉此敛财。
后来有一次,我叔叔不人道的行径被我的爷爷发现了,他很生气,把我抢回来,并要求我叔叔把觉魂还给我。但叔叔一直不肯还,最后带着他所有的家伙跑路了,从此不知去向。我爷爷年纪也大了,再追不到他。但他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给我的脖子上戴上一条叫做千阳锁的东西。
千阳锁顾名思义,放在风水龙牌的龙头,吸饱了千年的阳气,带在我的身上,便能弥补我的觉魂。然后爷爷教我说话、教我读书识字、送我去上学,我才终于能过得像人的生活。
虽然有了千阳锁,我能够随心所欲地活动,但因为身体里少了一条魂的关系,我的身体很虚弱,而且能看得到鬼。还因为这样子,成为了鬼捉交替的首选。爷爷为了让我碰到阉鬼时能够自保,便传授我怎么画符、替我上风水的课,并把他一直配在身上的桃木剑送给我。
爷爷一直没有告诉我小时候发生的这些事情,只叮嘱我脖子上的千阳锁,不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拿下来。直到某一天我吃东西的时候,突然发现我尝不到味道。不管加多少盐多少油,在我吃来都喂同嚼蠟。我以为是自己生病了,很紧张地回去找爷爷商量,他一听,才跟我说了我小时候的故事。他说大概是千阳锁的阳气正在渐渐耗尽,如果我一直没有把自己真正的觉魂找回来,总有一天我会再次失去所有的感官。
当时我很震惊,难过了好久。但比起伤心,我更痛恨我的叔叔,觉得都是因为他,我才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尝得到味道,还白白失去了本应该快乐的童年时光。我爷爷还说,叔叔其实不是没有小孩,而是他把自己的老婆和孩子,都拿来当成了养小鬼的工具。
从那时候起,我不管吃什么都会加很多的辣椒。因为辣是痛觉,是没有味觉的我唯一能尝出的“味道”。
照理来说,千阳锁的阳气应该还能撑更久一点,但上回我得罪了山神,我除了把听力给他之外,还让他吸走了千阳锁一部分的能量。昨天受伤的时候我一直说服自己,肯定只是我的腿痛麻了,但现在我吃面线的时候,发现我已经感受不到“辣”,我才终于接受自己失去痛觉的事实。
“你……”
胡子越一口气说了那么多,我却想不出一个通常的字眼来回应他。我无法想象吃不到味道是什么样的感觉,是不是就像我们感冒的时候差不多?他居然就靠着辣椒撑过了这么多年,但怪老天太狠,现在连辣椒对他来说都没有用了。
“所以我之所以要做替身,就是想去找回我遗失的觉魂。我相信觉魂还在我叔叔那里,在不快点就来不及了。”
“既然这样的话,那就快点杀了我吧,这样我就不会一直霸占这个身体了。”
是有没有那么想死!
“好。”
胡子越也不托了,拿起搁置在桌子旁的桃木剑,眼看就要往替身的心口刺下去了,没想到突然有个声音阻止了他的动作。
“别那么冲动呀,他还是有用处的。”
我回头一看,说话的人竟是许久不曾造访的段长青。
他轻飘飘地走进宿舍里,那行动敏捷得不像是瞎子, 他抽走了胡子越手中的剑,把脸转向替身“看”着它说:
“你要不要随我到阳间,我派个工作给你,我看你生前为人很正直,是个人才。”
“你是谁?”
替身愣了一下,段长青伸手摸了摸它的脸,然后甜甜一笑:
“我是阳间的引路人,许多无法投胎的灵魂都会到我这里来。只要喝了孟婆汤,就能忘记一切,但代价就是得永远留在阳间,再也不能轮回。”
引路人?瞎子该怎么引路?我一个问号闷在心里,现场没有人吐槽。听了这番说辞,替身明显动摇了,它咬了咬下嘴唇,双手握成了拳头。
“怎么样,要不考虑一下?”
“不用考虑了,我现在就能跟你去。我什么也不要,但求一死。假如能忘记自己的执念,留在哪里都没有了差别。”
替身垂下眼皮,我意识到它竟然在哽咽。
“你确定吗?”
“嗯。”
替身沉重地点头,仿佛已经将一切都放下。
“你还在逃避现实啊。”
段长青却没有回答:
“我看过了,你还有来生,还有头胎的机会。你的执念根本不是因为找不到自己的尸骨,而是没有办法接受你的朋友杀了你,却没有给你一句道歉。你没有那么有情操,在潜意识里你依然没有原谅你的朋友。你正真该做的,是去向杀了你的凶手复仇。”
我没有问段长青怎么会晓得替身的过往,还有他又是怎么“看”到三生石上面写的东西,替身听了,用双手抱着头,极力地否认:
“不,我已经看淡了,我不想复仇……”
“只要是人。就不可能看淡。我给你两天时间,两天后不管你想不想复仇,我都会把你带去阳间,让你永世不得超生。”
段长青给替身下了最后通牒就离开了,替身杵在原地,沉思了很长的一段时间。然后它才终于下定决心,明天要去找它的朋友。
我不会喝酒,在我记忆中我第一次喝酒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班上很流行喝酒抽烟什么的装大人的行为,我也跟着尝试。我跟老爸讨了一口啤酒喝,一入口就感觉舌头一阵麻,咳了几声全吐出来了。我还记得老爸端着啤酒罐子哈哈大笑,说这是男子汉的浪漫小孩子懂什么之类云云。
长大后跟着高中同学去唱K或开生日派对开始会喝一点酒,不过喝的都是几乎没酒精成分的鸡尾酒,有人提议啤酒的话我顶多浅尝一口就再不敢逾矩,理由是自己的惨痛经验。
我被初恋打枪的那天晚上,一个人窝在房间里喝闷酒,那是我喝最多的一次,整整喝了三罐。其实我不记得自己醉了之后发生什么事情,时候听老爸转述,我那天一直在自言自语,到最后还把窗户推开抱起棒球当吉他弹,唱着什么你怎么舍得我难过。事情经过被住在对面的邻居全程目睹,当下我简直想一头撞死自己。
其余时候我的饮料都是加糖不加奶精的黑咖啡,因为这样被笑一辈子文艺青年我也无所谓,至少咖啡更得比汽水成熟,更适合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年轻人喝。
但是大学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我跟一个把烟当饭抽把酒当水喝的流氓胡子越同住一屋檐。虽说是这样,但胡子越的酒品不见得比我好到哪里去,我喝醉的样子他没见过,他的最后反映我倒是看过不少次。
因为跟人聚会从不喝酒,我总是有幸能“欣赏”众人的醉后百态,有的人一喝酒脸就从脸红到脖子,见人说鬼话见鬼说人话,总而言之就是胡言乱语;有的人只要喝醉了就哭,也不知道是在哭什么,就是眼泪鼻涕口水各种液体一并流下;还有一种人正好相反,一醉就笑,明明谁也没惹她,他就能在那笑得好不痛快,岔气了都不晓得。
然而胡子越酒醉的方式跟我见过的人都不一样,或许这也是关于他的兴趣特殊。他最喜欢在三更半夜的时候喝酒,喝完了之后沉闷半小时就开始发作,抄起朱砂笔画符。如果他是画在纸上我就不会说,问题是他画在墙上,再不就画在我身上。
第二十五章 身不由己(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