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中国文化要义>第20章
太虚法师论文内有云:“此家族层套,一方易于分散大众的合组,一方又牵制个人的特动,故无敌国外患,每能长治久安。”他正是看出了其间得失长短,暨团体与家族二者之不相容性。读者试印证以前章所举商鞅在秦变法之事,和雷海宗教授只认战国七雄是国家而说西汉家族复盛后之中国不成国家,自更明白。商鞅种种作为,无非站在国家立场,要直接控制到个人,便不得不破坏家族伦理,而遭儒家诟病。战国七雄在国际竞争紧张局面下,各自加强其对内控制,始成国家;而自汉代恢复了家族生活,则二千年来的中国,在史学家只能说是一个庞大的社会,一个大文化区了。关于国家问题,后当详论;此不过就集团生活家族生活之难并存,用以指证集团生活在中国之缺乏。
从家族生活发展去,岂止不成国家,抑且一个真的大地方自治体亦难构成。前引梁任公的话,说中国有族民而无市民;有族自治乡自治而无都市自治;他正是无意中发觉了此一问题。凡此亦当并论于后。
亡友卢康济(瀚)颖悟过人,十余年前尝对我说,马克思着《资本论》,于是西方社会赖以阐明,我今要着《家族论》以说明中国的社会史。他曾东游日本,研究此题,数年间积稿盈箧。可惜书未成而身死,其稿我亦未得见。这个工作,今后学术界上还须有人担负。行笔至此,特为附志。
第五章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一何谓伦理本位即此缺乏集团生活,是中国人欹重家庭家族之由来,此外并不须其他解释(如冯卢诸君所说者)。盖缺乏集国生活与欹重家族生活,正是一事之两面,而非两事。这是既经上面种种指证中西社会生活之不同以后,十分明白的事。
是人类都有夫妇父子,即都有家庭;何为而中国人的家庭特见重要?家庭诚非中国人所独有,而以缺乏集团生活,团体与个人的关系轻松若无物,家庭关系就自然特别显着出了。——抑且亦不得不着重而紧密起来。西洋人未始无家庭,然而他们集团生活太严重太紧张,家庭关系遂为其所掩。松于此者,紧于彼;此处显,则彼处隐。所以是一事而非两事。在紧张的集团中,团体要直接统制干涉到个人;在个人有自觉时候,要争求其自由和在团体中的地位。团体与个人这两面是相待而立的,犹乎左之与右。左以右见,右以左见。在西洋既富于集团生活,所以个人人格即由此而茁露。在中国因缺乏集团生活,亦就无从映现个人问题。团体与个人,在西洋俨然两个实体,而家庭几若为虚位。中国人却从中间就家庭关系推广发挥,而以伦理组织社会消融了个人与团体这两端(这两端好像俱非他所有)。
我从前曾为表示中国西洋两方社会生活之不同,作了两个图(1)(见旧着《乡村建设理论》第54页。),其第一图如下:这种不同实是中西文化路径不同。论者徒有见于近代产业兴起,家庭生活失其重要,不复巩固如前,同时个人之独立自由,亦特着于近代思潮以后,其间互有因果关系,从而蔚成西洋近代国家;便设想个人隐没于家庭,家庭生活呆重如中国者,当必为文化未进之征,而类同于西洋之中古。于是就臆断其为社会演进前后阶段之不同。他不从双方历史背景仔细比较以理解现在,而遽凭所见于后者以推论其前,焉得正确!
