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周易参同契注·朱熹>第3章
  以金為隄防,水火乃優游。金數十有五,水數亦如之。臨爐定銖兩,五分水有餘。二者以為真,金重如本初。其三遂不入,火二14與之俱。二物15相含受,變化狀若神。一下有太陽氣,伏蒸須臾問。先液而後凝,號曰黃輿焉。
  此言丹之第一變也。金水並見上。入,一作火,據下文三物,即當作火。然又云下有太陽氣,則似只是二物,恐當作八16,而三亦當作二耳。此是金水,數皆十五,而五分其水,只用其二,蓋十五之六也。其三,則十五之九也。水二,一作火二,與上水火下三物相應。但上元火之銖兩,下又有太陽字,則又未必然也。二物相含受,即陰陽坎離之交。三物之誤甚明。
  歲月將欲訖,毀性傷壽年。形體為灰土,狀若明容唧塵。
  此似17第二變也。
  檮治并合之,馳入赤色門。固塞其際會,務令致完堅。炎火張於下,晝夜聲正勤。始文使可修,終竟武乃陳。候視加謹慎,審察調寒溫。周旋十二節,節盡更親觀18。氣索命將絕,休死亡魄魂。色轉更為紫,赫然成還丹。粉提以一丸,刀圭最為神。
  此第三變也。鑄治并合,此當別有所作用。赤色門,謂口也。液凝灰土,理須自見,蓋吐出而鍊治之,復吞納也。炎火,即所謂太陽氣。聲正勤,後章亦言嗷嗷聲正悲,如嬰兒慕母是也。修,疑作脩19字,唐人兩字20多互見。氣索命絕,又是前章火滅金復之意。粉提刀圭,未詳。
  推演五行數,較約而不煩。舉水以激火,奄然滅光榮。日月相激薄,常存晦朔問。水盛坎侵陽,火衰離晝昏。陰陽相飲食,交感道自然。名者以定情,字者綠性言。金來歸性初,乃得稱還丹。
  此解上文還丹得名之義,因火滅而金復也。
  吾不敢虛說,放效聖人文。古《記》題龍虎,黃帝美金華。淮南鍊秋石,王陽加黃芽。賢者能持行,不肖母與俱。古今道由一,對談吐所謀。學者加勉力,留念深思惟。至要言甚露,昭昭不我欺。
  1原文無『周易參同契卷上廬陵後學黃瑞節附錄』,今據文義補。
  2『暮』,原作『莫』,據四庫本改。後文同者徑改不注。
  3『定位』,原作『乏位』,據四庫本改。
  4『涎壇』,四庫本作『挺壇』。
  5『校度』,四庫本作『校度』。
  6『喪其明』,原作『喪其朋』,據四庫本改。
  7『其數』,四庫本作『其散』。
  8『環匝』原作『環兩』,據四庫本改。
  9『垣』,四庫本誤作『怛』。
  10『腸嗚』,四庫本誤作『晦朔』。
  11『薰蒸』,四庫本作『重黑』。
  12『遭值』,四庫本作『遭植』。
  13中『輔之』,原作『轉之』,據四庫本改。
  14『火二』,四庫本作『水二』。
  15『二物』,四庫本作『三物』。
  16『八一原作『入』,據四庫本改。
  17『似J,四庫本作『是』。
  18『親觀』,四庫本作『須親』。
  19『脩』,四庫本作『循』。
  20勸『兩字』,四庫本作『兩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