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3(汪孟爝,黟县人)父与兄商兰州,流滞经年,兄卒而家书杳然。爝往省父,促父归,父意不决,使爝负伯父骨殖先归。后十余年,其父忽自兰州还。
嘉庆《黟县志》卷15《汪烈妇传》
784
嘉靖郡志载:吾族(许)仁公客辽阳,有士人经宝者,系狱,当以金赎,家贫无从出。既佣于富室,复鬻子妇于公,券且成,公填知其故,亟还之,焚券不取金,又以余金赎子还。
《歙事闲谭》第11册《程仁义行》
785(天命三年四月金兵克抚顺)时有自山东、山西、江南、浙江在抚顺贸易者十六人,皆厚给资费、书”七大恨“之言付之遣还。
《东华录?天命2》
按:满文老档卷6载:天命三年四月二十二日,”书写七大恨,令尼堪皇帝的鲁太监的生意人二人、开原的一人,抚西的一人,送给尼堪皇帝。“
786程士章,字伯达,(歙县人)。父岩注,客游辽阳,母王氏,才孕五月耳,越六年父卒。
《岩镇志草》
787程孝子士章,字伯达,歙岩镇人。父岩注,以太学生操策贾辽阳外,未几卒。
《歙事闲谭》第29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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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侄讳柯,字汝则公初业进士,客曰:”士而成功也十之一,贾而成功也十之九。夫临清为古平原,山东之集而中国之枢也,君贸迁乎!“于是殚策而游清源,择人任时,老贾六十余年,十致千金,随积随散。时而虎邱,时而西湖,欢如也。而且急者贷之,逋者舍之,恩我者报之,仇我者忍之,棼者解之,争者息之,横非之来三不较,然一饭之施屡致谢焉。生弘治己未,殁万历庚寅,寿九十二矣。
《丰南志》第5册《百岁翁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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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取士,从郡县至乡试,俱有冒籍之禁,此甚无谓。当今大一统之朝,有分土,无分民,何冒之有?即夷虏戎狄,犹当收之,况比邻州县乎?且州县有土着人少,而客居多者,一概禁之,将空其国矣。山东临清,十九皆徽商占籍。商亦籍也。往年一学使苦欲逐之,且有祖父皆预山东乡荐,而子孙不许入试者,尤可笑也。余时为司理,力争之始解。世届时,会稽章礼发解北畿,众哄然攻之,上问:”何谓冒籍?“具对所以。上曰:”普天下皆是我的秀才,何得言冒?“大哉王言,足以见天地无私之心也。
《五杂俎》卷十四《事部二》
790王国沾字育三,(清歙县)叶岔人。事节母最孝。幼贫,服贾山东,晚年家稍裕。修道路、济贫乏,凡有负贷,未偿者焚其券。醇谨敦厚,里党咸称长者。
民国《歙县志》卷9《人物志?义行》
791市舶立官司,设结好于广州,立交易纲首,自唐开元始。令番商止集舶所,不许入城,通番者有厉禁,自明洪武时始。立客纲客纪,以广人及徽、泉等商为之,自嘉靖时始。
《市舶考》(转引自《历史教学》1954年第12期第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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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初,令番商止集舶所,不许入城。通番者有厉禁。正德中,始有夷人私筑室于湾澳者,以便交易。每房一间,更替价至数百金。嘉靖三十五年,海道副使汪柏乃立客纲、客纪。以广人及徽、泉等商为之。
万历《广东通志》卷70《杂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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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初,令番商止集舶所,不许入城,通番者有厉禁。正德中,始有夷人私筑室于番澳者以便交易。嘉靖三十五年,海道副使汪柏乃立客纲客纪,以广人及徽、泉等商为之。三十八年,海寇犯潮,始禁番船及夷人毋得入广东城。
《天下郡国利病书》卷104《广东8》
第99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