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水火,吾见蹈而死者矣,未见蹈仁而死者也。
此章勉人为仁语。人生有赖于仁,尤甚于其赖水火。蹈水火,有时可以杀人,然未有蹈仁道而陷于死者,则人何惮而不为仁。或疑杀身成仁,此非蹈仁而死乎?不知此乃正命而死,非仁有杀身之道也。庄周讥以身殉名,此则惟生之见,而不知生之有赖于仁矣。
先生说:人生有赖于仁,尤甚其有赖于水火。吾只见蹈火蹈水而死了的,没见蹈仁而死的呀!
子曰:当仁不让于师。
当仁:当字有两解:一,值义。谓值为仁则不让。二,担当义。犹云仁以为己任。两义可互通。然云任仁,似嫌不辞,今从前解。
不让于师:旧解皆训师为师长义。言值当行仁,即当勇往直前,既非出于争,自亦不必让。故求道当尊师,行道则无让师之义。今按:师之与我,虽并世而有先后,当我学成德立之时,而师或不在。疑此师字当训众。盖仁行善举,众皆当任,人各相让,则谁软任此。故遇众所当行之事,在己尤当率先不复让。当仁不让,即是见义勇为也。
先生说:若遇行仁之事,在己即当率先向前,莫让给众人为之。
子曰:君子贞而不谅。
贞者,存于己而不变。谅者,求信于人。贞自可信,不待于谅。孔子尝曰:言不必信,行不必果,义之与比。义之与比,贞也。言必信,行必果,则匹夫匹妇之为谅。
先生说:君子只固守正道,不拘执小信。
子曰:事君,敬其事而后其食。
敬其事,先尽己之心力于所任之职。后其食,食禄也。尽职为先,食禄为后,此乃事君之道。
先生说:事君之道,先当敬守职事,把食禄之心放在后。
子曰:有教无类。
人有差别,如贵贱、贫富、智愚、善恶之类。惟就教育言,则当因地因材,掖而进之,感而化之,作而成之,不复有类。孔门富如冉有、子贡,贫如颜渊、原思,孟懿子为鲁之贵族,子路为卞之野人,曾参之鲁,高柴之愚,皆为高第弟子,故东郭惠子有夫子之门何其杂之疑。
先生说:人只该有教化,不再分类别。
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
孟子言禹、稷、颜子同道,又云曾子、子思同道。君子亦有意见行迹之不同,然同于道则可相与谋。惟与小人贼道者,有善恶邪正之分,斯难于相谋矣。或说:道指术业,如射与御,各精其事,不相为谋。
先生说:各人道路不同,便无法互为谋虑了。
子曰:辞,达而已矣。
辞,指辞命。列国邦交,奉使者主要在传达使命。国情得达,即是不辱君命。或说:辞指文辞,主在达意,不尚富艳之工。然孔子时,尚不以着述文辞立教,今从前说。
先生说:奉命出使,他的辞令,只求能传达国家使命便够了。
第11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