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科学史及与哲学和宗教的关系(上)>第53章
最先把新的物理知识应用到医学上去的是散克托留斯(Sanc-torius,1561-1636年)。他把伽利略温度计加以改良,并且用这种温度计来测量人体的温度。他还设计了一种比较脉搏速度的仪器。他用天秤来量他自己的体重,以研究体重的变化,并发现单是暴露在阳光中就可以减少体重。他认为这种体重的减轻是看不见的发汗造成的。精确的天秤也许是炼金家遗留给后来的化学家和物理学家的最好的遗产。
弗兰苏瓦·杜布瓦(Francois
Dubois,1614-1672年)——他的为人熟悉的拉丁名字是弗兰西瑟斯·西耳维斯(FranciscusSylvius)——研究了范·赫耳蒙特的着作,把化学应用于医学,创立了一个确定的医药化学学派。他认为人身的健康依赖于体内的酸性或硷性的液体。这两种液体结合成一种比较缓和的中性的物质。化学和医学都采用了这个理论。这个理论有重大的历史上的重要性,因为这是第一个不以火的现象为根据的普通化学理论。它引导勒默里(Lemery)与马克尔(Macquer)把酸类与硷类明白地区分开来。正是由于认识到不同物体中这些相反的性质及其互相结合——有时,这种结合还十分猛烈——的倾向,人们才形成化学吸力或亲合力的观念。也是由于看到中性物质以这种方式形成,人们才断定一切盐类都是酸与硷化合而成的。这是把化合物按一系列类型加以分类的先声。这个理论对于十九世纪有机化学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解剖学与生理学
反对人体解剖的偏见,在欧洲流行颇久,直到十三世纪盖伦与其阿拉伯的注释家的着作出现以后,人们才重新开始研究解剖学。最早一位出色的人物是蒙迪诺(Mondino)。他死于1327年。差不多就在他的工作成果发表以后,这个科目就变成千篇一律的了。虽然大学的正规医科课程里都有解剖课,但是这种解剖工作都严格依照盖伦、阿维森纳或蒙迪诺的教本进行的,而已也是为了用例证说明这些教材才进行的,根本不想增加知识。因此,解剖学在十五世纪的最后十年以前,一直没有什么进步。只有列奥纳多的礼记记载了一些新的发现,而他的札记对当代人却没有产生普遍的影响。到十五世纪最后十年中,曼弗雷迪(Manfredi)才写了一本专着,原稿还保存在博德利亚(Bodleian)图书馆内。书中记载了各名家工作成果的比较和一些新的观察结果。不久以后卡尔皮(Carpi)对解剖学也有一些贡献,但现代解剖学和生理学到让·费内尔(Jean
Fernel,1497-1558年)才算真正开始。他是医生、哲学家、数学家,1542年发表了《物理奥秘》。这以后有维萨留斯(Andreas
Vesalius,1515-1564年),他是法兰德斯人,在卢万与巴黎受过教育,并在帕多瓦(Padua)、波伦亚和比萨教过书。他背叛了盖伦,于1543年发表了《人体结构论》。这本解剖学着作不以盖伦和蒙迪诺的学说为依据,而以他自己在解剖过程中所看见的和能够表演的现象为根据。他在这方面有不少贡献,他对骨、脉、腹、脑各器官的研究尤为出色。他大体上接受了盖伦的生理学,但也叙述了他自己在动物身上进行的一些实验。他的着作引起了人们的非难。愤激之余,他就在1544年抛弃了研究工作,去担任查理五世的御医。
十六世纪结束以前,解剖学就已经摆脱了古代权威的束缚了。这是生物科学中摆脱古代权威的束缚最早的一门。生理学摆脱这种束缚比较迟,因为盖伦的学说阻拦了道路。我们说过盖伦认为动脉血与静脉血是心脏所推动的一涨一落的两股潮流。一个把“生命元气”(Vital
Spirit)带到人体的各种组织中去;一个把“自然元气”(naturalspirit)带到身体的各种组织中去。正如福斯特所说:
现今我们对于身体的任何作用与过程的看法,都以这样一个事实为其基本根据:身体内每一组织单位的生命都有赖于这个身体直接间接地浸渍在血液中。动脉血带着氧到那里,而静脉血又把活动所造成的物质带走。我们应记住按照盖伦的理论是不可能形成这样的见解的,因为他认为每一组织都有两种不同的血液一涨一落,来往其间,一种在静脉中运行,另一种在动脉中运行,完成两个不同的目的。我们还应记住,盖伦这种关于静脉与动脉的用处的学说与盖伦关于心脏的作用的学说是分不开的……血经过看不见的隔膜孔道由心脏的右边神秘地转移到左边……。如果采取这个看法,我们立刻就可以看出,从学术上来说;关于人体心脏的机制的真正学说,的确仿佛是全部生理学的心脏。
塞尔维特(Michael
Servetus)是阿拉贡(Aragon)的医生与神学家。他因为持非正统派的意见,为加尔文所定罪,焚死于日内瓦。他发现血通过肺循环,但这种循环的机制以及心脏在维持血流方面的功能,虽然在1593年经克萨皮纳斯(Caesalpinus)提出一些巧
妙的富于启发性的见解,但直到威廉·哈维(WilliamHarvey,1578-1657年)“专心于活体解剖”时,才向人们揭露出来。
1578年哈维生于福克斯通(Folkestone)。他是肯特郡(Kent)的一个富农或小绅士的儿子。在冈维尔(Gonville)和剑桥的加伊斯(Caius)学院学习之后,他去外国游历了五年,大部分时间在帕多瓦。二十四岁时他回英国开业行医。弗兰西斯·培根做过他的病人。他担任过詹姆斯一世的御医。当时有不少妇女被控告施行妖术,当代这位最富于现代精神的生理学家的职务竟然是负责对这些妇女进行医学检查。幸而,他检查出这些女人都没有什么生理上的异状,因而这些妇女都被无罪开释了。哈维与查理一世也极亲密。国王把温索尔鹿苑和汉普顿宫的产品交给他,供他实验,并且同他一起观察过小鸡在卵中的发育,及小鸡的活的心脏的跳动。在这位英王第一次远征时,哈维也随军出征,在边山(Edge-hill)之战时,他是王子们的保护人。据说当战争力酣时他还坐在树下读书。他随他的主人退休回到牛津,做了一些时候麦尔顿市立学校的校长。他所写的讨论心脏的书《心血运动论》于1628年出版。这本书篇幅虽然不大,但包含了作者多年来对于人与活的动物观察的结果,发生了极大的影响。这本书出版后,盖伦的生理学立刻就显得过时了,可是据说,正是由于他离开了盖伦的生理学,“他的业务也受到很大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