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行(其一)
王维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少年行》是王维的七绝组诗,共四首。分咏长安少年游侠高楼纵饮的豪情,报国从军的壮怀,勇猛杀敌的气概和功成无赏的遭遇。各首均可独立,合起来又是一个整体,好象人物故事衔接的四扇画屏。
第一首写少年游侠的日常生活。要从日常生活的描写中显示出少年游侠的精神风貌,选材颇费踌躇。诗人精心选择了高楼纵饮这一典型场景。游侠重意气,重然诺,而这种性格又总是和“使酒”密不可分,所谓“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把饮酒的场景写活,少年游侠的形象也就跃然纸上了。
前两句分写“新丰美酒”与“咸阳游侠”。二者本不一定相关,这里用对举方式来写,却给人这样的感觉:京华地区,著称于世的人物虽多,却只有少年游侠堪称人中之杰,新丰美酒堪称酒中之冠。而这二者,又象“快马须健儿,健儿须快马”那样,存在着密不可分、相得益彰的关系。新丰美酒,似乎天生就为少年游侠增色而设;少年游侠,没有新丰美酒也显不出他们的豪纵风流。第一句把酒写得很足,第二句写游侠,只须从容承接,轻轻一点,少年们的豪纵不羁之气、挥金如土之概都可想见。同时,这两句一张一弛的节奏、语调,还构成了一种特有的轻爽流利的风调,吟诵之余,少年游浃顾盼自如、风流自赏的神情也宛然在目了。前两句写了酒,也写了少年游侠,第三句“相逢意气为君饮”把二者连结在一起。“意气”包含的内容很丰富,轻生报国的壮烈情怀,重义疏财的侠义性格,豪纵不羁的气质,使酒任性的作风,等等,都是侠少的共同特点,都可以包含在这似乎无所不包的“意气”之中。而这一切,对侠少们来说,无须经过长期交往,只要相逢片刻,攀谈数语,就可以彼此倾心,一见如故。这就是所谓“相逢意气”。路逢知己,彼此都感到要为对方干上一杯,所以说“为君饮”,这三个字宛然侠少声口。不过是平常的相逢论交,在诗人笔下,被描绘得多么有声有色,多么富于动作性、戏剧性!
“系马高楼垂柳边”,这是生动精采的一笔。本来就要借饮酒写少年游侠,上句又已点明“为君饮”,箭在弦上,落句似必写宴饮场面。然而作者的笔却只写到酒楼前就戛然而止。“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等情景统统留到幕后。这样侧面虚写要比正面实写宴饮场景有诗意得多,含蕴丰富得多。诗人的意图,看来是要写出一种侠少特有的富于诗意的生活情调、精神风貌,而这,不是靠描摹宴饮场面能达到的。虚处传神,末句所用的正是这种艺术手法。这一句是由马、高楼、垂柳组成的一幅画面。马是侠客不可分的伴侣,写马,正所以衬托侠少的英武豪迈。高楼则正是在繁华街市上那所备有新丰美酒的华美酒楼了。高楼旁的垂柳,则与之相映成趣。它点缀了酒楼风光,使之在华美、热闹中显出雅致、飘逸,不流于市井的鄙俗。而这一切,又都是为了创造一种富于浪漫气息的生活情调,为突出侠少的精神风貌服务。
同样写少年游侠,高適的“未知肝胆向谁是,令人却忆平原君”(《邯郸少年行》),就显然渗透了诗人自己沉沦不遇的深沉感慨,而王维笔下的少年游侠,则具有相当浓厚的浪漫气息和理想化色彩。但这种理想化并不给人任何虚假之感,关键就在于诗中洋溢着浓郁的生活气息和诗人对这种生活的诗意感受。
(刘学锴)
