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三,众允,悔亡。
本义三不中正,宜有悔者,以其与下二阴皆欲上进,是以为众所信而“悔亡”也。
程传
以六居三,不得中正,宜有悔咎。而三在顺体之上,顺之极者也。三阴皆顺上者也,是三之顺上,与众同志,众所允从,其悔所以亡也。有顺上向明之志,而众允从之,何所不利?或曰,不由中正,而与众同,得为善乎?曰:众所允者,必至当也,况顺上之大明,岂有不善也?是以“悔亡”。盖亡其不中正之失矣。古人曰,谋从众则合天心。
集说吴氏曰慎曰:初“罔孚”,未信也;三“众允”,见信也。信于下斯信于上,故弗信乎友,弗获于亡矣。
九四,晋如鼫鼠,贞厉。
本义不中不正,以窃高位,贪而畏人,盖危道也,故为“鼫鼠”之象。占者如是,虽正亦“危”也。
程传
以九居四,非其位也。非其位而居之,贪据其位者也。贪处高位,既非所安,而又与上同德,顺丽于上,三阴皆在己下,势必上进,故其心畏忌之。贪而畏人者,“鼫鼠”也,故云“晋如鼫鼠”。贪于非据,而存畏忌之心,贞固守此,其危可知。言“贞厉”者,开有改之道也。
集说项氏安世曰:《晋》之道,以顺而丽乎大明,以柔进而上行,皆主乎顺者也。
三虽不正,以其能顺,故得其志而上行。四虽已进乎上,以其失柔顺之道,故如“鼫鼠”
之穷而不得遂。
案
此卦以彖辞观之,则九四以一阳而近君,“康侯”之位也。参之爻义,反不然者,盖卦义所主在柔,则刚正与时义相反。当《晋》时,居高位,而失静正之道。乖退让之节,贪而畏人,则非鼫鼠而何?“贞厉”者,戒其以持禄保位为常,而不知进退之义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
本义以阴居阳,宜有悔矣。以大明在上,而下皆顺从,故占者得之,则其“悔亡”。
又一切去其计功谋利之心,则“往吉”而“无不利”也。然亦必有其德,乃应其占耳。
程传六以柔居尊位,本当有悔,以大明而下皆顺附,故其悔得亡也。下既同德顺附,当推诚委任,尽众人之才,通天下之志,勿复自任其明,恤其失得,如此而往,则140集说
刘氏牧曰:阳为躁动,阴为静止。二五阳位,以阴居之,能节其动,故爻辞不称晋,而皆曰“悔亡”。
石氏介曰:以道自怔,得之自是,失之自是,曾不以介意小人患得患失,恤也。
胡氏炳曰:事有不必忧者,“勿恤”,宽之之辞也,有不当忧者,“勿恤”,戒之之辞也。此曰“失得勿恤”,戒辞明矣,盖当《晋》之时,易有患得患失之心,才柔又易有失得之累。大明在上,用其明于所当为,不当用其明于计功谋利之私也。
案
彖辞言康侯之被遇,而《传》以柔进上行释之,则圣人之意,以此爻当康侯而为卦主明矣。盖凡卦皆有主,其合于彖辞者是也。九四高位而爻辞不善如此,则彖辞之,义,诚非六五不足以当之。“晋如鼫鼠”者,患得患失,鄙夫之行也。“失得勿恤”者,竭诚尽忠,君子之志也。
上九,晋其角,维用伐邑,厉吉无咎,贞吝。
第13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