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南史-中卷>第71章

第71章

生随入者各有差,不得杂以人士。琛以宗人顾硕寄尚书张茂度门名,而与顾硕同席坐。明年坐谴出,免中正。凡尚书官大罪则免,小罪谴出,谴出者百日无代人,听还本职。琛仍为彭城王义康所请,再补司徒录事参军。
十五年,出为义兴太守。初,义康请琛入府,欲委以腹心,琛不能承事刘湛,故寻见斥外。十九年,徙东阳太守,欲使琛防守彭城王义康,固辞忤旨,废黜还家积年。
及元凶弑立,分会稽五郡置州,以随王诞为刺史,即以琛为会稽太守。诞起义,加冠军将军。事平,迁吴兴太守。
孝建元年,为吴郡太守,以起义功,封永新县五等侯。大明元年,吴县令张闓坐居母丧无礼,下廷尉,钱唐令沈文秀判劾违谬,应坐被弹。琛宣言于F,“闓被劾之始,屡相申明”。又云“当S文秀留县”。孝武闻之大怒,谓琛卖恶归上,免官。琛母老仍停家。
琛及前西阳太守张牧并事司空竟陵王诞,诞反,遣客陆延稔齎书板琛及子弟官。时孝武以琛素结事诞,或有异志,遣信就吴郡太守王昙生诛琛父子。会延稔先至,琛等即执斩之,遣二子送延稔首S闻。孝武所遣诛琛使其日亦至而获免。琛母孔氏时年百余岁,晋安帝隆安初,琅邪王廞于吴中作乱,以女为贞烈将军,悉以女人为官属,以孔氏为司马。及孙恩乱后,东土饥荒,人相食,孔氏散家粮以振邑里,得活者甚F,生子皆以孔为名焉。
琛仍为吴兴太守,明年坐郡人多翦钱及盗铸免官。历位都官尚书。
废帝即位,为吴郡太守。初,琛景平中为朝请,假还东,日晚至方山。于时商旅数十船,悉泊岸侧,有一人玄衣介帻,执鞭屏诸船云:“顾吴郡部伍寻至,应泊此岸。”于是诸船各
东西。俄有一假装至,事力甚寡,仍泊向处,人问:“顾吴郡早晚至?”船人答:“无顾吴郡。”又问:“何船?”曰
:“顾朝请耳。”莫不惊怪。琛意窃知为善征,因誓之曰:“若得郡,当于此立庙。”至是果为吴郡,乃立庙方山,号白马庙云。明帝泰始初,与四方同反。兵败,奉母奔会稽,台军既至,归降,后为员外常侍、中散大夫。卒。
次子宝先,大明中,为尚书水部郎。先是,琛为左丞荀万秋所劾,及宝先为郎,万秋犹在职,自陈不拜。孝武诏曰
:“敕违纠慢,宪司之职,若有不公,自当更有厘改。而自顷劾无轻重,辄致私绝,此风难长,主者严为其科。”先是宋世江东贵达者,会稽孔季恭子灵符、吴兴丘深之及琛,吴音不变。深之字思玄,吴兴乌程人,位侍中、都官尚书,卒于太常。顾觊之字伟仁,吴郡吴人也。高祖谦字公让,晋平原内史陆机姊夫。祖崇,大司农。父黄老,司徒左西曹掾。
觊之为谢晦卫军参军,晦爱其雅素,深相知待。历位尚书都官郎。殷、刘隙着,觊之不欲与殷景仁久接,乃辞脚疾免归。每夜常于床上行脚,家人窃异之而莫晓其意。及义康徙废,朝廷多受祸。觊之竟免。
后为山阴令。山阴剧邑三万户,前后官长昼夜不得休,事犹不举。觊之御繁以约,县用无事。昼日垂帘,门阶闲寂,自宋世为山阴,务简而事理,莫能尚也。
后为尚书吏部郎。尝于文帝坐论江东人物,言及顾荣,袁淑谓觊之曰:“卿南人怯懦,岂办作贼。”觊之正色曰:“卿乃复以忠义笑人。”淑有愧色。孝建中,为湘州刺史,以政绩称。
大明元年,征守度支尚书,转吏部尚书。时沛郡相县唐赐往比村彭家饮酒还,因得病,吐蛊二十馀物。赐妻张从赐临终
言,死后亲刳腹,五藏悉糜碎。郡县以张忍行刳剖,赐子副又不禁止。论妻伤夫,五岁刑,子不孝父母,子弃市。并非科例。三公郎刘勰议:“赐妻痛遵往言,儿识谢及理,考事原心,非在忍害,谓宜哀矜。”觊之议:“以妻子而行忍酷,不宜曲通小情,谓副为不孝,张同不道。”诏如觊之议。
后为吴郡太守,幸臣戴法兴权倾人主,而觊之未尝低意。左光禄大夫蔡兴宗与觊之善,嫌其风节过峻。觊之曰:“辛毗有云,孙、刘不过使吾不为三公耳。”后卒于湘州刺史,諡曰简子。
觊之家门雍穆,为州郡所重。子绰私财甚丰,乡里士庶多负责,觊之禁不能止。及后为吴郡,诱出文券一大厨,悉令焚之。宣语远近,皆不须还。绰懊叹弥日。
觊之常执命有定分,非智力所移,唯应恭己守道,信天任运。而闇者不达,妄意徼幸,徒亏雅道,无关得丧。乃以其意,命弟子愿作定命论。
愿字子恭,父深之,散骑侍郎。愿好学,有才辞,卒于太子舍人。觊之孙宪之。
宪之字士思,性尤清直。宋元徽中,为建康令。时有盗牛者,与本主争牛,各称己物,二家辞证等,前后令莫能决。宪之至,覆其状,乃令解牛任其所去,牛径还本宅,盗者始伏其罪,时人号曰神明。至于权要请托,长吏贪残,据法直绳,无所阿纵。性又清俭,强力为政,甚得人和,故都下饮酒者醇旨辄号为“顾建康”,谓其清且美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