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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在这太平的寂寞中,回想到两年前“革命政府”时代的北京,真使我们追忆往日青年勇气的壮毅及与政府演出惨剧的热闹。天安门前的大会,五光十色旗帜的飘扬,眉宇扬扬的男女学生的面目,西长安街揭竿抛瓦的巷战,哈达门大街赤足冒雨的游行,这是何等悲壮!国务院前哔剥的枪声,东四牌楼沿途的血迹,各医院的奔走舁尸,北大第三院的追悼大会,这是何等的激昂!其实,拿“三一八”屠杀而论,通共不过杀了四十八个青年,这在长了两年见识的我们,还值得大惊小怪吗?然而在当日,却老老实实不知堕了多少青年的眼泪,激动了多少青年的热血,使青年开过几次的追悼会,做过几对的挽联,及拟过多少纪念碑的计划。到如今,纪念碑一个没有成立,(除去燕大魏女士以外;刘和珍是没有的。)不但往日的热血与悲哀,愤慨与眼泪只剩些冷冰冰的纸上空文,甚至欲再观一个青年烈士追悼会而不可得。这种活泼有生气的青年团结大概是再看不到了。我们朋友当中做无名英雄的固然不少,而往日的学者与教授,正在效忠党国的也自颇不乏人。时代既无所用于激烈思想,激烈思想亦将随而消灭。这也是太平人所以感觉沉寂的原因。
有人以为这种沉寂的态度是青年的落拓,这话我不承认。我以为这只是青年人增进一点自卫的聪明。头颅一人只有一个,犯上作乱心志薄弱目无法纪等等罪名虽然无大关系,死无葬身之地的祸是大可以不必招的。至少我想如果必须一死,来为国牺牲,至少也想得一班亲友替我挥几点眼泪,但是这一点就不容易办到,在这个年头。所以从前那种勇气,反对名流的“读书救国”论,“莫谈国事”论,现在实在良心上不敢再有同样的主张。如果学生寄宿舍没有电灯,派代表去请校长装设,这些代表们必要遭校长的指为共产党徒,甚至开除。致于无书可读,则寄宿舍代表愚见亦大可以不必做,还是做年轻的顺民为是。校事尚如此,国事更可知了。这一点的见解是于“莘莘学子”实在有益的。
所以这书中的种种论调,只是一些不合时宜的隔日黄花,读者也尽可以隔日黄花视之,好在作者并无立说立言藏诸名山传诸其人的梦想。激烈理论是不便于任何政府的,在段祺瑞的“革命政府”提倡激烈理论是好的,但是在这革命已经成功的时代,热心于革命事业的元老已不乏人,若再提倡激烈理论,岂不是又与另一个“革命政府”以不便?这是革命前后时代理论上应有的不同。
然而我也颇感觉隔日黄花时代越远越有保存之必要,有时夹在书中,正是引起往日郊游感兴的好纪念品。愈在龌龊的城市中过活的人,愈会想念留恋野外春光明媚的风味。太平百姓越寂寞,越要追思往昔战乱时代的枪声。勇气是没有了,但是留恋还有半分。远客异地的人反要做起剪纸招魂无谓的举动;南下两年来,反使我感觉北京一切事物及或生或死的旧友的可爱。魂固然未必招得来,但在自己可得到相当的慰安,往日的悲哀与血泪,在今日看来都带一点渺远可爱的意味。所以我只把这些零乱粗糙的文字,当做往日涉足北京文坛撮来的软片。摄照的工艺实在粗糙的很,又未经照相专家照例应有的修改。不过所照的当日正人君子学者名流的影子实在多,而因为是偶尔随兴所暗摄的,正人君子又不曾刮脸修发正襟危坐来向我排八字脚,事后又未加以点缀修饰,所以正人君子的面孔看来仍旧逼肖而特别亲切。在当日是无何等意义的,时移境迁看来也就别有隽趣。虽然还是粗拙的很,却也索性粗拙为妙。这就是我所以收集保存他的理由。或者因为所照的学者名流,当日虽是布衣,现在都居荣官显职,将来一定还要飞黄腾越,因而间接增加这些他们布衣时代的遗影的价值,也是意中事吧?吾文集之无聊,于此已可想见。
二、关于《大荒集》
因为想把这五六年来的零篇文字集成一书,便为保存,所以想起集名。向来中国人的文集取名,都很雅致,如同书斋的取名一样,可以耐人寻味。因此想到已出的《翦拂集》,而以为此集命名,应该与上集集名意义稍微联贯,才有意思。最初想到“草泽集”、“梁山集”,都觉得不当。因而想到《大荒集》这名词,因为含意捉摸不定,不知如何解法,或是有许多解法,所以觉得很好。由草泽而逃入大荒中,大荒过后,是怎样个山水景物,无从知道,但是好就在无人知道,就这样走,走,走吧。
不过有一点,大荒旅行者与深林遁世者不同。遁世实在太清高了,其文逸,其诗仙,含有不吃人间烟火意味,而我尚未能。也许戈壁荒漠过去,就是深林,与木石交,与鹿豕游,那末下一次文集便须以“深林集”或“鹿豕集”名,但也许过去正是新都的十字街头,也是可能的。总而言之,在荒野中的人尚不知道。
在大荒中孤游的人,也有特种意味,似乎是近于孤傲,但也不一定。我想只是性喜孤游乐此不疲罢了。其佳趣在于我走我的路,一日或二三里或百里,无人干涉,不用计较,莫须商量。或是观草虫,察秋毫,或是看鸟迹,观天象,都听我自由。我行吾素,其中自有乐趣。而且在这种寂寞的孤游中,是容易认识自己及认识宇宙与人生的。有时一人的转变,就是在寂寞中思索出来,或患大病,或中途中暑,三日不省人事,或赴荒野,耶稣、保罗、卢梭……前例俱在。
吾生平读书绝少,无论中外文学,都是这样。因为不阿世好,所以也不赶看时行所尚的书。但是有时偶然得一好书,或发现一新作者,则欢喜无量,再读三读而获益无穷。这就是孤游者之快乐。但是我相信,凡读书的人都应如此,必须得力于一家,不可泛览,以致博学而无所成名。曾子高于子夏,就在这一点。读书应取其性情相近者而精读之,才容易于见解思想上有所启发,如此时久日渐,自然也可有成就。常人学与思,总是学占大部分而思少,就是因为所学是趋时之学,不一定与自己思想能发生关系。要多思不如少学,才不会精神浪费,但要如此,又非取孤游办法不可。栖栖皇皇,汲汲成名,人云亦云,是不足取的。我想从容的,慢慢的,如野游般沿路读来才好。像Samuel
Butler那样孤芳自赏的作家,是我所佩服的。
有人出书,是因为偶然先想到一个书名,觉得太好了,非出不可,然后去做书。有人是先做好了书,才想起书名,甚至屡次易名,如同家中的宁馨儿,先生出来,再给取名,却因为宠爱,连起三四个绰号,随生随灭,听其自然,但也不觉得重复。名之来源,常人都不知道,有时做父母的也不知道。大半总是偶然呼出,觉得顺口,音韵好听,而有什么极小事故的关系。《大荒集》,是先想出书名,属于第一类的。今晨因想到这书名,觉得音韵甚好,义也可取,所以也把一时感想写成一篇序。序既写好,又感觉不得不赶紧搜罗旧作,编集起来,待看能合书名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