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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二章 又到皇城

  虽然于辉迟到了,但是吴舟山并没有怪罪他。
  看见于辉脸上所蒙上的人皮面具,吴舟山心中有愧,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由于行装已经准备妥当了,两人便趁夜上路了,吴舟山还特意找来了两匹马,魔能师的轻功虽有健步如飞的,但是论耐力的话,还是马匹要占优一些。
  两人在马背上一直没有说话,过了许久之后,吴舟山为了打破尴尬,才道:“雪尘兄弟,你那位为你做这张人皮面具的朋友,真是一位高手,这张人皮面具,就算是仔细看,也瞧不出什么破绽,和正常人的脸一样,你这张脸,就如同没有毁容一样。”
  于辉苦笑道:“没有毁容,又怎么会戴这张闷热的人皮面具呢?”
  “……”
  吴舟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但是又不知道再说些什么来挽回,于是也只好保持沉默,两人骑着马,默默的走了三个多时辰。
  这时,吴舟山又道:“雪尘兄弟,你尽管放心,此次去龙城,我会将你引荐给各位长老,有了各位长老的支持,他日你在组织内的地位,只会高不会低,若大事可成,你定可受万人膜拜,又怎么在乎区区一张脸呢?”
  于辉感谢道:“有劳吴老先生栽培了。”
  原本作为传播地魔神功之人,吴舟山是个能言善道之人,可是他对于于辉,心中有了感激和愧疚之后,就突然不知道怎么和他交流了,以至于两人一同赶路,话却很少。
  吴舟山找到了这两匹马根本不是什么良驹,所以脚程很慢,照这样的速度下去,要去到龙城,恐怕要花上十天半个月的时间,不过于辉却不能催促,因为一旦催促,就会引起对方的怀疑。
  好不容易取得的信任,可不能因为自己的焦急而坏了大事!
  不过虽然于辉不能催促,在于辉和吴舟山身后跟着的李少名却有些按捺不住了!
  “他们这两匹短腿的马,骑到龙城,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龙小姐的安危,难道对于于辉一点也不重要吗?”
  秦歌将李少名的抱怨之声一个字一个字的听在耳朵里。
  两人服食了隐藏魔能的药丸,一路上紧跟着于辉和吴舟山,不过前面那两人赶路太慢,李少名和秦歌都有些不耐烦了。
  但是所谓欲速则不达,既然对方的速度不快,己方也只有放慢速度了,秦歌道:“李兄,稍安勿躁,我俩暂且跟着,一切等到了龙城再做定夺!”
  于辉和吴舟山赶路,足足走了十一天才来到了龙城!
  于辉这已经是第三次来到皇族所居住的地方了,第一次,他在龙城城外与雪姐姐分别,第二次,他在皇城里见证了雪姐姐的神技,第三次,自己却是以另一个身份前来。
  这三次,每一次来这里的目的都不一样,而这一次,竟然连自己的身份也变了。
  龙城之中,消息传得最快,所以居住在这里的民众,认识那位江湖笑柄平原侯的大有人在,好在现在于辉可是易了容的,而且狼骨鞭和金鱼鞭也不在他身上,因此旁人是无法知晓他就是平原侯的。
  龙城的守卫森严,盘查得也很紧,于辉和吴舟山被查了好一阵子才被允许入内,期间一名守卫竟然想撕开于辉脸上的人皮面具,好在吴舟山赶忙递上了一锭金子,道:“守卫大哥,我的这位朋友脸被火烧伤了,相貌恐怖,因此才易容改面的,还请守卫大哥通融一下才是。”
  守卫得了好处,才放于辉和吴舟山入内,实际上于辉自己也有法子可以通过这里,不过既然吴舟山使了银子,那么就不必自己亲自出马了。
  两人来到龙城之中,也只能在外城转悠,于辉原本以为凭吴舟山的手段,多少可以进入内城的,但是这一次他却想错了。
  吴舟山找了一间客栈,便招呼于辉进去,于辉也不客气,进了房间便住了下来。
  吴舟山道:“雪尘兄弟,你暂且在这里住着,我有要事要去和他们商量,过几天,我自会带你去见其他的长老。”
  看来他的确有急事,吴舟山一脸焦急的模样,但是他的这副模样,是到了龙城之后才显露出来的,不知道他是用什么渠道得到的消息,因为这几天,于辉一直和他寸步不离,并不见有人送信给他或是飞鸽传书。
  吴舟山快步的离开了,于辉从窗台上看去,见一个人影立即就跟了上去,那人就是李少名,他和秦歌一直守在于辉所住的客栈外面,一有动静,立即行动。
  以李少名的轻功,要跟上吴舟山并不容易,只是站在于辉的立场劝说李少名稍有不妥,因此他就没有在李少名面前提过吴舟山的速度很快之类的话。
  李少名离开了,秦歌见于辉一个人在,便一跃进了于辉的房间。
  于辉笑着招待了这位朋友,这些天来,虽然明知道秦歌和李少名就在身边,却一直无法相见,当真是成了熟悉的陌生人了……
  “秦兄,李兄恐怕会跟丢那家伙的,你怎么不也追上去?”
