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论语点睛补注>第35章
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贾对曰。以告者过也。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子曰。其然。岂其然乎。
卓吾曰。是乐取之词。非猜疑之语。方外史曰。圣人见人之善。如己之善。与后儒自是不同。
补注:曰其然者。是其时然后言。乐然后笑。义然后取之答也。岂其然者。谓所传不言不笑不取之非也。
子曰。臧武仲以防。求为后于鲁。虽曰不要君。吾不信也。
子曰。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不以兵车。故如其仁。乃救刀兵劫之真心实话。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大丈夫生于世间。惟以救民为第一义。小名小节。何足论也。天下后世受其赐。仁莫大焉。假使死节。不过忠耳。安得为仁。况又不必死者耶。当知召忽之死。特匹夫匹妇之谅而已矣。王圭魏征。亦与管仲。同是个人。若夫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本非圣贤之谈。正是匹妇之谅。故易辞曰。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大丈夫幸思之。
公叔文子之臣。大夫撰。与文子同升诸公。子闻之曰。可以为文矣。
卓吾云。因他谥文子。故曰可以为文。文字不必太泥。总之。极其许可之词。
子言卫灵公之无道也。康子曰。夫如是。奚而不丧。孔子曰。仲叔圉。治宾客。祝鮀。治宗庙。王孙贾。治军旅。夫如是。奚其丧。
低低人。尚有大用若此。况肯用圣贤者乎。
子曰。其言之不怍。则为之也难。
正要人怍。
陈成子弑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陈恒弑其君。请讨之。公曰。告夫三子。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
陈恒三子。一齐讨矣。
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
不能阙疑。便是自欺。亦即欺君。
今之不敢犯君者。多是欺君者也。为君者喜欺。不喜犯。奈之何哉。
子曰。君子上达。小人下达。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上达。故不器。下达。故成瑚琏斗筲等器。若不成器者。并非小人。
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
尽大地是个自己。所以度尽众生。只名为己。若见有己外之人可为。便非真正发菩提心者矣。
蘧伯玉。使人于孔子。孔子与之坐。而问焉。曰。夫子何为。对曰。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使者出。子曰。使乎使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