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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七月十九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四月四日《申报自由谈》,署名何家干。
(2)指《大晚报辣椒与橄榄》上张若谷的《恶癖》一文,原文见本篇“备考”。
(3)宫地嘉六(1884-1958)日本小说家。工人出身,曾从事工人运动。作品有《煤烟的臭味》、《一个工人的笔记》等。
(4)金子洋文日本小说家、剧作家。早期曾参加日本无产阶级文学运动。作品有小说《地狱》、剧本《枪火》等。
(5)《子夜》长篇小说,茅盾着。一九三三年一月上海开明书店出版。
(6)“偃武修文”语见《尚书武成》:“王来自商;至于丰,乃偃武修文。”
(7)文星即文曲星,又称文昌星,旧时传说中主宰文运的星宿。
(8)周木斋指责学生逃难的话,参看本卷第10页注(5)。
我们中国的最伟大最永久,而且最普遍的“艺术”是男人扮女人。这艺术的可贵,是在于两面光,或谓之“中庸”男人看见“扮女人”,女人看见“男人扮”。表面上是中性,骨子里当然还是男的。然而如果不扮,还成艺术么?譬如说,中国的固有文化是科举制度,外加捐班(2)之类。当初说这太不像民权,不合时代潮流,于是扮成了中华民国。然而这民国年久失修,连招牌都已经剥落殆尽,仿佛花旦脸上的脂粉。同时,老实的民众真个要起政权来了,竟想革掉科甲出身和捐班出身的参政权。这对于民族是不忠,对于祖宗是不孝,实属反动之至。现在早已回到恢复固有文化的“时代潮流”,那能放任这种不忠不孝。因此,更不能不重新扮过一次(3),草案(4)如下:第一,谁有代表国民的资格,须由考试决定。第二,考出了举人之后,再来挑选一次,此之谓选(动词)举人;而被挑选的举人,自然是被选举人了。照文法而论,这样的国民大会的选举人,应称为“选举人者”,而被选举人,应称为“被选之举人”。但是,如果不扮,还成艺术么?因此,他们得扮成宪政国家(5)的选举的人和被选举人,虽则实质上还是秀才和举人。这草案的深意就在这里:叫民众看见是民权,而民族祖宗看见是忠孝忠于固有科举的民族,孝于制定科举的祖宗。
此外,像上海已经实现的民权,是纳税的方有权选举和被选,使偌大上海只剩四千四百六十五个大市民。(6)这虽是捐班有钱的为主,然而他们一定会考中举人,甚至不补考也会赐同进士出身(7)的,因为洋大人膝下的榜样,理应遵照,何况这也并不是一面违背固有文化,一面又扮得很像宪政民权呢?此其一。
其二,一面交涉,一面抵抗(8):从这一方面看过去是抵抗,从那一面看过来其实是交涉。其三,一面做实业家,银行家,一面自称“小贫(9)而已”。其四,一面日货销路复旺,一面对人说是“国货年”(10)……诸如此类,不胜枚举,而大都是扮演得十分巧妙,两面光滑的。
呵,中国真是个最艺术的国家,最中庸的民族。
然而小百姓还要不满意,呜呼,君子之中庸,小人之反中庸也(11)!
三月三十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四月二日《申报自由谈》,署名何家干。
(2)捐班指不经科举考试,而用钱财换得官职或做官的资格。
清代曾明定价格,实行直接用银钱捐官的制度。
(3)重新扮过一次指一九三三年春蒋介石提出“制定宪法草案”和“召开国民大会”。一九三一年五月国民党政府曾开过一次“国民会议”,公布过所谓“训政时期约法”
,所以这里说“重新扮过一次”。
(4)草案
指一九三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国民党政府宪法草案起草委员会拟定的关于“国民大会组织”的草案。其中第三条规定:“中华民国之国民,年满二十岁者,有选举代表权,年满三十岁经考试及格者,有被选举代表权。”
(5)宪政国家
孙中山在所着《建国大纲》中,划分“建国”程序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主张到宪政时期召开国民大会,颁布宪法,成立民选政府。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派曾长期利用“军政”、“训政”的说法,作为实行反革命专政和剥夺人民自由的借口;一九三三年,他们声称要“结束训政”、准备实施宪政,但实际上只是企图用以掩饰和维护国民党的独裁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