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神庭禁不可刺。上关刺不可深。缺盆刺不可深。颅息刺不可多出血,脐中禁不可刺。左角刺不可久留。人迎刺过深杀人。云门刺不可深(经云。云门刺不可深。今则都忌不刺。学人宜详息之)。五里禁不可刺。伏兔禁不可刺(按甲乙足阳明经。伏兔刺入五分。则不当禁)。三阳络禁不可刺。复溜刺无多见血。承筋禁不可刺。然骨刺无多见血。乳中不可刺。鸠尾不可刺。
针忌千金方云。夫用针者。先明其孔穴。补虚泻实。勿失其理。针皮毛腠理勿伤肌肉。针肌肉勿伤筋脉。针筋脉勿伤骨髓。针骨髓勿伤诸络。伤筋膜者。愕视失魂。伤血脉者。烦乱失神。
伤皮毛者。上气失魄。伤骨髓者。呻吟失志。伤肌肉者。四肢不收失智。此为五乱。因针所生若更死。度有死之忧也。
灸禁忌法头维禁不可灸。承光禁不可灸。脑户禁不可灸。风府禁不可灸。哑门禁不可灸。阴市禁不可灸。下关耳中有干适低无灸。耳门耳中有脓无灸。人迎禁不可灸。丝竹空灸之。不幸使人目小及盲。承泣禁不可灸。脊中禁不可灸。乳中禁不可灸。脉禁不可灸。石门女子禁不可灸白环禁不可灸。气冲灸之。不幸不得息。渊腋灸之不幸生脓蚀。天府禁不可灸。经渠禁不可灸。伏兔禁不可灸。地五会禁不可灸。鸠尾禁不可灸。
甲乙经灸禁穴头维。下关。承光。脑户。气冲。伏兔。地五会。风府。渊腋。哑门。天府。经渠。白环鸠尾。迎香。石门(女子)。丝竹空。承泣。耳门。人迎。脉。少商。尺泽。阴市。阳关少海。晴明。乳中。关冲。
又法黄帝问曰。凡灸。大风大雨大阴大寒灸否。既不得灸。有何损益。岐伯答曰。大风灸者阴阳大错。大雨灸者。经络脉不行。大阴灸者。令人气逆。大寒灸者。血脉蓄滞。此等日。乃更动其病。令人短寿。大风灸者。所谓复时不可加火艾。大寒灸者。所谓盛冬凌晨也。大雨灸者。但雨日即下得。虽然有卒得。又逢大雨。此止可灸之。大阴灸者。谓诸云雾。总合凡人初患卒得。终是难下。经云。当其盛也。慎勿哀伤。即是初得重病之状候。
杂忌法杂忌法有数端。经云。恶于针石者。不可与言于至巧。气血羸劣者。不可刺。久病笃危者。
不可刺。大寒大热大风大雨大饥大饱大醉大劳皆不可刺。然大寒无刺。令病患于无风暖室中啜以粥食。饮以醪酪。令病患无畏寒气。候气血调匀。然后可刺。如此刺之。无疾不愈。
余皆仿此而行之。经云。无刺漉漉之汗。无刺混混之脉。无刺之热。此之谓也。
天医取师疗病吉日正月卯日。二月寅日。三月丑日。四月子日。五月亥日。六月戌日。七月酉日。八月申日。九月未日。十月午日。十一月巳日。十二月辰日。
针灸吉日丁卯。庚午。甲戌。丙子。壬午。甲申。丁亥。辛卯。壬辰。丙申。戊戌。己亥。己未庚子。辛丑。甲辰。乙巳。丙午。戊申。壬子。癸丑。乙卯。丙辰。壬戌。丙戌。以上并吉。
又宜用除日。开日。天医要安。并吉。
十干日不治病甲不治头。乙不治喉。丙不治肩。丁不治心。戊不治腹。己不治脾。庚不治腰。辛不治膝。壬不治胫。癸不治足。
十干日不针灸甲日头。乙日耳。丙日肩。丁日背。戊己日腹、脾。庚日肺、腰。辛日膝。壬日肾经。
癸日手足。
千金方云。痈疽疔。喉痹客忤。尤为急。凡作汤药。不可避凶日。觉病须臾即死便治又曰。凡卒暴得风。或中时气。凡百所苦。须急救疗。后皆难愈。此论甚当。夫急难之际。命在须臾。必待吉日后治。已沦于鬼矣。此所以不可拘避忌也。惟平居治病于未形。遇天德月德等日。服药及针灸可也。凡医者。若不能知此诸般禁忌。趋吉避凶。妄乱针灸。非惟不能愈疾。甚者或致患人伤生丧命。为害非轻。若逢病患。年命厄会处。男女气怯下手至难。通人达士。若遇卒急暴患。何暇选择避忌。即不可拘此。若是禁穴。诸般医疗不瘥。明堂经中亦许灸一壮至十壮。更宜以意详之。
推行年医法年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天医卯。戌。子。未。酉。亥。辰。寅。巳。午。丑。申。
求岁天医法当以传送。加太岁太乙下为医。
求月天医法阳月以大吉。阴月以小吉。加月建。功曹下为鬼道。传送下为天医。
推避病法以小吉加月建。登明下为天医。可于此避病。
推治病法以月将加时。天医加病患年。治之瘥。
第2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