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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在圣约翰的汉文课堂中是我的极乐世界,其间我可以偷看些书籍。我们的汉文教员是老学究,也许是学问深邃的,可是就我看来,均是十分怪诞可笑。他们都是旧式的温静文雅的君子,可是不会教授功课,加以他们不懂世界地理,有一位居然告诉我们可以用汽车由中国到美国去。我们饶有地理知识,忍不住的哄堂。记得有一位金老夫子,身材约四尺十寸高,费了整个学期的时间,只教了我们四十页大字印刷的中国民法。我十分愤怒。每一点钟,他只讲解其实不必讲解的十行,即使他最善虚耗光阴也不出十分钟工夫使可讲完了的,其他的时间他却作为佛家坐禅入定之用,眼睛不望着学生,不望着书卷,也不望着墙壁上。这真是偷看书籍最好不过的形势了。我相信我在此时看书是于人无损,于己有益的。在这时期,我的心思颇为发育,很爱看书。其中有一本我所爱看的乃是张伯伦《十九世纪的基础》(Chamberlain's“FounBdations
oftheNineteenthCentury”),却令我的历史教员诧异非常。我又读赫克尔《宇宙之谜》(Haeckel's“Riddlleofthe
Universe”)、华尔德《社会学》(Ward's“Sociology”)、斯宾塞《伦理学》(Spencer's
“Ethics”)及韦司特墨(Westermarck)《婚姻论》。我对于进化论和基督教的明证很感兴趣。我们的图书馆内神学书籍占了三分之一。有一次在假期回家,我在教会登坛讲道,发挥旧约《圣经》应当作各式的文学读,如《约伯记》是犹太戏剧,《列王记》是犹太历史,《雅歌》是情歌,而《创世纪》和《出埃及记》是很好的,很有趣的犹太神话和传说。--这宣教辞把我父亲吓得惊惶无措。
我在英文课堂中也不见得好一点。我爱法文和心理学,可是我忍受法文和心理学两堂功课即如忍受汉文课程一般。我相信我那时是个不合时宜的分子。最同情于我的教员乃是一位历史教授Professor
Barton,他就是见我读张伯伦的巨着而诧异的那位。可是他对于我在他讲演时间常向窗门外望,也不能惬意。总而言之,我由课堂的讲演中得益无多。在那里我没有很多发问的机会,而又不能剖开教员的心腹而细细察验,如同对付一本书的着者,也不能如在书中自由选择我所要知道要搜讨者。当我听讲演听得有合意的,有趣的句语,又不能个个字笔记起来。好像我看书时把合意的,有趣的几行用笔随意加以符号,藉以慢慢萦回咀嚼。我最恨积分,虽然各种考试我都合格。有时我只相信我已成功愚弄教员,令其相信我知晓功课而已,但有时我以为我的教授,并不是那样的傻子。我所需要的乃是一个完备的图书馆,可是那里却没有。后来到了哈佛大学,得在那图书馆的书林里用功,我才悟到一向在大学的损失。
四与西方文明初次的接触
然而入学校读书,对于我个人究竟没有甚么损害的。在学校所必须学的东西,很不费力便可叼了去。我很感谢圣约翰教我讲英语。其次,圣约翰又教我赛跑和打棒球,因此令我胸部得发展;如果我那时进了别的大学,恐怕没有这机会了。这是所得的一项。至于所失的项下,我不能不说它把我对于汉文的兴味完全中止了,致令我忘了用中国毛笔。后来直到我毕业,浸淫于故都的旧学空气中,才重新执毛笔,写汉字,读中文。得失两项相比对,我们觉圣约翰对于我有一特别影响,令我将来的发展有很深的感力的,即是它教我对于西洋文明和普通的西洋生活具有基本的同情。由此看来,我在成年之时,完全中止读汉文也许有点利益。那令我树立确信西洋生活为正当之基础,而令我觉得故乡所存留的种种传说为一种神秘。因此当我由海外归来之后,从事于重新发现我祖国之工作,我转觉刚刚到了一个向所不知的新大陆从事探险,于其中每一事物皆似孩童在幻想国中所见的事事物物之新样,紧张,和奇趣。同时,这基本的西方观念令我自海外归来后,对于我们自己的文明之欣赏和批评能有客观的,局外观察的态度。自我反观,我相信我的头脑是西洋的产品,而我的心却是中国的。
我这对于西方文明之基本态度不是由书籍所教的,却是由圣约翰的校长卜舫济博士(Dr.F.L.Hawks
pott)和其他几个较优的教授而得;他们都是真君子。而对于我感力尤大者则为两位外国妇人,一为华医生夫人,即李寿山女士(Mrs.Harmy,then
Miss.Deprey),她是我第一个英文教师,一个文雅娴淑的灵魂也。其次则为毕牧师夫人(Mrs.P.W.Pitcher),即寻源书院校长之夫人,她是温静如闺秀之美国旧式妇女。完全令我倾倒的不是斯宾塞的哲学或亚兰布(E.A.Poe)的小说,却是这两女士之慈祥的音调。在易受印象的青年时期,我之易受女性感力自是不可免的事。这两女士所说的英文,在我听来,确是非常的美,胜于我一向所听得的本国言语。我爱这种西洋生活,在圣约翰有些传教士的生活--仁爱、诚恳、而真实的生活。
我与西洋生活初次的接触是在厦门。我所记得的是传教士和战舰,这两份子轮流威吓我和鼓舞我。自幼受教会学校之熏陶,我自然常站在基督教的观点,一向不怀疑这两者是有关系的,直到后来才明白真相。当我是一个赤足的童子之时,我瞪眼看着一九○五年美国海军在厦门操演的战舰之美丽和雄伟,只能羡慕赞叹而已。我们人人对于外国人都心存畏惧。他们可分为三类:传教士的白衣,清洁无瑕和洗熨干净;醉酒的水手在鼓浪屿随街狂歌乱叫,常令我们起大恐慌;其三则为外国的商人,头戴白通帽,身坐四人轿,随意可足踢或拳打我们赤脚顽童。
然而他们的铜乐队真是悦耳可听。在鼓浪屿有一个运动场,场内绿草如茵,其美为我们所从未看过的。每有战舰入口,其铜乐队即被邀在此场中演奏,而外国的女士和君子--我希望他们确是君子--即在场中拍网球,而且喝茶和吃冰淇淋,而其中国细崽衣服之讲究洁净远胜于多数的中国人。我们街上顽童每每由穴隙窥看,心中只有佩服赞叹而已。然而我在中学时期最为惊骇的经验,就是有一天外国人在他们的俱乐部中开一大跳舞会。这是鼓浪屿闻所未闻的怪事,由此辗转相传,远近咸知外国男女,半裸其体,互相偎抱,狎亵无耻,行若生番了。我们起初不相信,后来有几个人从向街的大门外亲眼偷看才能证实。我就是其中偷看之一,其丑态怪状对于我的影响实是可骇可怕之极。这不过是对外国人惊骇怪异之开端而已;其后活动电影来了,大惊小怪陆续引起。到现在呢,我也看得厌了,准备相信这些奇怪的外国人之最坏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