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论语点睛补注>第42章
补注:是即贪嗔痴三毒也。自少。而壮。而老。一切时。皆当戒之。分举三时者。以其易犯耳。语偏而意圆也。知三毒皆由血气所为。则知非本性所有。能悟性者戒之非难。性体虚空。何有于色。性量一如。何有于斗。性具万有。何事于得。是之谓顺性修戒。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
天命之性。真妄难分。所以要畏。大人。修道复性。是我明师良友。所以要畏。圣言。指示修道复性之要。所以要畏。畏天命。是归依一体三宝。畏大人。是归依住持佛宝僧宝。畏圣人之言。是归依住持法宝也。不知天命。亦不知大人。亦不知圣人之言。小人既皆不知而不畏。则君子皆知。故皆畏耳。不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不知人心惟危。道心惟微。不能戒慎恐惧。是不畏天命。妄以理佛。拟究竟佛。是狎大人。妄谓经论是止啼法。不知慧命所寄。是侮圣人之言。
孔子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
只是肯学。便非下民。
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
字字箴铭。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君子思不出其位。与此参看。
孔子曰。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吾见其人矣。吾闻其语矣。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吾闻其语矣。未见其人也。
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诚不以富。亦只以异。其斯之谓与。
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
未得谓得。枉了一个空欢喜。可笑可笑。
补注:圣人视一切众生如子。有何远近之分乎。
邦君之妻。君称之。曰夫人。夫人自称。曰小童。邦人称之。曰君夫人。称诸异邦。曰寡小君。异邦人称之。亦曰君夫人。
补注:一邦君之妻耳。而各各称之不同如此。可悟性一而名与相万殊之旨。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其为致良知一也。
阳货第十七
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归孔子豚。孔子时其亡也。而往拜之。遇诸涂。谓孔子曰。来。予与尔言。曰。怀其宝而迷其邦。可谓仁乎。曰。不可。好从事而亟失时。可谓知乎。曰。不可。日月逝矣。岁不我与。孔子曰。诺。吾将仕矣。
时其亡。只是偶值其亡耳。孟子作瞰其亡。便令孔子作略。仅与阳货一般。岂可乎哉。
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
性近习远。方是不变随缘之义。孟子道性善。只说人道之性。以救时耳。
补注:顺性而修。则九界众生。皆可成佛。故曰相近。随习而流。则同体之性。而十法界分焉。十法界者。佛法界。菩萨法界。缘觉法界。声闻法界。此谓四圣。天法界。人法界。修罗法界。畜生法界。饿鬼法界。地狱法界。此是六凡。九界对佛而言。皆众生也。十界唯是一心。心本无界。依于所习善恶净染四法而成十界。故曰法界。真如性内。绝生佛之假名。故曰一真法界。真者无妄。如者不变也。
子曰。唯上知。与下愚。不移。
除却上知下愚。便皆可移。既未到上知。岂可不为之堤防。既不甘下愚。岂可不早思移易。
补注:阳明先生谓上智与下愚不移。非不可移。乃不肯移耳。上智不肯为恶。下愚不肯为善。非不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