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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士在孔子时,乃由平民社会升入贵族阶层一过渡的身份。来学于孔子之门者多未仕,故孔子屡言士,子贡子张亦问士,皆讨论此士之身份在当时社会立身处世之道。孔子在中国历史上,为以平民身份在社会传教之第一人。但孔子之教,在使学者由明道而行道,不在使学者求仕而得仕。若学者由此得仕,亦将藉仕以行道,非为谋个人生活之安富尊荣而求仕。故来学于孔子之门者,孔子必先教其志于道,即是以道存心。苟如此,而其人仍以一己之恶衣恶食为耻,孔子曰:是亦未足与议矣。盖道关系天下后世之公,衣食则属一人之私,其人不能忘情于一己衣食之美恶,岂能为天下后世作大公之计而努力以赴之?此等人,心不干净,留有许多龌龊渣滓。纵有志,亦是虚志。道不虚行,故未足与议。有志之士,于此章极当深玩,勿以其言浅而忽之。
先生说:一个士,既有志于道了,还觉得自己恶衣恶食为可耻,那便不足与议了。
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无适也:适字有两解。一专主义,读丁历反。如云吾谁适从。又说:适通敌,无适,即无所敌反义。
无莫也:莫字亦有两解。一、不肯义,与专主对。既无专主,亦无不肯,犹云无可无不可。一、通慕,爱慕义,与敌反义对。既无敌反,亦无亲慕,犹云无所厚薄。
义之与比:比字亦可有两解。一从也,一亲也。
本章君子之于天下,天下二字,可指人言,亦可指事言。若从适奠比三字之第一解,则指事为允。若从适奠比三字之第二解,则指人为允。两解俱可通,义蕴亦相近。然就义之与比一语,则以指事说之为宜。孟子称禹、稷、颜回同道。今日仕则过门不入,明日隐则箪瓢陋巷,无可无不可,即义之与比。
本篇重言仁。前两章言道,即仁之道。此章又特言义,仁偏在宅心,义偏在应务。仁似近内,义似近外。此后孟子常以仁义连说,实深得孔子仁礼兼言仁知兼言之微旨。
先生说:君子对于天下事,没有一定专主的,也没有一定反对的,只求合于义便从。
子曰: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怀德。怀土:怀,思念义。德,指德性。土,谓乡土。小人因生此乡土,故不忍离去。君子能成此德性,亦不忍违弃。
怀刑,怀惠:刑,刑法。惠,恩惠。君子常念及刑法,故谨于自守。小人常念及恩惠,故勇于求乞。
本章言君子小人品格有不同,其常所思念怀虑亦不同。或说:此章君子小人指位言。若在上位之君于能用德治,则其民安土重迁而不去。若在上者用法治,则在下者怀思他邦之恩泽而轻离。此解亦可通。然就文理,似有增字作解之嫌,今从前解。
先生说:君子常怀念于德性,小人常怀念于乡土。君子常怀念到刑法,小人常怀念到恩惠。
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放于利而行:放字有两解。一、放纵义。谓放纵自己在谋利上。一、依仿义。谓行事皆依照利害计算。今从后解。
多怨:此怨字亦可有两解。一、人之怨已,旧解都主此。惟《论语》教人,多从自己一面说。若专在利害上计算,我心对外将不免多所怨。孔子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若行事能依仁道,则不论利害得失,己心皆可无怨。此怨字,当指已心对外言。放于利而行多怨,正与求仁得仁则无怨,其义对待相发。
《论语》有专指人事之某一面言,而可通之全体者。亦有通指人事全体言,而可用以专指者。旧说亦谓此章乃专对在上位者言。谓在上者专以谋利行事,则多招民众之怨。义亦可通。但孔子当时所说,纵是专指,而义既可通于人事之其他方面者,读者仍当就其可通之全量而求之,以见其涵义之弘大而无碍,此亦读《论语》者所当知。
先生说:一切依照着利的目的来行事,自己心上便易多生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