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位卑近下,向上为难,危惕忧深,九四则阳德渐胜,去五弥近,前进稍易,故但疑惑,忧则浅也。
李氏鼎祚曰:三居下卦之上,四居上卦之下,俱非得中,故曰“重刚而不中”也。
张氏振渊曰:“或之者”据其迹,“疑之者”指其心,疑非狐疑之疑,只是详审耳。
515本义
大人,即释爻辞所“利见之大人”也,有是德而当其位,乃可当之,人与天地鬼神,本无二理,特蔽于有我之私,是以牿于形体,而不能相通,大人无私,以道为体,曾何彼此先后之可言哉。先天不违,谓意之所为,默与道契。后天奉天,谓知理如是,奉而行之,回纥谓郭子仪曰:卜者言此行当见一大人而还,其占盖与此合,若子仪者,虽未及乎夫子之所论,然其至公无我,亦可谓当时之大人矣。
程传
大人与天地日月四时鬼神合者,合乎道也,“天地”者,道也,“鬼神”者、造化之迹也,圣人先于天而天同之,后于天而能顺天者,合于道而已,合于道,则人与鬼神岂能违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与天地合其德”,谓覆载也,“与日月合共明”,谓照临也,“与四时合其序”者,若赏以春夏,刑以秋冬之类也,“与鬼神合其占凶”者,若福善祸淫也,若在天时之先行事,天乃在后不违,是天合大人也,若在天时之后行事,能奉顺上天,是大人合天也,尊而远者尚不违,况小而近者可违乎。
程子曰:若不一本,则安能“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
又曰:天且不违,况于鬼神乎,鬼神言其功用,天言其主宰。
王氏宗传曰:“先天而天弗违”,时之未至,我则先乎天而为之,而天自不能违乎我。
“后人而奉天时”,时之既至,我则后乎天而奉之,而我亦不能违乎人,盖“大人”即天也,天即“大人”也。
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
本义所以动而有悔也。
集说孔氏颖达曰:言上九所以亢极有悔者,正由有此三事,若能三事备知,虽居上位,不至于亢也。
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
本义知其理势如是,而处之以道,则不至于有悔矣,固非计私以避害者也,再言其唯圣人乎,始若没问,而卒自应之也。
此第六节,复申第二节三节四节之意。
程传极之甚为“亢”,至于“亢”者,不知进退存亡得丧之理也,圣人则知而处之,皆不失其正,故不至于亢也。
集说李氏鼎祚曰:再称圣人者,叹美用九能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
朱氏震曰:“亢”者处极而不知反也,万物之理,进必有退,存必有亡,得必有丧,“亢”知一而不知二,故道穷而致灾,人固有知进退存亡者矣,其道诡于圣人,则未必得其正,不得其正,则与天地不相似,“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故两516胡氏炳文曰:阳极则剥,《乾》上则“亢”,中不可过也,知其时将过乎中,而处之不失其正,“其唯圣人乎”,“贞者正也”,乾元之用所归宿也,乾之四德始于元,至此又论圣人之体乾而归于正,其意深矣。
陈氏琛曰:进极必退,存极必亡,乃理势之自然也,知其如是,则随时变通,而处以是道之当然,有收敛而无施张,有舍弃而无系吝,如此则不至于有悔矣,然此唯圣人能之,盖圣人乐天知命,达理而能权也,常人则明不足以见几,心不免于物累,故不能也。
总论
朱子答万正淳曰:大抵《易》卦之辞,本只是各着本卦本爻之象,明占凶之占当如此耳,非是就圣贤地位说道理也,故《乾》六爻,自天子以至于庶人,自圣人以至于愚不肖,筮或得之,义皆有取,但纯阳之德,刚健之至,若以义类推之,则为圣人之象,而其六位之高下,又有似圣人之进退,故文言因潜见曜飞自然之文,而以圣人之迹各明其义。
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
本义刚方,释“牝马之贞”也。“方”,谓生物有常。
集说《朱子语类》云:“坤至柔而动也刚”,“坤”只是承天,如一气之施,坤则尽能发生承载,非刚安能如此。
问《程传》云:坤道“至柔而动则刚”,坤体至静而德则方,柔与刚相反,静与方疑相似。曰:静无形,方有体,静言其体,则不可得见,方言其德,则是其着也。
吴氏澄曰:坤体中含乾阳,如,人肺藏之藏气,故曰“至柔”。然其气机一动而辟之时,乾阳之气,直上而出,莫能御之,故曰“刚”。刚即六二爻辞所谓直也,乾运转不已,而坤体岿然不动,故曰“至静”。然其生物之德普遍四周,无处欠缺,故曰“方”。
第38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