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论语点睛补注>第25章
乡党第十
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君召使傧。色。勃如也。足。躩如也。揖所与立。左右手。衣前后襜如也。趋进。翼如也。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矣。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立不中门。行不履阈。过位。色。勃如也。足。躩如也。其言似不足者。摄齐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出。降一等。逞颜色。怡怡如也。没阶。趋翼如也。复其位。踧踖如也。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战色。足蹜蹜。如有循。享礼。有容色。私觌。愉愉如也。
上阶如揖。身微俯也。下阶如授。身稍直也。
君子不以绀緅饰。红紫。不以为亵服。当暑袗絺绤。必表而出之。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亵裘长。短右袂。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
吴建先曰。寝衣。即被也。被长一身有半。则可。若别作衣。着之而寝。如此之长。如何起止。甚为可笑。或曰。寝衣。只有半身长。如今人所作短衫也。亦通。
狐貉之厚。以居。去丧。无所不佩。非帷裳。必杀之。羔裘玄冠。不以吊。吉月。必朝服而朝。齐。必有明衣。布。齐。必变食。居必迁坐。
补注:此即孔子斋戒之相。与佛所说斋戒相同。明衣谓新净布衣。变食谓不饮酒。不食荤肉。迁坐谓不坐高广床座。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但云不厌耳。非刻意求精细也。
补注:厌足也。与餍同。不厌谓不多食。可知疏食菜羹。是孔子平日家风。乡党所载食肉诸文。或是君赐。或是享礼。或朋友之馈祭肉。然且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沽酒市脯不食。则孔子固以疏食饮水为乐者也。杀生食肉。违佛禁戒。亦未得为孔子徒也。
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
色恶。即今所谓落色。如黑鱼犬虌之类。臭恶。即葱韭蒜等。割不正。谓不当杀而杀。或非分。或非时也。不得其酱。恐致伤人。故皆不食。
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惟酒无量。不及乱。
生得如此好酒量。尚以不为酒困为愧。可见禹恶旨酒。佛门戒酒。方是正理。济颠。林酒仙之属。一时权变。不可为典要也。
沽酒市脯不食。
只是不坐在酒店饭店中饮食耳。难道他人请孔子。定要自做酒。自杀牲。
不撤姜食。不多食。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食不语。寝不言。虽疏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
补注:言虽疏食菜羹瓜果之类。必先祭而后食。祭必斋如也。所谓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故修行人。于早中二时。当先供三宝祖先。而后自食。
席不正不坐。
不正。谓不依长幼尊卑之叙。
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乡人傩。朝服而立于阼阶。
亦是爱礼极思。
问人于他邦。再拜而送之。康子馈药。拜而受之。曰。丘未达。不敢尝。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君赐腥。必熟而荐之。君赐生。必畜之。
补注:君赐生必畜之。此即孔子之护生戒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