然则中国社会是否就一贯地是家庭本位呢?否,不然。我们如其说,西洋近代社会是个人本位的社会——英美其显例;而以西洋最近趋向为社会本位的社会——苏联其显例。那我们应当说西洋中国团体团体家庭家庭个人个人中国西洋对照图之一图例:一、以字体大小表示其位置之轻重二、以箭形线一往一复表示其直接互相关系三、虚线则表示其关系不甚明确中国是一“伦理本位的社会”。“家族本位”这话不恰当,且亦不足以说明之。只有宗法社会可说是家族本位,此见甄克斯《社会通诠》。中国却早蜕出宗法社会,章太炎先生作《社会通诠商兑》尝辨明之。(1)(严先生据《社会通诠》以排满为宗法思想。章先生则据历史指证春秋战国许多不排外之事,以明中国早与宗法社会条件不合,参看本书第八章。)要知:在社会与个人相互关系上,把重点放在个人者,是谓个人本位;同在此关系上而把重点放在社会者,是谓社会本位;皆从对待立言,显示了其间存在的关系。此时必须用“伦理本位”这话,乃显示出中国社会间的关系而解答了重点问题。若说家族本位既嫌狭隘,且嫌偏在一边。
人一生下来,便有与他相关系之人(父母、兄弟等),人生且将始终在与人相关系中而生活(不能离社会),如此则知,人生实存于各种关系之上。此种种关系,即是种种伦理。伦者,伦偶,正指人们彼此之相与。相与之间,关系遂生。家人父子,是其天然基本关系;故伦理首重家庭。父母总是最先有的,再则有兄弟姊妹。既长,则有夫妇,有子女;而宗教戚党亦即由此而生。出来到社会上,于教学则有师徒;于经济则有东伙;于政治则有君臣官民;平素多往返,遇事相扶持,则有乡邻朋友。随一个人年龄和生活之开展,而渐有其四面八方若近若远数不尽的关系。是关系,皆是伦理;伦理始于家庭,而不止于家庭。
吾人亲切相关之情,几乎天伦骨肉,以至于一切相与之人,随其相与之深浅久暂,而莫不自然有其情分。因情而有义。父义当慈,子义当孝,兄之义友,弟之义恭。夫妇、朋友,乃至一切相与之人,莫不自然互有应尽之义。伦理关系,即是情谊关系,亦即是其相互间的一种义务关系。伦理之“理”,盖即于此情与义上见之。更为表示彼此亲切,加重其情与义,则于师恒曰“师父”,而有“徒子徒孙”之说;于官恒曰“父母官”,而有“子民”之说;于乡邻朋友,则互以叔伯兄弟相呼。举整个社会各种关系而一概家庭化之,务使其情益亲,其义益重。由是乃使居此社会中者,每一个人对于其四面八方的伦理关系,各负有其相当义务;同时,其四面八方与他有伦理关系之人,亦各对他负有义务。全社会之人,不期而辗转互相联锁起来,无形中成为一种组织。——前说“中国人就家庭关系推广发挥。以伦理组织社会”者指此。此种组织与团体组织是不合的。它没有边界,不形成对抗。恰相反,它由近以及远,更引远而入近;泯忘彼此,尚何有于界划?自古相传的是“天下一家”,“四海兄弟”。试问何处宗法社会有此超旷意识?——宗法社会排他性最强,如只是家族本位、宗法制度,怎配把中国民族在空间上恢拓这样大,在时间上绵延这样久?要知家族宗法之依稀犹存,正为其有远超过这些者,而非就是这些。
那么,其组织之重点又放在哪里呢?此且看后文。
二伦理之于经济大抵社会组织,首在其经济上表着出来。西洋近代社会之所以为个人本位者,即因其财产为个人私有。恩如父子而异财;亲如夫妇而异财;偶尔通融,仍出以借贷方式。儿子对父母,初无奉养责任;——社会无此观念,法律无此规定。(1)(但对于无谋生能力不能维持生活之父母,则民法上大都规定其子女有扶养之义务。)父母年老而寓居其子之家,应付房租饭费。其子或予免费,或减收若干者,非恒例。如同各人有其身体自由一样,“财产自由”是受国家法律社会观念所严格保障的。反之,在社会本位的社会如苏联者,便是以土地和各种生产手段统归社会所有。伦理本位的社会于此,两无所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