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这探险的路程将来直引我到那里去。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及思想的人是;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及行动的人是。其一是处置观念的;其他是处置别人的。我常常钦羡我的同事们有行政和执行的奇才,他们会管别人的事,而以管别人的事为自己一生的大志。我总不感到那有甚么趣。是故,我永不能成为一个行动的人,因为行动之意义是要在团体内工作,而我则对于同人之尊敬心过甚,不能号令他们必要怎样怎样做也。我甚至不能用严厉的辞令,摆尊严的架子以威喝申斥我的仆人。我羡慕一般官吏,以他们能造成几件关于别人行动的报告,及通过几许议案叫人民要做甚么,或禁止人民做甚么。他们又能够令从事研究工作的科学家依时到实验室,每晨到时必要签名于簿子上,由此可令百分之七十五分三的效率增加到九十五分五。这种办法,我总觉得有点怪。个人的生命究竟对于我自己是最重要不过的。也许在本性上,如果不是在确信上,我是个无政府主义者,或道家。
现在我只有一种兴趣,即是要知道人生多些--已往的和现在此处的,兼要写人生,多半在脾气发作之时,或发奇痒,或觉有趣,或起愤怒,或有厌恶;我不为现在,甚至不为将来而忧虑。且确然没有甚么大志愿,甚至不立志为着名的作者。其实,我怨恨成名,如果这名誉足以搅乱我现在生命之程序。我现在已是很快乐的了,不愿再为快乐些。我所要的只是些少现金。致令我能够到处飘泊,多得自由,多买书籍,多游名山--偕着几个好朋友去。
我自知自己的短处,而且短处甚多,一般批评我的人大可以不必多说了。在中国有许多很为厉害的,义务监察的批评家,这是虚夸的宋儒之遗裔而穿上现代衣服的。他们之批评人不是以人之所同然为标准,而却以一个完善的圣人为标准。至少至少,我不是懒惰而向以忠诚处身立世的。
附记
这篇自传原是三十多年前应美国某书局之邀而用英文撰写的,我还不知道已经由工爻译出中文,登载在简又文先生所编的《逸经》第十七、十八、十九期。其中自不免有许多简略不详之处,将来有功夫再为补叙。但是可说句句是我心中的话,求学做人还是这些道理。文末所谓:“甚至不立志为着名的作者……如果这名誉足以搅乱我现在生命之程序”,也是老老实实肺腑之言。就当他为一篇自述以见志之文读去,也无不可。
五十七年一月十四日
一一捆矛盾
有一次。几个朋友问他:“林语堂,你是谁?”他回答说:“我也不知道他是谁,只有上帝知道。”又有一次,他说:“我只是一团矛盾而已,但是我以自我矛盾为乐。”他喜爱矛盾。他喜欢看到交通安全宣传车出了车祸撞伤人,有一次他到北平西郊的西山上一个庙里,去看一个太监的儿子。他把自己描写成为一个异教徒,其实他在内心却是个基督徒。现在他是专心致力于文学,可是他总以为大学一年级时不读科学是一项错误。他之爱中国和中国人,其坦白真实,甚于所有的其他中国人。他对法西斯蒂和共产党没有好感,他认为中国理想的流浪汉才是最有身份的人,这种极端的个人主义者,才是独裁的暴君最可怕的敌人,也是和他苦斗到底的敌人。他很爱慕西方,但是卑视西方的教育心理学家。他一度自称为“现实理想主义家”。又称自己是“热心人冷眼看人生”的哲学家。他喜爱妙思古怪的作家,但也同样喜爱平实贴切的理解。他感到兴趣的是文学,漂亮的乡下姑娘,地质学,原子,音乐,电子,电动刮胡刀,以及各种科学新发明的小物品。他用胶泥和滴流的洋蜡做成有颜色的景物和人像,摆在玻璃上,藉以消遣自娱。喜爱在雨中散步;游水大约三码之远;喜爱辩论神学;喜爱和孩子们吹肥皂泡儿。见湖边垂柳浓阴幽僻之处,则兴感伤怀,对于海洋之美却茫然无所感。一切山峦,皆所喜爱。与男友相处,爱说脏话,对女人则极其正流。
生平无书不读。希腊文,中文,及当代作家;宗教,政治,科学。爱读纽约《时代杂志》的Topics栏及《伦敦时报》的“第四社论”;还有一切在四周加框儿的新闻,及科学医药新闻;卑视一切统计学--认为统计学不是获取真理真情可靠的方法;也卑视学术上的术语--认为那种术语只是缺乏妙悟真知的掩饰。对一切事物皆极好奇;对女人的衣裳,罐头起子,鸡的眼皮,都有得意的看法。一向不读康德哲学,他说实在无法忍受;憎恶经济学。但是喜爱海涅,司泰芬·李卡克(Stephen
Leacock)和黑乌德·布润恩(HeywoodBroun)。很迷“米老鼠”和“唐老鸭”。另外还有男星李翁纳·巴利摩(Lionel
Barrymore)和女星凯瑟琳·赫本(KatherinHepburn)。
他与外交大使或庶民百姓同席共坐,全不在乎,只是忍受不了仪礼的拘束。他决不存心给人任何的观感。他恨穿无尾礼服,他说他穿上之后太像中国的西崽。他不愿把自己的照片发表出去,因为读者对他的幻像是个须髯飘动落落大方年长的东方哲人,他不愿破坏读者心里的这个幻像。只要他在一个人群中间能轻松自如,他就喜爱那个人群;否则,他就离去。当年一听陈友仁的英文,受了感动,就参加了汉口的革命政府,充任外交部的秘书,做了四个月,弃政治而去,因为他说,他“体会出来他自己是个草食动物,而不是肉食动物,自己善于治己,而不善于治人。”他曾经写过:“对我自己而言,顺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
对妻子极其忠实,因为妻子允许他在床上抽烟。他说:“这总是完美婚姻的特点。”对他三个女儿极好。他总以为他那些漂亮动人的女朋友,对他妻子比对他还亲密。妻子对他表示佩服时,他也不吝于自我赞美,但不肯在自己的书前写“献给吾妻……”,那未免显得过于公开了。
他以道家老庄之门徒自许,但自称在中国除蒋公中正及夫人之外,最为努力工作者,非他莫属。他不耐静立不动;若火车尚未进站,他要在整个月台上漫步,看看店铺的糖果和杂志。宁愿走上三段楼梯,不愿静候电梯。洗碟子洗得快,但总难免损坏几个。他说艾迪生二十四小时不睡觉算不了什么;那全在于是否精神专注于工作。“美国参议员讲演过了五分钟,艾迪生就会打盹入睡,我林语堂也会。”
第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