  于辉撕下了脸上的这层人皮面具,虽然秦歌所制作的人皮面具都是透气的,能够长期戴着,不过于辉却总感觉不舒服,脸上老是有个什么东西,觉得奇痒无比。
  撕下了人皮面具后,于辉终于觉得舒服了,吴舟山这一走,不知道会走几天,短时间内恐怕自己是不用易容改扮了。
  秦歌笑道:“于兄,今时今日你可是大华国的话题人物,尤其是在这龙城里,民众们对那位始乱终弃,被授业恩师搅乱了婚姻,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还被皇族罚俸三月的平原侯可是津津乐道呢,我劝你还是戴上这张人皮面具为好,不然的话,你上街可是会受人指指点点的。”
  朋友的蓄意讽刺,于辉一笑而过,道:“秦兄,你少糊弄于我,那件事已经过去那么久了,民众们早该忘记了,我出去,又怎么会受人指点呢?”
  于辉当然不可能因为秦歌的一句话就闭门不出,再说,他的确有一些事情要去一个地方。
  于是于辉没听秦歌的劝告,迈开大步出了客栈。
  刚一出客栈,他就被一群人给围住了,这些人衣着朴素,看来都是普通人,里面没有一位是魔能师。
  “是平原侯!”
  “是平原侯呀!”
  “真是平原侯,是本人!”
  “太好了,我第一次见到本人!”
  ……
  在那些将于辉的故事编成戏本的说书人那里,自然绘制了于辉的肖像,因此这些龙城的居民,一见了于辉就认出他了。
  于辉没有想到自己在这里竟然会那么出名,一时间竟迈不开脚步。
  他哪里知道,天子脚下的人,非富即贵,因此闲时较多,便精通于八卦,其它的一些城镇,民众们可没有龙城的居民这般闲得无事,所以对于于辉之事,知道得并不多,更不知道他的长相,因此在南湖镇,于辉的出现并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他化名雪尘和武白以及吴舟山结识,对方也没有瞧出什么破绽。
  民众们喊了起来,便招来了更多的民众,围住于辉的圈子越来越大,更有甚者,为了挤到前面来看于辉一眼,竟然被挤翻在地,民众互相踩踏,伤者已是不少。
  现场的场面立即混乱起来,一人冲到最前面,以极快的速度摸了于辉的手一下,然后他大叫起来,道:“太好了,我终于摸到平原侯了,这下我可以娶到媳妇了!”
  原来在说书人的戏本里,于辉早已成为了一名魅惑女子的高手,据说他身怀奇妙香味,能够吸引女子的注意力,并且没有年龄限制,从三岁到八十岁,通通都会被他迷惑,而别人只要能够摸他一下,他身上的奇香就会传染给别人,那样别人也就拥有了魅惑女子的能力了……
  而于辉倒不知道这些,他想使蛮力冲出人群,却被一位手拿小册子的民众挡在了身前。
  “平原侯大人,在下是《江湖故事》花边版撰稿人,想给您做一个专访,询问一下您的风流韵事。”
  于辉面色一变,手一挥,便将那名讨厌的撰稿人掀翻在地,可是那人却不依不饶,依然紧紧的拽着于辉的裤管,不让于辉离去。
  “求求您了,平原侯大人,不会耽误您太多的时间,只要一炷香就好了!在下若是再交不出像样的稿子,就会被《江湖故事》给辞退了,在下家有三岁嗷嗷待哺的婴儿,还有八十岁的老母,在下的身家性命,全在平原侯大人的一念之间……”
  此人如此不要脸,于辉狠狠的将腿一蹬,那人的手立即松开了。
  于辉便施展起“点尘”的轻功,跳出了人群的包围圈。
  不过身后却还是传来了他人指指点点的声音——
  “看啊,这就是平原侯独步江湖的轻功步法,他就是靠这样的本事,在临幸了女子之后,就一走了之的!”
  于辉听得真切,心中更是郁闷,怎么自己一身的本事,在这些人眼里,全成了风流快活的技巧了?
  看来,在自己成亲之日的那场闹剧之后,想要重竖自己在他人心目中的形象,真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