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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菜:“叶似竹,生水旁。”
菜:“似蕨。”
菜:“似蕨,生水中。”
蕨菜:“也。《诗疏》曰:‘秦国谓之蕨,齐鲁谓之。’”
菜:“似蒜,生水边。”
菜:“徐盐反。似‘荃菜’也。一曰:‘染草。’”
菜:“音唯。似乌韭而黄。”
菜:“他合反。生水中,大叶。”
:“根似芋,可食。”双云:“‘署预’别名。”
荷:《尔雅》云:“荷,芙渠也。……其实,莲。其根,藕。”
竹五一
《山海经》曰:“冢之山,……多桃枝、端竹。”
“云山……有桂竹,甚毒,伤人必死。”“今始兴郡出竹,大者围二尺,长四丈。交耻有篥竹,中,劲强,有毒,锐似刺,虎中之则死,亦此类。”
“龟山……多扶竹。”“扶竹,筇竹也。”
《汉书》:“竹大者,一节受一斛,小者数数斗,以为柙音匣。”
“邛都高节竹,可为杖,所谓‘邛竹’。”
《尚书》曰:“杨州,……厥贡……、。……荆州,……厥贡……、。”注云:“,竹前箭;,大竹。”“、,皆美竹,出云梦之泽。”
《礼斗威仪》曰:“君乘土而王,其政太平,竹、紫脱常生。”其注曰:“紫脱,北方物。”
《南方划物状》曰:“由梧竹,吏民家种之,长三四丈围一尺八九寸,作屋柱。出交耻。”
《魏志》云:“倭国,竹有条、干。”
《神异经》曰:“南山荒中有沛竹,长百丈,围三丈五六尺,厚八九寸,可为大船。其子美,食之可以已疮疠。”张茂先注曰:“子,笋也。”
《外国图》曰:“高阳氏有同产而为夫妇者,帝怒放之,于是相抱而死。有神鸟以不死竹覆之。七年,男女皆活。同颈异头,共身四足。是为蒙双民。”
《广州记》曰:“石麻之竹,劲而利,削以为刀,切象皮如切芋。”
《博物志》云:“洞庭之山,尧帝之二女常泣,以其涕挥竹,竹尽成斑。”“下县有竹,皮不斑,邓刮去皮,乃见。”
《华阳国志》云:“有竹王者,兴于豚水。有一女浣于水滨,有三节大竹,流入女足间,推之不去闻有儿声,持归,破竹,得男。长养,有武才,遂雄夷狄,氏竹为姓。所破竹,于野成林,今王祠竹林是也。”
《风土记》曰:“阳羡县有袁君冢坛喧,有数林大竹,并高二三丈。枝皆两披,下扫坛上,常洁净也。“
盛弘之《荆州记》曰:“临贺谢休县东山有大竹数十围,长数丈。有小竹生旁,皆四五尺围。下有盘石,径四五丈,极高,方正青滑,如弹局。两竹屈垂,拂扫其上,初无尘秽。未至数十里,闻风吹此竹,如箫管之音。”
《异物志》曰:“有竹曰‘’,其大数围,节间相去局促,中实满坚强,以为柱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