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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室之称雄者,江南则推新安,江北则推山右。新安大贾,鱼盐为业,藏镪有至百万者,其它二三十万,则中贾耳。山右或盐,或丝,或转贩,或窖粟,其富甚于新安。新安奢而山右俭也。然新安人衣食亦甚菲啬,薄糜盐齑,欣然一饱矣。惟娶妾、宿妓、争讼,则挥金如土。余友人汪宗姬,家巨万,与人争数尺地,捐万金;娶一狭邪如之。鲜车怒马,不避监司前驱,监司捕之,立捐数万金。不十年间萧然矣。至其菲衣恶食,纤啬委琐,四方之人,皆传以为口实,不虚也。
《五杂俎》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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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之新安,闽之福唐,地狭而人众。四民之业,无远不届,即遐陬穷发,人迹不到之处,往往有之。诚有不可解者,盖地狭则无田以自食,而人众则射利之途愈广故也。余在新安,见人家多楼上架楼,未尝有无楼之屋也。计一室之居,可抵二三室,而犹无尺寸隙地。
《五杂俎》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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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故名州,今以岩邑,当南辅,其地方三百里而羡,视子男过之。其民出糊口者遍四方,即食土之毛,无虑万万指,其业诗书礼乐修正业者什二三,大半以贾代耕,习心计。其俗多武健自负。
《太函集》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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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岩郡,食指百倍四方,其民率以贾代耕,不能不糊口于转毂。下之则俯给仰取,赴争地而竞锥刀;上之则穷声伎极纷华为富贵客,以明得意,两者取非俦类也。主人在丰乐里都山水庾区,其上则天都云门,其下则容成之台,曹溪之水。主人终岁家食,跬步不出里门,坐收山林林木之利于其家,岁课江淮盐策之利于其子,不逐时而获,不握算而饶,其得之地者殊也。
《太函集》卷14《谷口篇》
130吾乡(歙县)业贾者什家而七,赢者什家而三。
《太函集》卷16《兖山汪长公六十寿序》
131新都业贾者什七八,族为贾而隽为儒,因地趋时则男子所有事,外言不入于卑。
《太函集》卷16《阜成篇》
132大江以南,新都以文物着。其俗不儒则贾,相代若践更,要之良贾保负闳儒,则其躬行彰彰矣。
《太函集》卷55
《诰赠奉直大夫户部员外郎程公暨赠宜人闵氏合葬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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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最相反者则曰:”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是大不然。无论江东诸县,姑论吾邑,千金之子比比而是,上之而巨万矣,又上之而十万百万矣。然而千金则千不能一也,巨万则万不能一也,十万百万可知。乃若朝不谋夕者则十而九矣。何云”无冻饿之人“哉!嗟夫!吾邑之不能不贾者,时也,势也,亦情也。今邑之人众几于汉一大郡,所产谷粟不能供百分之一,安得不出而糊其口于四方也。谚语以贾为生意,不贾则无望,奈何不亟亟也。以贾为生,则何必子皮其人而后为贾哉。人人皆欲有生,人人不可无贾矣。故邑之贾岂惟如上所称大都会者皆有之,即山陬海闫孤村僻壤亦不无吾邑之人,但云大贾则必处都会耳。约略而言,亦有五焉:一曰走贩,即太史公之所谓周流者也;二曰团积,即太史公之所谓废着者也;三曰开张,即太史公之所谓陈椽者也;四曰质剂,即太史公之所谓子母钱者也;五曰回易,即太史公之所谓以所多易所鲜者也。而下贾、中贾、大贾、廉贾皆在其中矣。总之则其货无所不居,其地无所不至,其时无所不鹜,其算无所不精,其利无所不专,其权无所不握。而特举其大则莫如以盐旬之业贾淮扬之间而已。邑之以盐旬祭酒而甲于天下者,初则有黄氏,后则汪氏、吴氏相递而起,皆由数十万以汰百万者。
万历《歙志?货殖》
134商则本乡者少,而走外乡者多。昔为末富,而今为本富。小者雄一集,大者甲二河,远者逾十年,近者羁浃岁。
万历《歙志?风土》
第1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