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隐《晋书》曰:张载弟前乌程令亢,依蔡邕注《明堂月令》、《中台要缀》诸说历数,而为历赞,秘书监荀菘见赞异之,亦信该罗历义。
《唐书》曰:王勃聪警绝众,於推步历算尤精,尝作大唐千岁历,言唐德灵长千年,合承周汉运历,不合承周随短祚。其论大旨云,“以土王者,五十代而一千年,金王者,四十九代而九百年,水王者,二十代而六百年,木王者,三十代而八百年,火王者,二十代而七百年,此天地之常期,符历之大数也。自黄帝至汉,并是五运真主,五行之匝,土运复归,唐德承之宜矣。魏晋至于周随,咸非正统,五行之沴气也,故不可承之”。大率如此。
《鸿范·五行传》曰:圣人,所以揆天行而纪万国也。孔子作《春秋》,正春正秋,所以重历也。五家之历多疏阔,惟颛顼历为微近,故张苍用颛顼历。元封中立太初历,测弦望皆最密。
《益部耆旧传》曰:巴郡洛下闳,汉武帝时改颛顼历,更作太初历。曰:“后八百岁,此历差一日,当有圣人定之。”
《风土记》曰:自黄帝颛顼,下逮三王,治历十有一家。考课损益,各有变衰,非运之错,考察异意故也。
《尸子》曰:造历者,羲和之子也。
杨泉《物理论》曰:畴昔神农始治农功,正节气,审寒温。以为早晚之期,故立历日。
《董巴议》曰:武王作周历,周公作鲁历。
《蔡邕议》曰:邕以为历数精微,去圣人久远,得失更迭,术无常是。汉承秦正,历用颛顼,元用乙卯,百有二岁;孝武皇帝始改正朔,历用太初,元用丁丑,行之百八十九岁;孝章皇帝用清河李梵之言,改从四分,元用庚辰。今冯光、陈晃,各以庚辰为非,甲寅为是。案历法,黄帝、颛顼、夏、殷、周、鲁、凡六家,各自有元,光晃所据,则殷历元也。他元虽不明图讠韱,各自一家之术,皆当有效於当时。昔太初始用丁丑,之后六家纷错,争议是非。太史令张寿王挟甲寅元以非汉历,杂候清台,课在下第,卒以疏阔,连见劾奏。太初效验无所漏失,是则非图讠韱之元,而有效于前者也。及用四分以来,考之行度,密于太初,是知新元有效于今者也。延光元年,中谒者擅诵亦非四分,庚申上言当用命历,序甲寅元。公卿百寮参议正处,竟不施行。且三光之行迟速进退,不必若一,术家以算追而求之,取合于当时而已,故有古今之术,而行不能上通于古,犹古术不能下通于今也。由此言之,有文于讠韱无验于今,未必为是,有验于今无文于讠韱,未必为非。
十七
《释名》曰:五行者,言五气于其方各施行者。
《尚书·洪范》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
《礼》曰:五行之动,迭相竭也。五行,四时,十二月,还相为本也。
又曰:五行之秀气也。
《传》曰:秋,龙见于绛郊。无献子问于蔡墨,蔡墨对曰:“古有豢龙氏,有御龙氏。”献子曰:“今何故知之?”对曰:“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勾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献子曰:“社稷五祀,谁氏之官也?”对曰:“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理金木及水,使重为勾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此三祀也。颛顼氏有子号曰黎,为祝融,共工氏有子号曰勾龙,为后土,此其二祀也。后土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
《汉书》曰:五行者,五常之形气也。
又:《律历志》曰: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
《魏略》曰:诏以汉火行,火忌水,故去洛水而加隹;魏于行次为土,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软,故除隹加水,变雒为洛。
《家语》曰:季康子问于孔子曰:“旧闻五帝之名而不知其实,请问何谓?”孔子曰:“昔丘也闻诸老聃,天有五行,木金水火土,分时化育以成万物,其神谓之五帝。古之王者易代改号,取法五行更王,终始相生,亦象其义也。故其生为明王者,死配五行。是以太皞配木,炎帝配火,少皞配金,颛顼配水,黄帝配土。”康子曰:“太皞氏其始之木,何也?”孔子曰:“五行用事,先起于木,木,东方也,万物之初皆出焉。是故王者作而首以木德王天下,则以所生之行转相承也。”康子曰:“吾闻勾芒为木正,祝融为火正,蓐收为金正,玄冥为水正,后土为土正,此则五行之主也,而不称何?”孔子曰:“凡五正者,五行之官名也。五行佐成上帝而称五帝,太皞之属配焉,亦云帝,从其号。昔者,少皞氏之子有四叔,曰重,曰该,曰熙,曰修,实能理金木水火土。使重为勾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颛顼氏之子曰黎为祝融,共工氏子曰勾龙为后土,此五者,各以所能业其官职,生为上公,死为贵神,别称五祀,不得同帝也。”
第2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