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王维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王维是一位早熟的作家,少年时期就创作了不少优秀的诗篇。这首诗就是他十七岁时的作品。和他后来那些富于画意、构图设色非常讲究的山水诗不同,这首抒情小诗写得非常朴素。但千百年来,人们在作客他乡的情况下读这首诗,却都强烈地感受到了它的艺术力量。这种艺术力量,首先来自它的朴质、深厚和高度的艺术概括。
诗因重阳节思念家乡的亲人而作。王维家居蒲州(今山西永济),在华山之东,所以题称“忆山东兄弟”。写这首诗时他大概正在长安谋取功名。繁华的帝都对当时热中仕进的年轻士子虽有很大吸引力,但对一个少年游子来说,毕竟是举目无亲的“异乡”;而且越是繁华热闹,在茫茫人海中的游子就越显得孤孑无亲。第一句用了一个“独”字,两个“异”字,分量下得很足。对亲人的思念,对自己孤孑处境的感受,都凝聚在这个“独”字里面。“异乡为异客”,不过说他乡作客,但两个“异”字所造成的艺术效果,却比一般地叙说他乡作客要强烈得多。在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的封建时代,不同地域之间的风土、人情、语言、生活习惯差别很大,离开多年生活的故乡到异地去,会感到一切都陌生、不习惯,感到自己是漂浮在异地生活中的一叶浮萍。“异乡”、“异客”,正是朴质而真切地道出了这种感受。作客他乡者的思乡怀亲之情,在平日自然也是存在的,不过有时不一定是显露的,但一旦遇到某种触媒──最常见的是“佳节”──就很容易爆发出来,甚至一发而不可抑止。这就是所谓“每逢佳节倍思亲”。佳节,往往是家人团聚的日子,而且往往和对家乡风物的许多美好记忆联结在一起,所以“每逢佳节倍思亲”就是十分自然的了。这种体验,可以说人人都有,但在王维之前,却没有任何诗人用这样朴素无华而又高度概括的诗句成功地表现过。而一经诗人道出,它就成了最能表现客中思乡感情的格言式的警句。
前两句,可以说是艺术创作的“直接法”。几乎不经任何迂回,而是直插核心,迅即形成高潮,出现警句。但这种写法往往使后两句难以为继,造成后劲不足。这首诗的后两句,如果顺着“佳节倍思亲”作直线式的延伸,就不免蛇足;转出新意而再形成新的高潮,也很难办到。作者采取另一种方式:紧接着感情的激流,出现一泓微波荡漾的湖面,看似平静,实则更加深沉。
重阳节有登高的风俗,登高时佩带茱萸囊,据说可以避灾。茱萸,一名越椒,一种有香气的植物。三四两句,如果只是一般化地遥想兄弟如何在重阳日登高,佩带茱萸,而自己独在异乡,不能参与,虽然也写出了佳节思亲之情,就会显得平直,缺乏新意与深情。诗人遥想的却是:“遍插茱萸少一人。”意思是说,远在故乡的兄弟们今天登高时身上都佩上了茱萸,却发现少了一位兄弟──自己不在内。好象遗憾的不是自己未能和故乡的兄弟共度佳节,反倒是兄弟们佳节未能完全团聚;似乎自己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处境并不值得诉说,反倒是兄弟们的缺憾更须体贴。这就曲折有致,出乎常情。而这种出乎常情之处,正是它的深厚处、新警处。杜甫的《月夜》:“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和这两句异曲同工,而王诗似乎更不着力。
(刘学锴)
送元二使安西
王维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这是一首送朋友去西北边疆的诗。安西,是唐中央政府为统辖西域地区而设的安西都护府的简称,治所在龟兹城(今新疆库车)。这位姓元的友人是奉朝廷的使命前往安西的。唐代从长安往西去的,多在渭城送别。渭城即秦都咸阳故城,在长安西北,渭水北岸。
