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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梧桐:
《尔雅》曰曰:“荣,桐木。”注云:“即梧桐也。”又曰:“榇,梧。”注云:“今梧桐。”
是知荣、桐、榇、梧,皆梧桐也。桐叶花而不实者曰白桐。实而皮青者曰梧桐,按今人以其皮青,号曰“青桐”也。
青桐,九月收子。二三月中,作一步圆畦种之。方、大则难裹,所以须圆、小。治畦下水,一如葵法。五寸下一子,少与熟粪和土覆之。生后数浇令润泽。此木宜湿故也。当岁即高一丈。至冬,竖草于树间令满,外复以草围之,以葛十道束置。不然则冻死也。明年三月中,移植于厅斋之前,华净妍雅,极为可爱。后年冬,不复须裹。成树之后,树别下子一石。子于叶上生,多者五六、少者二三也。炒食甚美。味似菱芡,多啖亦无妨也。
白桐无子,冬结似子者,乃是明年之花房。亦绕大树掘坑,取栽移之。成树之后,任为乐器。青桐则不中用。于山石之间生者,乐器则鸣。
青、白二材,并堪车板、盘合、木等用。
柞:
《尔雅》曰:“栩,杼也。”注云:“柞树。”
按俗人呼杼为橡子,以橡壳为“杼斗”,以剜剜似斗故也。橡子俭岁可食,以为饭;丰年放食之,可以致肥也。
宜于山阜之曲,三遍熟耕,漫散橡子,即再劳之。生则菇薅治,常令净洁。一定不移。十年,中椽,可杂用。一根直十文。二十岁,中屋,一根直百钱。柴在外。斫去寻生,料理还复。
凡为家具者,前件木,皆所宜种。十岁之后,无求不给。
种竹第五十一
中国所生,不过淡苦二种。其名目奇异者,列之于后条也。
宜高平之地。近山阜,尤是宜。下田得水即死。黄白软土为良。
正月、二月中,取西南引根并茎,芟去叶,于园内东北角种之,令坑深二尺许,覆土厚五寸。竹性爱向西南引,故于园东北角种之。数岁之后,自当满园。谚云:“东家种竹,西家治地。”为兹蔓而来生也。其居东北角者,老竹,种不生,生亦不能滋茂,故须取其西南引少根也。稻、麦糠粪之。二糠各自堪粪,不令和杂。不用水浇。浇则淹死。勿令六畜入园。
二月,食淡竹,四月、五月,食苦竹。蒸、煮、、酢,任人所好。
其欲作器者,经年乃堪杀。未经年者,软未成也。

《尔雅》曰:“,竹萌也。”
《说文》曰:“,竹胎也。”
孙炎曰:“初生竹谓之。”
《诗义疏》云:“皆四月生。唯巴竹,八月生,尽九月,成都有之。,冬夏生,始数寸,可煮,以苦酒浸之,可就酒及食。又可米藏及干,以待冬月也。”
《永嘉记》曰:“含竹,六月生,迄九月,味与箭竹相似。凡诸竹,十一月掘土取皆得,长八九寸。长泽民家,尽养黄苦竹。永宁南汉,更年上,大者一围五六寸。明年应上今年十一月,土中已性,但未出,须掘土取;可至明年正月出土讫。五月方过,六月便有含。含迄七月、八月。九月已有箭竹,迄后年四月。竟年常有不绝也。”
《竹谱》曰:“棘竹,味淡,落人鬓。、二,无味。鸡颈竹,肥美。竹,冬生者也。”
《食经》曰:“淡竹法:取肉五六寸者,按盐中一宿,出,拭盐令尽。煮糜一斗,分五升与一升盐相和。糜热,须令冷,内竹咸糜中一日。拭之,内淡糜中,五日,可食也。”
种红蓝花、栀子第五十二燕支、香泽、面脂、手药、紫粉、白粉附
花地欲得良熟。二月末三月初种也。
种法:欲欲雨后速下,或漫散种,或耧下,一如种麻法。亦有锄培而掩种者,子科大而易料理。
花出,欲日日乘凉摘取。不摘则干。摘必须尽。留馀即合。
五月子熟,拔,曝令干,打取之。子亦不用郁。
五月种晚花。春初即留子,入五月便种,若待机关报花熟后取子,则太晚也。七月中摘,深色鲜明,耐久不,胜春种者。
负郭良田种一顷者,岁收绢三百匹。一顷收子二百斛,与麻子同价,既任车脂,亦堪为烛,邓是直头成米。二百石米,已当谷田;三百匹绢,超然在外。
一顷花,日须百人摘,以一家手力,十不充一。但驾车地头,每旦当有小儿僮女十百为群,自来分摘,正须平量,中半分取。是以单夫只妇,亦得多种。
杀花法:摘取即碓捣使熟,以水淘,布袋绞去黄汁;更捣,以粟饭浆清而醋者淘之,又以布袋绞去汁,即收取染红勿弃也。绞讫,着瓮器中,以布盖上,鸡鸣更捣令均,于席上搜集而曝干,胜作饼。作饼者,不得干,令花郁也。
作燕脂法:预烧落藜、藜、及蒿作杰,无者,即草灰亦得。以汤淋取清汁初汗纯厚太酽,即杀花,不中用,唯可洗衣;取第三度淋者,以用揉花,和,使好色也。揉花。十许遍。势尽乃止。布袋绞取淳汁,着瓷碗中。取醋石榴两三个,擘取子,捣破,少着粟饭浆水酸者和之,布绞取沈,以和花汁。若无石榴者,以好醋和饭浆亦得用。若复无醋者,清饭浆极酸者,变得空用之。下白米粉,大如酸枣,粉多则白。以净竹箸不腻者,良久痛搅。盖冒至夜,泻去上清汁,至淳处止,倾着帛练角袋子中悬之。明日干时,捻作小瓣,如半麻子,阴干之则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