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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出辞气,斯远鄙倍矣:辞,指言语。气,指音声。出者,吐辞出音之爽朗明确。倍,同背,违悖义。一说:人不敢以鄙陋背理之言陈其前。又一说:己身可远于鄙倍。今从后说。
笾豆之事,则有司存:笾豆,礼器。笾,竹为之。豆,木为之。有司,管事者。曾子意,此等皆有管理专司,卿大夫不烦自己操心。存,在义。
或说:孟敬子为人,举动任情,出言鄙倍,且察察为明,近于苛细,曾子因以此告。此说近推测。曾子为学,盖主谨于外而完其内。孟子乃主由中以达外。要之,学脉相承,所谓一是皆以修身为本。《中庸》言:喜怒哀乐未发之谓中,发而皆中节之谓和。容貌颜色辞气,喜怒哀乐之所由表达。鄙之与雅,倍之与顺,正之与邪,信之与伪,暴之与和,慢之与庄,即中节不中节之分。后人皆喜读《孟子》《中庸》,若其言之阔大而高深。然曾子此章,有据有守,工夫平实,病危临革而犹云云,可见其平日修养之诚且固。言修身者,于此不当忽。
曾子得了重病,孟敬子来问病。曾子道:鸟将死,鸣声悲。人将死,说话也多善言。君子所贵于道的有三事:能常注意动容貌,便可远离暴慢。能常注意正颜色,便可日近于诚信。能常注意吐言出声清整爽朗,便可远离鄙倍了。至于那些笾豆之类的事,都有专责管理的人在那里呀!
曾子曰: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
犯而不校:犯者,人以非礼犯我。校,计较义。然人必先立乎无过之地,不得罪于人,人以非礼相加,方说是犯,始可言校。若先以非礼加人,人以非礼答我,此不为犯,亦无所谓不校矣。
吾友:旧说:吾友指颜子。其心惟知义理之无穷,不见物我之有问,故能尔。孟子横逆之来章可参读。
曾子说:自己才能高,去问才能低于他的人。自己知道多,去问比他知道少的人。有了像没有,充实像空虚。别人无理犯我,我能不计较。以前我的朋友曾在这上面下过工夫了。
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
托六尺之孤:古人以七尺指成年。六尺,十五岁以下。托孤,谓受前君命辅幼主。
寄百里之命:此是摄国政。百里,大国也。
临大节而不可夺:大节,国家安危,个人死生之大关节处。夺,强之放弃义。受人之托,守人之寄,一心以之,不可摇夺也。
君子人也:此处君子有两说:一,受托孤之责,己虽无欺之之心,却被人欺。膺百里之寄,己虽无窃之之心,却被人窃。亦是不胜任。君子必才德兼全,有德无才,不能为君子。此说固是。但后世如文天祥史可法,心尽力竭,继之以死,而终于君亡国破。此乃时命,非不德,亦非无才,宁得不谓之君子?故知上句不可夺,在其志,而君子所重,亦更在其德。盖才有穷时,惟德可以完整无缺。此非重德行而薄事功,实因德行在我,事功不尽在我。品评人物,不当以不尽在彼者归罪于彼。
曾子说:可以把六尺的孤儿托付他,可以把百里的政令寄放于他,临到大关节处,摇夺不了他,这等人,可称君子了吧!真可算得君子了!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弘毅:弘,弘大。毅,强毅。非弘大强毅之德,不足以担重任,行远道。
仁以为己任:仁,人道。仁以为己任,即以人道自任。
死而后已:一息尚存,此志不懈,而任务仍无完成之日,故曰死而后已。
本章以前共五章,皆记曾子语。首记曾子临终所示毕生战兢危惧之心。次及病革所举注意日常容貌颜色辞气之微。再记称述吾友之希贤而希圣。以能问于不能,是弘。大节不可夺,是毅。合此五章观之,心弥小而德弥恢,行弥谨而守弥固。以临深履薄为基,以仁为己任为量。曾子之学,大体如是。后两章直似孟子气象,于此可见学脉。
曾子说:一个士,不可不弘大而强毅,因他担负重而道路远。把全人群的大道来做自己的担负,不重吗?这个担子须到死才放下,不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