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南史-中卷>第68章

第68章

时朝议迁都,但元帝再临荆陕,前后二十馀年,情所安恋,不欲归建业。兼故府臣僚皆楚人,并欲即都江陵,云:“建康盖是旧都,雕荒已极。且王气已尽,兼与北止隔一江,若有不虞,悔无所及。且臣等又闻荆南有天子气,今其应矣。”元帝无去意。时尚书左仆射王褒及弘正咸侍,帝顾曰:“卿意何如?”褒等以帝猜忌,弗敢F中公害,唯唯而已。褒后因清闲,密谏还丹阳甚切,帝虽纳之,色不悦。及明日,F中谓褒曰:“卿昨劝还建邺,不为无理,吾昨夜思之,犹怀疑惑。”褒知不引纳,乃止。他日,弘正乃正色谏,至于再三,曰:“若如士大夫,唯圣王所都,本无定处。至如黔首,未见入建邺城,便
谓未是天子,犹列国诸王。今日赴百姓之心,不可不归建邺。”当时颇相酬许。弘正退后,黄罗汉、宗懔乃言“弘正、王褒并东人,仰劝东下,非为国计”。弘正窃知其言,他日乃复上前面折二人,曰:“若东人劝下东,谓之私计,西人劝住西,亦是私计不?”F人默然,而人情并劝迁都。上又曾以后堂大集文武,其预会者四五百人,帝欲遍试人情,曰:“劝吾去者左袒。”于是左袒者过半。武昌太守朱买臣,上旧左右,而阉人也,颇有干用,故上擢之。及是劝上迁,曰:“买臣家在荆州,岂不愿官长住,但恐是买臣富贵,非官富贵邪!”上深感其言,卒不能用。
及魏平江陵,弘正遁归建邺。太平元年,授侍中,领国子祭酒,迁太帝卿、都官尚书。陈武帝授太子詹事。天嘉元年,迁侍中、国子祭酒,往长安迎宣帝。三年,自周还。废帝嗣位,领都官尚书,总知五礼事。宣帝即位,迁特进,领国子祭酒,加扶。太建五年,授尚书右仆射。寻敕侍东宫讲论语、孝经。太子以弘正德望素重,有师资之敬焉。
弘正特善玄言,兼明释典,虽硕德名僧,莫不请质疑滞。六年,卒官,年七十九,赠侍中、中书监,諡曰简子。所着周易讲疏十六卷,论语疏十一卷,庄子疏八卷,老子疏五卷,孝经疏二卷,集二十卷,行于代。
子豫玄,年十四,与俱载入东,乘小船度岸,见藤花,弘正挽之,船覆俱溺,弘正仅免,豫玄遂得心惊疾。次子坟,尚书吏部郎。
弘让性简素,博学多通。始仕不得志,隐于句容之茅山,频征不出。晚仕侯景,为中书侍郎,人问其故,对曰:“昔王道正直,得以礼进退,今乾坤易位,不至将害于人,吾畏死耳。”始彭城刘孝先亦辞辟命,随兄孝胜在蜀。武陵建号,仕为世子府谘议参军。二隐并获讥于代。
弘让承圣初,为国子祭酒。二年,为仁威将军,城句容以居之,命曰仁威垒。陈天嘉初,以白衣领太常卿、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
弘让弟弘直,字思方,幼而聪敏。仕梁为西中郎湘东王外兵记室参军,与东海鲍泉、南阳宗懔、平原刘缓、沛国刘彀同掌书记。王出镇江、荆二州,累除谘议参军。及承制,封湘滨县侯。累迁昌州刺史。
王琳之举兵,弘直在湘州,琳败,乃入陈,位太帝卿、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
弘直方雅敦厚,气调高于次昆。或问三周孰贤,人曰“若蜂腰矣”。太建七年卒。遗疏:“气绝之后,便买市中见材小形者。敛以时服,古人通制,但下见先人,必须备礼,可着单衣裙衫故履。既应侍养,宜备纷帨,或逢善友,又须香烟,棺内唯安白布手巾粗香炉而已,此外无所用。”卒于家,年七十六。有集二十卷。
子确,字士潜,美容仪,宽大有行检。博涉经史,笃好玄言。位都官尚书,祯明初卒。
论曰:文人不护细行,古令之所同焉。由夫声裁所知,故取忤于人者也。观夫T、谢之于宋朝,非不名高一代,灵运既以取毙,延之亦踬当年,向之所谓贵身,翻成害己者矣。士逊援笔数罪,陵雠犯难,饵彼慈亲,弃之兽吻,以此为忠,无闻前诰。夫自忍其亲,必将忍人之亲,士逊自忘其孝,期以申人之孝,自非严父之辞允而义惬,则难乎免矣。师伯行己纵欲,好进忘退,既以此始,亦以此终,宜乎。怀文蹈履之地,足以追踪古烈,孔母致惧中丞,其诫深矣。周朗始终之节,亦倜傥为尤。顒、舍父子,文雅不坠,弘正兄弟义业,几乎德门者焉。
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五
刘湛庾悦顾琛顾觊之
除宋武帝太尉行参军,赏遇甚厚。父柳亡于江州,府州送故甚丰,一无所受,时论称之。服阕,为相国参军。谢晦、王弘并称其器干。
武帝入受晋命,以第四子义康为冠军将军、豫州刺史,留镇寿阳。以湛为长史、梁郡太守。义康弱年未亲政,府州事悉委湛。进号右将军,仍随府转。义康以本号徙南豫州,湛改领历阳太守。为人刚严用法,奸吏犯赃百钱以上皆杀之,自下莫不震肃。
庐陵王义真出为车骑将军、南豫州刺史,湛又为长史,太守如故。义真时居武帝忧,使帐下备膳,湛禁之,义真乃使左右人买鱼肉珍羞,于斋内别立厨帐。会湛入,因命臑酒炙车螯。湛正色曰:“公当今不宜有此设。”义真曰:“旦甚寒,杯酒亦何伤,长史事同一家,望不为异。”酒至,湛起曰:“既不能以礼自处,又不能以礼处人。”
后为广州刺史,嫡母忧去职。服阕,为侍中。时王华、王昙首、殷景仁亦为侍中,文帝于合殿与四人宴饮甚悦。华等出,帝目送良久,叹曰:“此四贤一时之秀,同管喉唇,恐后世难
继。”
及抚军将军江夏王义恭镇江陵,以湛为使持节、南蛮校尉,领抚军长史,行府州事。王弘辅政,而王华、王昙首任事居中,湛自谓才能不后之,不愿外出。是行也,谓为弘等所斥,意甚不平。常曰:“二王若非代邸之旧,无以至此。可谓遭遇风云。”湛负其才气,常慕汲黯、崔琰为人,故名长子曰黯字长孺,第二子曰琰字季珪。琰于江陵病卒,湛求自送丧还都,义恭亦为之陈情。文帝答义恭曰:“吾亦得湛S事,为之酸怀,乃不欲苟违所请;但汝弱年,新涉军务,八州殷旷,专断事重,畴谘委仗,不可不得其人。量算二三,未获便相顺许。今答湛S,权停彼葬。顷朝臣零落相系,寄怀转寡,湛实国器,吾乃欲引其令还,直以西夏任重,要且停此事耳。汝庆赏黜罚预关得失者,必宜悉相委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