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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自干支兄弟次序言之∶甲乙,东方木也。
甲者,草木始甲而出;乙者,阳尚屈乙。
丙丁,南方火也。
丙乃万物炳然,着见而强;丁适阳强,与阴气相丁。
戊己,中央土也。
戊,阳土也,万物生而出之,万物伐而入之;己,阴土也,无所为而得己者也。
庚辛,西方金也。
庚乃阳更而续,辛乃阳极于此而更辛也。
壬癸,北方水也。
壬乃阳气生之,任壬而为胎,与子同意;癸乃万物闭藏,怀孕于其下,揆然萌芽,天之道也。
故木为初之运,火为第二运,土为第三运,金为第四运,水为第五运,此主运也。
诗曰∶大寒木运始行初,清明前三火运居,芒种后三土运是,立秋后六金运推,立冬后九水运伏,周而复始万年如。或问木火土金水,天道左旋,自然之序也,然君火生土,土能复生相火,火复生金,其义何在?
盖相火非土不成,未见虚空能聚火,金在矿非火不能
出,所以河图火七居西,金九居南,互显其成也。须知五行六气,总一气也。故木焚则为火,绞则为水;石击则为火,熔则为水;洲澶之内,江河竞流;大海之中,火光常起;皆情之本有也,又何疑土中火、火中金乎。
自其夫妇配合言之∶甲与己合而化土,乙与庚合而化金,丙与辛合而化水,丁与壬合而化木,戊与癸合而化火。故甲己之年,土运统之;乙庚之岁,金运统之,丙辛之岁,水运统之,丁壬之年,木运统之;戊癸之岁,火运统之,此客运也。
假如甲己年,甲为土运,初之运,即土也;土生金,二之运,即金也;金生水,三之运,即水也;水生木,四之运,即木也;木生火,五之运,即火也。每一运,各主七十二日另五刻,此天干在上为阳,所以主乎运也。
又以地支循环次序言之∶寅卯属春,木也。
寅者,演也,正月阳上阴下,律管飞灰以候之,可以述事之始也;卯者,茂也,二月阳气盛而孳茂也。
巳午属夏,火也。
巳者,起也,四月正阳无阴,物毕尽而起;午者,长也,五月阳尚未尽,阴始生,而为生物皆长大也。
辰戌丑未属四季,土也。
辰者,震也,三月,阳已过半,万物尽震而长;戌者,灭也,九月,万物皆衰减矣;丑者,纽也,阴尚执而纽之,十二月,始终之际也;未者,味也,六月,物成而有味也。
申酉属秋,金也。
申者,身也,七月,物体皆成也;酉者,也,八月,万物皆缩收敛。
亥子属冬,水也。
亥者,劾也,十月阴气劾杀万物,此降之道也;子者,北方寒水阴位,一阳肇生之始,故阴极则阳生,壬而为胎,十一月是也。
故风为初之气,火为二之气,暑为三之气,湿为四之气,燥为五之气,寒为终之气,此主气也。
诗曰∶大寒厥阴气之初,春分君火二之隅,小满少阳分三气,大暑太阴四相呼,秋分阳明五位立,小雪太阳六之余。
自其对冲定位言之∶子对午,而为少阴君火;丑对未,而为太阴湿土;寅对申,而为少阳相火;辰对戌,而为太阳寒水;巳对亥,而为厥阴风木。
故子午之岁,君火主之。
君火司午火,本热而其气当午位,阴生之初,故标寒,而属少阴也。
丑未之岁,湿土主之。
主应长夏未之位,未乃午之次,故曰太阴。
寅申之岁,相火主之。
相火司子寅,寅乃丑之次,故曰少阳。
卯酉之岁,燥金主之。
金居兑方,在人主于肺,居膈上阳位,金必待阳而后发,故曰属阳明也。
辰戌之岁,寒水主之。
水居北方子位,水本寒,而其气当阳生之初,故标热,而属太阳也。
巳亥之岁,风木主之。
木居东方震,在人主于肝,处膈下阴位,木必待阴而后生,故属厥阴。
此客气也。
诗曰∶子午少阴君火天,阳明燥金应在泉,丑未太阴湿土上,太阳寒水两连绵,寅申少阳相火旺,厥阴风本地中联,卯酉却与子午反,辰戌巳亥倒皆然。如卯酉年司天,即子午年在泉,卯酉年在泉,即子午年司天,辰戌年与丑未年倒,巳亥年与寅申年倒。假令子午年少阴君火司天,阳明燥金司地。上者右行,太阴湿土为天之左间,厥阴风木为天之右间,所以面南而命其位也;下者左行,太阳寒水为地之左间,少阳相火为地之右间,所以面北而命其位也。
一气在上,一气在下,二气在左,二气在右。地之左间,为初之气。
要诀∶每年退二,便是客乡,如子司天,后二支戌,太阳寒水,为初之气,亥为二之气,子为三气,丑为四气,寅为五气,卯为六气。又逐年年辰,逐日日辰,皆名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