前两句写送别的时间,地点,环境气氛。清晨,渭城客舍,自东向西一直延伸、不见尽头的驿道,客舍周围、驿道两旁的柳树。这一切,都仿佛是极平常的眼前景,读来却风光如画,抒情气氛浓郁。“朝雨”在这里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早晨的雨下得不长,刚刚润湿尘土就停了。从长安西去的大道上,平日车马交驰,尘上飞扬,而现在,朝雨乍停,天气清朗,道路显得洁净、清爽。“浥轻尘”的“浥”字是湿润的意思,在这里用得很有分寸,显出这雨澄尘而不湿路,恰到好处,仿佛天从人愿,特意为远行的人安排一条轻尘不扬的道路。客舍,本是羁旅者的伴侣;杨柳,更是离别的象征。选取这两件事物,自然有意关合送别。它们通常总是和羁愁别恨联结在一起而呈现出黯然销魂的情调。而今天,却因一场朝雨的洒洗而别具明朗清新的风貌──“客舍青青柳色新”。平日路尘飞扬,路旁柳色不免笼罩着灰蒙蒙的尘雾,一场朝雨,才重新洗出它那青翠的本色,所以说“新”,又因柳色之新,映照出客舍青青来。总之,从清朗的天宇,到洁净的道路,从青青的客舍,到翠绿的杨柳,构成了一幅色调清新明朗的图景,为这场送别提供了典型的自然环境。这是一场深情的离别,但却不是黯然销魂的离别。相反地,倒是透露出一种轻快而富于希望的情调。“轻尘”、“青青”、“新”等词语,声韵轻柔明快,加强了读者的这种感受。
绝句在篇幅上受到严格限制。这首诗,对如何设宴饯别,宴席上如何频频举杯、殷勤话别,以及启程时如何依依不舍,登程后如何瞩目遥望,等等,一概舍去,只剪取饯行宴席即将结束时主人的劝酒辞:再干了这一杯吧,出了阳关,可就再也见不到老朋友了。诗人象高明的摄影师,摄下了最富表现力的镜头。宴席已经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酿满别情的酒已经喝过多巡,殷勤告别的话已经重复过多次,朋友上路的时刻终于不能不到来,主客双方的惜别之情在这一瞬间都到达了顶点。主人的这句似乎脱口而出的劝酒辞就是此刻强烈、深挚的惜别之情的集中表现。
三四两句是一个整体。要深切理解这临行劝酒中蕴含的深情,就不能不涉及“西出阳关”。处于河西走廊尽西头的阳关,和它北面的玉门关相对,从汉代以来,一直是内地出向西域的通道。唐代国势强盛,内地与西域往来频繁,从军或出使阳关之外,在盛唐人心目中是令人向往的壮举。但当时阳关以西还是穷荒绝域,风物与内地大不相同。朋友“西出阳关”,虽是壮举,却又不免经历万里长途的跋涉,备尝独行穷荒的艰辛寂寞。因此,这临行之际“劝君更尽一杯酒”,就象是浸透了诗人全部丰富深挚情谊的一杯浓郁的感情琼浆。这里面,不仅有依依惜别的情谊,而且包含着对远行者处境、心情的深情体贴,包含着前路珍重的殷勤祝愿。对于送行者来说,劝对方“更尽一杯酒”,不只是让朋友多带走自己的一分情谊,而且有意无意地延宕分手的时间,好让对方再多留一刻。“西出阳关无故人”之感,又何尝只属于行者呢?临别依依,要说的话很多,但千头万绪,一时竟不知从何说起。这种场合,往往会出现无言相对的沉默,“劝君更尽一杯酒”,就是不自觉地打破这种沉默的方式,也是表达此刻丰富复杂感情的方式。诗人没有说出的比已经说出的要丰富得多。总之,三四两句所剪取的虽然只是一刹那的情景,却是蕴含极其丰富的一刹那。
这首诗所描写的是一种最有普遍性的离别。它没有特殊的背景,而自有深挚的惜别之情,这就使它适合于绝大多数离筵别席演唱,后来编入乐府,成为最流行、传唱最久的歌曲。
(刘学锴)
第5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