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纂针魅而立康。獭从被出。传曰。王纂少习医方。尤精针石。远近知名。嘉中县人张方女。因暮宿广陵庙中。下有一物。假作其婿。因被魅感而病。纂因用针。一针有一獭从女被中走出。而病愈矣。
秋夫疗鬼而获效。魂免伤悲。昔宋徐熙字秋夫。善医方。为丹阳令时。常闻鬼呻吟甚凄苦。秋夫曰。汝是鬼何须如此。答曰。我患腰痛。死虽为鬼。痛苦尚不可忍。闻君善医愿相救济。秋夫曰。吾闻鬼无形。何由措置。鬼云。缚草作人。予根据入之。但取孔穴针之秋夫如其言。为针腰二穴。肩井二穴。设祭而埋之。明日见一人来谢曰。蒙君医疗。复为设祭。病今已愈。感惠实深。忽然不见。公曰。夫鬼为阴物。病由告医。医既愈矣。尚能感激。况于人乎。鬼姓斛名斯。
既而感指幽微。用针直诀。此皆指微论中。用针幽微之直诀也。
窍齐于筋骨。皮肉刺要。窍者。穴也。齐者。浅深之宜也。经云。刺皮无伤骨刺骨无伤髓。病有浮沉。刺有浅深。各至其理。无过其道。过则伤。不及则生外壅。壅则邪从之。浅深不得。反为大贼。内动五脏。故生大病。
痛察于久新。腑脏寒热。痛者。病也。夫人病有久新。脏病腑病。寒热虚实。
宜细详审调。针形短长锋类不等。穷其补泻。各随病所宜用之。
接气通经。短长根据法。本论云。夫欲取偏枯久患荣卫诸疾。多是愈而复作者。
由气不接而经不通流。虽有临时之快。客气胜真。病当未愈也。当此乃上接而下引。呼吸多少。
经脉长短。各有数定之法。手三阳接而九呼。过经四寸。手三阴接而七呼。过经五寸。足之三阳接而一十四呼。过经四寸。足之三阴接而一十二呼。过经五寸。重者倍之。吸亦同数。
此接气通经。呼吸长短之法也。
里外之绝。羸盈必别。夫五脏里外者。谓心肺在膈上。通于天气也。心主于脉肺主于气。外华荣于皮肤。故言外也。肾肝在下。通于地气。以藏精血。实于骨髓。心肺外绝则皮聚毛落。肾肝内绝。则骨痿筋缓。其时学人。不能别里外虚实。致使针药误投。所以实实虚虚。损不足益有余。如此死者。医杀之耳。
勿刺大劳。使人气乱而神隳。禁刺论曰。无刺大劳人。劳则喘息汗出。里外皆越。故气耗乱。神隳散也。
慎妄呼吸。防他针昏而闭血。呼吸者。使阴阳气行流上下。经历五脏六腑。若针刺妄行呼吸。阴阳交错。则针昏闭血。气不行也。
又以常寻古义。由以藏机。遇高贤真趣。则超然得悟。逢达人示教。则表我扶危。
先贤之书。文理之深。隐义难穷。或字中隐义。或假令一隅。妙要难穷。遇高达之士。
方得其趣。不可穿凿。
男女气脉。行分时合度。本论云。夫男女老幼。气候不同。春夏秋冬。寒暑各异。春气生而脉气缓。夏暑热而脉行远。秋气燥而脉行急。冬气寒而脉凝涩。小儿之脉应春。壮年之脉应夏。四十以上如秋。六十以后如冬。其病有寒热。脉有迟速。一一参详。不可一概与天同度矣。难经云。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者。平人脉法也。微有抱病之人皆失天之度。地之纪。脉之用。不可与平人脉相合也。其诊取法。当以一息五至为与天同度。不及应春。不及应冬。太过应秋。太过应夏。应春冬者。宜留针待气至。应秋夏者。吸呼数毕。
便宜去针。此之谓也。
养子时克注穴必须根据。养子时克住穴者。谓逐时注脏腑井荥之法也。每一时辰相生养子五度。各注井荥俞经合五穴。昼夜十二时。气血行过六十余穴也。每一穴血气分得一刻六十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六杪。此是一穴之数也。六十穴共成百刻。要求日下井荥。用五子建元日时取。假令甲日甲戌时。胆统气初出窍阴穴为井木。流至小肠为荥火。气过前谷穴注之胃为俞土。气过陷谷穴又病过本原丘墟穴。但是六腑各有原穴。则不系属井荥相生之法。
即是阴阳二穴门户也。行之大肠为经金。气过阳溪穴。所入膀胱为合水。气入委中穴。而终此是甲戌时木火土金水相生五度一时辰流注五穴毕也。他皆仿此。
今详定疗病之宜。神针法式。广搜难素之秘文密辞。深考诸家之肘函妙臆。故称泸江流注之指微。以为后学之规则。
针经标幽赋拯救之法。妙用者针。察岁时于天道。定形气于予心。春夏瘦而刺浅。秋冬肥而刺深。
不穷经络阴阳。多逢刺禁。既论脏腑虚实。须向经寻。原夫起自中焦。水初下漏。太阴为始。至厥阴而方终。穴出云门。抵期门而最后。正经十二。别络走三百余支。正侧仰伏。气血有六百余候。手足三阳。手走头而头走足。手足三阴。足走腹而胸走手。要识迎随。须明逆顺。
况乎阴阳气血。多少为最。厥阴太阳。少气多血。太阴少阴。少血多气。而又气多血少者。
第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