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太平御览(上)>第57章
又曰:天后朝,王方庆议告朔仪曰:“今每岁首元日,通天宫受朝,读时令,布政事,京官九品以上诸州朝集使等,咸列于庭,此听朔之礼毕,而合於《周礼》《玉藻》之文矣。
又曰:新罗俗以元日拜日月神。
《易通卦验》曰:正月五更,人整衣冠,于家庭中爆竹,帖画鸡子,或镂五色于户上,厌不祥也。
《尚书大传》曰: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璇玑者,何也?传曰,璇者,还也,玑者,几也,微也,其变微微,而所动者大,谓之璇玑。是故璇玑谓之北极。受谓舜也;上日,元日也。
又曰:夏以孟春为正,殷以季冬为正,周以仲冬为正。夏以平旦为朔,殷以鸡鸣为朔,周以夜半为朔。不以二三月后为正者,万物不齐,莫适所立。故必以子丑三微月三正之相承若连环也。
又曰:周以至动,殷以萌,夏以芽。物有三变,故正色有三。天有三生三死,是故周以日至为正,殷以日至三十日为正,夏以日至六十日为正。天有三统,土有三正。统者,所以序生也。三正者,所以统天也。是故三统三正也,若循连环,周则又始,穷则反本也。夏以孟春为正者,贵形也。
《春秋感精符》曰:人统月建寅,物生之端,谓之人统,夏以为正。
《白虎通》曰:正朔有三,何谓?夫天有三微之月也。三微者何?言阳气始施黄泉而未上也。十一月阳气始养黄泉之下,万物皆赫赫然感阳之气也。故周为天正,色尚赤。十二月之时,万物时牙而白,故殷为地正,色尚白。正月之时,万物始达孚甲而出,皆黑,人得加力,故夏为人正,色尚黑也。后之人不以二三月为正者,以其万物不齐,莫有所立,故必以三微月也。
《汉官仪》曰:正月旦,天子御德阳殿临轩,公卿大夫百官各陪位朝贺,蛮貊胡羌朝贡必见,属郡计吏皆陛觐。
又曰:元日朝贺,三公拜璧,殿上献寿觞。
又曰:正月朔贺,三公奉璧上殿向御面北。太常赞曰:皇帝为三公兴,三公伏。皇帝坐,乃前进璧。古语曰,御坐则起,此之谓也。
《魏略》曰:正始元年,南风大起数十日,发屋折树,动太极殿东阁,正旦大会又甚,倾杯案,曹爽将诛之征也。
《典略》曰:魏明帝使博士马均作司南车,水转百戏。正月朝,造巨兽,鱼龙曼延,弄马倒骑,备如汉西京故事。
《晋起居注》曰:太始元年诏曰:“朕遭悯凶,奉承洪业,追慕罔极,正日虽当受朝,其伎乐一切,勿有所设。又殿前反宇及文武织成帷帐之属,皆不须施。
又曰:太始四年正月,上临轩朝群臣于太极前殿,诏安平王载舆车升殿,上迎拜于阼阶。王坐,上亲奉觞上寿,皆如家人之礼。王拜,上皆跪而止之。
又曰:永和元年正月辛未朔,雨,不会。甲戌,皇太后登太极前殿,施纱帏鄣,与上临向群臣。
又曰:咸康四年,尚书仓部奏下扬州调胡米一升,至五斗正旦进御,诏停。
又曰:十二月丙子正旦,会百僚,增赐绿醽酒,人二升。
又曰:咸康七年十二月,尚书乐谟奏,八年正会仪注,惟作鼓钟,其余伎乐尽停不作。诏曰:若元日大飨万国朝宗,庭废钟鼓之奏,朕闻起居之节,朝无磬折之音,宾无蹈履之度,其於事仪,不亦阙乎?卿诸人当量轻重,以制事中,则情典并随,国无滞仪矣。
又曰:永和中,廷尉王彪之与扬州刺史殷浩书曰:太史上元日告朔,谈者或有疑应却会与否?昔建元元年,亦元日告朔,庾车骑写刘孔才所论,为不得礼,苟令从之,是胜人之一失。何者?《礼》云:诸侯旅见天子,入门不得终礼而废者四:太庙大飨,日蚀,后之丧,雨沾服失容。寻此四事之指,自谓诸侯虽已入门,而卒暴有之,则不得终礼,非为先存其事而侥幸史官推术错谬,故不豫废朝礼也。夫三辰有灾,莫大日蚀,史官告谴而无惧容,不修豫防之礼,而废消救之术。方大飨华夷,君臣相庆,此岂为敬虔天灾罪己之谓。且检之事实,惟合朔之仪,至尊静躬殿堂,不听政事。冕服御坐门闼之制,与元会礼异,自不得兼行,当权其事宜。合朔之礼不轻於元会,元会有可却之礼,惟合朔无可废之义。谓应依建元故事,却元会。”浩从之,竟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