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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5章

王居无咎,正位也。
程传“王居”,谓正位,人君之尊位也。能如五之为,则居尊位为称而“无咎”
也。
集说
熊氏良辅曰:天下涣散之时,须人君发号施令,正位乎上。使人心知所归向而天下一矣,故曰“王居无咎”。而《象》曰“正位也”。此与“萃有位”之义同。《本义》以“涣王居”为“涣其居”积,然当涣散之时,必有为涣之主者,所当从《小象》
“正位”之说。
涣其血,远害也。
程传若如《象》文为“涣其血”,乃与“屯其膏”同也,义则不然:盖“血”字下脱“去”字。“血去惕出”,谓能远害则“无咎”也。
集说项氏安世曰:上九爻辞,“血”与“出”韵叶,皆三字成句,不以“血”连“去”字也。《小畜》之“血去惕出”,与此不同,此血已散,不假更去,义“惕”与“逖”
文义自殊,据《小象》言。“远害也”,则“逖”义甚明,不容作“惕”矣,卦中唯上九一爻,去险最远,故其辞如此。
又曰:散其汗以去滞郁,散其血以远伤害。
陈氏友文曰:坎为血卦。“逖”,远也,《小象》“远害”,正是以“远”释“逖”字,上虽与三应,然超处涣上,故涣散其血,舍之远去。去坎险之害而得“无咎”也。
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程传
泽之容水有限,过则盈溢,是有节,故为《节》也。君子观《节》之象,以制立“数度”,凡物之大小轻重高下文质,皆有“数度”,所以为节也。“数”,多寡;“度”,法制。“议德行”者,存诸中为德,发于外为行,人之德行,当“议”则中节。“议”,谓商度求中节也。
集说侯氏行果曰:泽上有水,以提防为节。
张氏浚曰:“数度”之制因乎人,“德行”之议自于己,记曰:君子议道自己,而置法以民,盖己之所不能行,与其所不可行,而强于人,谁其从之!一言尽节之道,中而已。中必自身始也。
朱氏震曰:泽之容水,固有限量,虚则纳之,满则泄之,水以泽为节也。
郭氏雍曰:泽无水则为不足。泽上有水则为有余,不足则为《困》,有余则当《节》,理之常也。在人之节,则“制数度”所以节于外,“议德行”所以节于内也。为国为家至于一身,其内外制节皆一也。
420案“议德行”,诸儒皆谓一身之德行,独孔氏谓在人之德行,于“议”字尤切,且得爱爵禄,慎名器之意。
不出户庭,知通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