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说沈氏该曰:以刚处柔,谦以自居,而惧以戒其盛,得明哲保身之义,故“无咎”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本义《大有》之世,柔顺而中,以处尊位,虚己以应九二之贤,而上下归之,是其孚信之交也。然君道贵刚,太柔则废,当以威济之则吉,故其象占如此,亦戒辞也。
程传
六五当《大有》之时居君位,虚中为孚信之象。人君执柔守中,而以孚信接于下,则下亦尽其信诚以事于上。上下孚信相交也。以柔居尊位,当《大有》之时,人心安易,若专尚柔顺,则陵慢生矣,故必“威如”则“吉”。“威如”,有威严之谓也。
既以柔和孚信接于下,众志说从,又有威严使之有畏,善处有者也,吉可知矣。
集说俞氏琰曰:既有诚信以接下而人信之,又有威严以自重而人畏之,为《大有》
之君,而刚柔得宜如此,故“吉”。
上九,自天祜之,吉无不利。
本义《大有》之世,以刚居上,而能下从六五,是能履信思顺而尚贤也。满而不溢,故其占如此。
程传
上九在卦之终,居五位之地,是《大有》之极,而不居其有者也。处离之上,明之极也。唯至明所以不居其有,不至于过极也。有极而不处,则无盈满之灾,能顺乎理者也。五之孚信而履其上,为蹈履诚信之义。五有文明之德,上能降志以应之,为尚贤崇善之义。其处如此,合道之至也,自当享其福庆,“自天佑之”。行顺乎天而获天佑,故所往皆“吉”,无所不利也。
集说
郭氏雍曰:《系辞》曰:“佑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六五之君实尽此,而言于上九者,盖言《大有》之吉,以此终也。故《象》曰“大有上吉”,则知此吉《大有》之吉也,非止上九之言也。
郑氏汝谐曰:“履信”思顺,又以“尚贤”,盖言五也。五“厥孚交如”,“履信”也。
居尊用柔,思顺也。上九在上,“尚贤”也。五获天之佑,“吉无不利”,由其有是也。
言五而系之上,何也?五成卦之主,上其终也。五之德宜获是福,于终可验也。《易》
61王氏宗传曰:六五以一柔有五刚,上九独在五上,五能尚之,《系辞传》所谓“又以尚贤”,则上九是也。佑之自天,“吉无不利”,谓《大有》至此,愈有隆而无替也。
然则当《大有》之极,莫大于得天。而所以得天,又莫大于尚贤也。
胡氏炳文曰:《小畜》上九,畜之终也。其占曰“厉”曰“凶”,承六四言也。《大有》上九,有之终也。其占“吉无不利”,承六五言也,《小畜》一阴畜众阳,故其终也如彼。《大有》一阴有众阳,故其终也如此。君臣大分,岂不明哉?盖五之“厥孚”,“履信”也,柔中思顺也;尚上九之一阳,“尚贤”也。所以其终也,“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也。
第7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