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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命中注定

  每次守门人见到他,都会热心地奉上食物,也不知道是哪来的,每天晚上他总有不同的花样,有时候是鸡汤,有时是烤鱼。尽管食物的香气总让他垂涎,但他仍谨守规则,从不接受死人的东西。
  他看了看手表,凌晨四点。
  事情要从半个月前开始说起。
  他是个专职作家,总是窝在自己的蜗居中写作,每日五千字是他的基本原则。平时他几乎足不出户,房间是套房,连上厕所都不用离开。
  那天他难得出门添购粮食,却因为外面的阳光过于刺眼,还有太久没起身运动而感到晕眩。走到一半便觉得受不了,钻进路边一家书店里避暑。
  他在书店里看见自己的书,因为没什么人看而被搁置在角落,心中隐隐有些不甘。
  稍微晃了下,挑了几本畅销作家的小说,正打算要离开的时候,从他身后的书架上“啪唰”一声,有什么东西掉了下来。
  是一本纯白色封面,看上去还有些老旧的书。
  他将书捡起来端详了一番,没有作者,没有书名,里面甚至没有版权页,这真的是书吗?该不会是人家不小心遗落在这里的吧。
  也没想太多,把书交给柜台顺便结帐。
  如果他仔细算算的话,就会发现买书的总金额多了十元;如果再仔细一点看的话,或许就能看见结帐的伙计不怀好意地将那本无名书塞进他的纸袋里……
  然后当天晚上,自称黑白无常的人找上了他,他就这么莫名其妙接下了“鬼差助手”这个工作。
  没想到搞了半天,他还是注定要吃这行饭。
  故事回到上面。
  “快上岸!这骨头很贵的,要是坏了就不好了!”
  死要钱的胡子越把替身赶回岸上,替身越不能动了,坐在地上看起来颇有几分落寞。胡子越把替身的衣服脱掉,用自己的外套帮替身擦干身体,替身静静地看着胡子越,忽然开口:
  “如果真的找不到我的骨头,那就干脆把我减了吧。”
  “为什么”
  胡子越问,他仍没有停下动作。
  “心愿无法达成,我永远都不能投胎,与其继续就在这令人绝望的世界,不如直接杀了我。”
  替身脸上虽然木无表情,但仍可以感受到它说这话时的痛苦。
  “如果你想的话,我可以现在就减了你。”
  “不要,我想再找找看!”
  “……”
  果然是“死人直”呀。
  我们从中午一直找到黄昏,还是没有骨头的踪影。毕竟事情都过去那么久,连死者自己都不记得确切的日期,说不定骨头都被冲到下游去,或是被人私下处理掉了。替身似乎是出自愧疚,在搜寻工作四个小时过去之后,终于愿意放弃,让胡子越把自己的魂剪掉。
  “那你得先跟我回去,我的工具都还放在宿舍里。”
  胡子越没有反对,或许他也想快点把这道灵魂赶出替身,好找下一个吧。没用的东西留着就是累赘,这是他的座右铭。
  “三个人要怎么坐?”
  我看着向小郑借来的机车,提出了最根本的疑问,双载危险三贴违法。
  “替身又不是人,就当做我们带了个身大的娃娃出门就好了。”
  胡子越跨上后座,替身夹在中间,看来又是个要我载人的节奏了,虽然替身没有安全帽,不过它只是一块木头而已,戴不戴安全帽都没关系吧?
  然而上路没多久,胡子越又以我骑得太慢为由把我赶下去,再次上演极限动作般的飙车戏码,我坐在后面替这位残障人士捏了把冷汗。
  玩火会自焚,飙车会梨田。这附近一带都很偏僻,路上几乎没有行车,胡子越本来想在路口来个帅气的甩尾,结果重心不稳,狠狠地摔在了地上。替身毕竟是木头,撞了也不会痛,跌在地上立马就爬起来了,还顺便扶起机车,而我跟胡子越则在地上滚了好几圈。
  “靠”
  胡子越起身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检查小郑的机车怎么样了,果不其然,车头凹陷、灯裂了一个。
  “失算了,我干嘛跟他打赌啊!”
  “我就说你不能骑车!每次都这样玩命,你……”
  我正想说他一番,却发现地上有一大片的血迹。
  “啊啊啊,我的夜明珠啊!”
  胡子越还在怨念,我连忙打断他:
  “别管夜明珠啦!你都不痛的吗!”
  “我又没受伤,干嘛要痛啊?”
  胡子越一出口,我跟替身都愣住了。因为地上那些血就来自他的手肘跟膝盖,他的裤子磨破了,膝盖的皮肤也被刮掉了一层,鲜血汩汩流出,但他本人却完全没有发觉。照理来说受了这样的伤,哀嚎都来不及了,还能这样泰然的站起来简直不可思议。
  “你的膝盖!胡子越!你到底有多爱钱啊!”
  被我这么一说,胡子越才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伤口,然后他瞪大了眼睛:
  “这是我的血吗?”
  “不是你的是谁的!快用东西来包扎一下……”
  “用这个吧。”
  替身说着,把自己的袖子卷起来,拆下缠在手肘处的绷带:
  “这是用来固定我的关节用的。”
  我因为着急,手一直在发抖,当我紧紧地把绷带缠绕在胡子越的膝盖上的时候,我看着都替他心疼,他却连唉都没唉一声,好像伤口根本不在他身上
  “你别撑啊,痛的话就喊出来,你这样我看着更难受。”
  “……”
  胡子越还是没有吭声,我发现他脸色已经全白了。
  我说要送他去医院,他却坚持要先把替身送回宿舍,我说不动他,只好听从,让替身在宿舍里待会之后又去了小郑在的机车行,他一看见我们两个狼狈的样子,什么也没说,只叹了口气道机车坏了没关系,人伤了可不行,他说夜明珠不要了,只要人没事就好。
  最后在我半胁迫之下,胡子越还是去了医院。
  我自己受的是小伤,自己擦擦药就行了,胡子越可不是,我很惊讶他居然还能够走路,这惊人的耐力让我佩服。
  然而隔天,我才知道这跟耐力无关。
  胡子越从医院回来之后被我逼着在宿舍休息了一天。
  老实说我很担心他这样的状态要持续多久,他也不说话,也不打电玩,就只是蒙头在床上猛睡。我中午特地买了两碗虾仔面带回宿舍,叫他起来吃,顺便给他上药。
  胡子越做起来,叫我不用帮他,自己拆开了膝盖和手肘的绷带上红药水,整整这个过程眉头都没皱一下,倒是我在旁边都别过头不敢看。
  换完药他拿了面线,加上一大坨辣椒拌匀,吃了一口之后。他摆出了一种非常复杂的表情,有点像是对人生的绝望与痛苦交杂在一起。吃个面线有那么难过吗?
  “怎么了?这家的辣椒不好吃吗?”
  “不是,我……”胡子越稍微停了一下,像是在思考恰当的措辞。
  “你不知道我为什么不会痛吗?”
  “不知道”
  面对这没头没脑的问题,我也只能说不知道了。听了我的回答,胡子越只是笑笑。他嘴角的弧度很淡,我却受不了他这样的笑容,我宁愿他奸笑、偷笑、会笑,也不想看见这种视死如归的表情。
  “剑白,你要不要听故事?”
  胡子越冒出这句话,再也不管我想不想听,就径自说了起来:
  我在两岁到八岁的那段时间,一直都是和叔叔住在一起,不过我对那六年发生的事情完全没有记忆,并不是因为忘记了,而是那段时间我根本就没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