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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追魂(1)

  妖怪我都在山海经和聊斋里看过了,没什么新意,但翻到最后一页时,我立刻就被标题吸引了目光。
  千阳锁。
  这本书里有千阳锁的介绍!我压抑着快要爆发的冲动,继续读下去。里面写到我非常感兴趣的一段:千阳锁其实是中空的,里面包着一种非常小的蛊虫,虫会认主,因此一条千阳锁只能给一个人配戴,除非原本的主人死了,虫子才会认新的主。
  千阳锁能够避邪,乃极阳之物,但如果没有经过认主的人配戴,虫子便会持续吸光那人身上的精气。因此让千阳锁回春的办法,就是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当做肥料......
  “......还有这种事?”
  我边看边喃喃自语,如果胡子越找不到另一条千阳锁,那他就只能像书上写的一样,牺牲一个活生生的人了。我不打算把看到的事情告诉胡子越,我很怕他会真的去实行,虽然依据我对他的了解,他应该不会做这种事,但总觉得还是有些危险性。
  既然书里有关于千阳锁的情报,我就先不丢了。我把书放回架上,不免开始思考,这本书的作者究竟是谁,为什么能够得到这么冷僻的资料?
  我该去问黑白无常吗?
  “抱歉,我来晚了。”
  熟悉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考,我一看,段长青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在我宿舍里了。他笑着说为了那我的解药特地回了阴间一趟,被孟婆看见了硬是缠着他叙旧,最后还是黑白无常想办法让他脱身的。
  “我好久没回去了,阴间变了好多。”
  “你怎么知道?”
  “看就知道啦。”
  “......”你真的看得见吗?
  “这给你,已经磨成粉了,泡温水吃就行。这种草药在阳间没有,是阴间的特有种,我还是瞒着孟婆偷偷拔的。”
  段长青把几包用纸包起来的药给我,我从他手中接过,他却捏得很紧不让我拿。
  “你干嘛?”
  “东西先给我。”
  他伸出空着的那双手做了个讨东西的动作,我不甘愿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夹链袋,里面装的正是消化的牙齿。
  段长青把牙齿从袋子里拿出来,仔细地用指尖感触,我道这东西有毒不能碰,又惹得他发笑了。
  “毒对我没有影响,我一直都是与毒共存的,哪像你这样软弱。”
  他说完把药留着就走了,我对方才才他说的话很好奇,传闻有种人能够百毒不侵,不知道段长青是不是其中一个?
  那药吃了两天刚好吃完,我不再发烧,伤口也完全好了。只是小花的牙齿被拿走了,她本人却没啥感觉,东西照吃觉照睡。我看着她的样子心里没来由地开始担心,万一她的主人要找我赔,该怎么办?
  “你就跟他说你的宠物咬伤我了,跟他索赔。”
  胡子越早就想好了应对方法,我总觉得不太靠谱,如果能够这样达成协议,那谁也不欠谁,他家宠物伤了人,我拿走一颗牙齿应该不算什么。我告诉自己不该胡思乱想,要是真有什么意外我还有黑白无常可以靠呢。
  就这样一日一日过,总算捱到了小花回主人身边的日子。
  黑白无常打电话给我说他们不过去了,小花的主人就在学校旁边的星巴克,是个穿红色上衣戴圆框眼镜的中年男子。
  我跟胡子越依约带着小花去找主人,果然一进星巴克就看见那人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看着没有错,红衣圆眼镜。
  我俩走进,正准备要说话,他就从报纸中抬起头:
  “小花儿?”
  小花一听见主人的呼唤,从我的手提包里探出头来,男子看见自己的爱尸(?),二话不说将小花抱起。
  “你们就是替我照顾小花儿的人?她没给你们添麻烦把?”
  他说话带着口音,明显不是本地人。
  “没有没有,完全不麻烦,小花很乖都不吵不闹,对不?”
  我堆起官方式笑容,边说边征求胡子越的同意,他点头:
  “对,很乖。”
  “哎呀真是太好了,两位真是大好人,来,这是约定好的。”
  男子笑得很温和,把一包用牛皮纸包着的东西塞进我手里,我猜这恐怕就是钱了吧?我当然不能表现出来,胡子越的手不安分地要过来拿,我把他拍开,对着男子笑笑:
  “我们只是做好该做的事。”
  小花被男子捧在手中,伸长脖子看我,我想起了什么,拿出手机跟她合影,
  跟男子寒暄几句之后就道别,一刻也没有多留。
  我很惊讶男子明明有看见小花少了一颗牙,却一个字也没跟我追究。是黑白无常事先跟他打过预防针,还是男子本性就如此善良?
  “你干嘛跑那么快!”
  胡子越走在我后面不解的问,我也没跟他说。我真的很怕自己再待久一点就会哭出来,虽然跟小花只在一起生活了短短一个月,我却已经对小花有了感情。
  最后那张照片拍得太仓促,有点失焦,之后好长一段时间,我半夜都会对着那张照片发呆。
  没有小花的日子还真不习惯,虽然那本来就不是我的宠物,虽然小花是个已经死了千年的僵尸。
  “你够了没有,僵尸不在之后就一直这个样子,跟失恋似的。”
  胡子越终于看不下去,我不太懂他说的是哪样子,只闷闷地回了他一句:
  “你不懂!”
  我去,这话好像还真有点像失恋。。。。。。
  上大学之后的第一个暑假开始了。这段时间我们也没闲着,三不五时还是要捉点鬼,胡子越则开始调查前阵子在那幢空屋里发现的笔记,也就是关于千阳锁的下落。
  他说一直以来他的目的就是找到他那罪该万死的叔叔,但党务之急是先让自己的感官恢复。
  笔记本上写了一个人名叫做周善,应该就是跟屋主交易的人,上面写明了交易时间和地点,只是完全没有关于周善的资料。
  “我搜寻过那个地址了,是一间民宿,要不要去?”
  胡子越道民宿在一座湖边,日治时期就已经建造,说不定老板会知道些什么。
  我本来不太想去,可是一听那里的风景漂亮,坏境又好,还是抱着旅游的心态跟胡子越去了。
  后来再见到他的时候他身上多了很多淤青,他说没有痛觉以后,都不晓得自己怎么受伤、为什么会受伤,虽然不会痛感觉好像比较轻松,但“其实这也代表我又更接近死人一点了”。
  这次去的就我们两个,毕竟只要目的不是去玩,局外人太多不好办事。
  不过到了那里之后我们就把民宿的事情抛一边了。
  风景区后面有一条老街,里面卖的都是古玩,胡子越对古董没兴趣,倒是我很兴奋地每一家店都要进去一次。不过为了不让他认为我是拖油瓶,我都若有似无地问店老板,有没有听说过千阳锁?
  基本上那里随便一家店都有五十年历史,老板也都是头发花白的老头子老太婆,知道的几率总比较大。可惜最后没问出什么结果,我只好随口问起一家卖茶叶的老板知不知道一个叫做周善的人?
  没想到还真的歪打正著,老板惊讶地说,这个人他认识。
  “不只认识,还很熟!当兵时我们一起被分发去金门,他给人炸断了腿,还是我扛着他上船的!”
  “那你知道这个人现在怎么样了吗?”
  我道,便不自觉地把身体往前倾。
  “他。。。。。。几年前听说他经商失败,丢下妻小去了大陆,就没有再回来。对了,你问这么多干什么,你怎么会认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