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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但是事实上,在两年中,我是预防牌的信徒,轻易不改我的主张,虽然我已觉察,只有末端高出的一簇毛是用得着的,因为他部的毛万不会与牙齿接触。恰巧有一天,我的叔父死了,遗留三百元给我浪费。我就想到牙刷问题。我跑进一间药房,由腰包里掏出一张五元钞票,掷在柜上,叫伙计将市上最贵的牙刷给我。伙计拿来的是韦思脱大医生的牙刷(Dr.West's)价钱一元三角。不看犹可,一看我就恐慌起来。难道我两年来专受广告的欺弄吗?因为我发见这最文明最科学的牙刷刷毛的面是向外凸出,而不是向内凹进的弧形,正与我所相信的老牌相反;我发见这科学最近发明的成绩,末端并没有一簇高出的毛,反是两端毛短,中间毛长;说明书又告诉我韦思脱博士经过多年的试验,得到一个结论,说只有向外弯的牙刷才能与齿沿的内部的弧形相合。这有点像听见牛敦与恩斯坦各持异论,不免疑心有一人是错的。我带回这韦思脱博士试验的结论回来,一刷,发见不但齿龈的内沿刷得到,就是齿龈的外沿也一样的刷得到。我始恍然大悟。一跑出去,到最近的杂货铺用二十五个铜子买一支广东制造的平面直柄牙刷。回来之后用起来,感觉有刷毛整齐的牙刷刷过齿上的一种三年来所未有的快乐。这就是我从小长大健康快乐时所用的牙刷。
假如我买文明牙刷的这段历史像一幕悲剧,那末我寻求文明牙膏的经验,真如同一部一百二十四回小说。那些各牌牙膏、牙粉、牙水互相攻讦的广告,读了真令人眼花缭乱。简单的叙述起来,各种牙膏、牙粉、牙水我先后都已用过。我的经验包括Dr.Lyon's
Powder,So-zodont,Squibb'sDental
Magnesia,Pepsodent,Chlorodont,Kolynos,colgate,Listerine,Euthymol,I-pana各牌(家家说“惟我此家”货色是不害牙齿的)。我觉得用起来,无论哪一家都是一样,都不能伤损我生成洁白无疵的牙齿。我看见过化学室化验的证书,说某种牙膏于几秒钟能杀死几百万微菌(后来有医生告诉我,此家消毒水杀菌力不及盐水);有某家广告警告我“当心粉红的牙刷”,说是用错牙膏,齿龈脓溃的先兆(其实刷时用力,齿龈微出血,是当然的事);有的广告警告我,市上牙膏什九是完全无用的。我曾经因为见到有家广告说不可用牙粉,会伤牙齿,起了恐慌,置而不用,后来又看见Dr.Lyon's的广告,说非牙粉刷不干净,“要学牙科医生给你刷牙时的榜样--用牙粉”乃又起恐慌,又起而用之。我曾经受Lambert医药公司的诱惑,说用利思特灵(Listerine)的牙膏一年中省下来的钱可以购买以下任何物品之一种:“七磅牛排;八磅火腿;八磅小羊排;两只鸡;十二条咖啡卷;十瓶果酱;二十包面粉;三十罐头空心粉”……然而用了一年之后,并不见得我的太太赠我这些礼物。
幸而不久我见出破绽了。有一回Colgate,大约是良心责备,十分厌倦这些欺人的广告,出来登一特别广告,问人家:“你因看见广告而受恐慌吗?”并说一句老实话:“牙膏的唯一作用只是洗净你的[www.kanbaapp.com]牙而已。”我想上天的意思也委实如此而已。这是初次的醒悟。第二次的醒悟,是看见Pepsodent的广告,更加良心发现,更显明的厌倦那些欺人的广告,公然说:“使你的牙齿健全的,并不是牙膏--是菠菜啊!”我真气炸了肺,一直跑去问一位牙科的朋友,请教他“到底牙膏有什么用处?”他只笑而不说。我知道他心里在说“你可怜的中等阶级啊!”我要求一个明白答复。
“什么!”我喊出来。“至少牙膏总能够洗净牙齿,不是吗?”“老兄啊!”他拍我的肩膀发出怜惜之意说。“你要明白,洗净你的牙齿是水及牙刷啊!牙膏不过使你洗时较觉芬香可口而像煞有介事而已。”
“那末,用一两点香蕉露也可以吗?”
“亏得你想出来,”朋友转怜为笑叹一口气说。
我们两人紧握双手,宛如手中握住一件天知地知尔知我知宇宙间的大秘密。
七、我不穿西装①
①本文原题为《论西装》。
许多朋友问我为何不穿西装。这问题虽小,却已经可以看出一人的贤愚与雅俗了。倘是一人不是俗人,又能用点天赋的聪明,兼又不染季常癖,总没有肯穿西装的,我想。在一般青年,穿西装是可以原谅的,尤其是在追逐异性之时期,因为穿西装虽有种种不便,却能处处受女子之青睐,风俗所趋,佳人所好,才子自然也未能免俗。至于已成婚而子女成群的人,倘穿西装,那必定是他仍旧屈服于异性的徽记了。人非昏瞆,又非惧内,决不肯整日价挂那条狗领而自豪。在要人中,惧内者好穿西装,这是很鲜明彰着的事实。也不是女子尽喜欢作弄男子,令其受苦。不过多半的女子似乎觉得西装的确较为摩登一等。况且即使有点不便,为伊受苦,也是爱之表记。古代英雄豪杰,为着女子赴汤蹈火,杀妖斩蛇,历尽苦辛以表示心迹者正复不少。这种女子的心理的遗留,多少还是存在于今日,所以也不必见怪。西装只可当为男子变相的献殷勤罢了。不过平心而论,西装之所以成为一时风气而为摩登士女所乐从者,唯一的理由是,一般人士震于西洋文物之名而好为效颦;在伦理上,美感上,卫生上是决无立足根据的。
不知怎样,中装中服,暗中是与中国人之性格相合的,有时也从此可以看出一人中文之进步。满口英语,中文说得不通的人必西装,或是外国骗得洋博士,羽毛未干,念了三两本文学批评,到处横冲直撞,谈文学,钉女人者,亦必西装。然一人的年事渐长,素养渐深,事理渐达,心气渐平,也必断然弃其洋装,还我初服无疑。或是社会上已经取得相当身份,事业上已经有相当成就的人,不必再服洋装以掩饰其不通英语及其童骀之气时,也必断然卸了他的一身洋服。所有例外,除有季常癖者,也就容易数得出来,洋行职员,青年会服务员及西崽为一类,这本不足深责,因为他们不但中文不会好,并且名字就是取了约翰,保罗,彼得,Jimmy等,让西洋大班叫起来方便。再一类便是月薪百元的书记,未得差事的留学生,不得志之小政客等。华侨子弟,党部青年,寓公子侄,暴富商贾及剃头师父等又为一类,其穿西装心理虽各有不同,总不外趋俗两字而已,如乡下妇女好镶金齿一般见识,但决说不上什么理由。在这一种俗人中,我们可以举溥仪为最明显的例子。我猜疑着,像溥仪或其妻一辈人必有镶过金齿,虽然在照片上看不出。你看那一对蓝(黑)眼镜,厚嘴唇及他的英文名字“亨利”,也就可想而知了。所以溥仪在日本天皇羽翼之下,尽可称皇称帝。到了中国关内想要复辟,就有点困难。单那一套洋服及那英文名字就叫人灰心。你想“亨利亨利”,还像个中国天子之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