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科学史及与哲学和宗教的关系(上)>第39章
西班牙-阿拉伯哲学发展的过程,与一百年后基督教学校所走的过程大致相同。他们同样想把本国的神圣文献与希腊哲学的学说加以调和;神学家们亦复有类似的派别竞争,一派依靠理性与理性的结论,一派信赖神的启示或神秘的宗教经验,两派都否认人的理性在宗教问题上的效用。
正统的穆斯林经院哲学及其理性的哲理神学,主要是在巴格达活动的波斯人阿尔-加扎利创立的。同样的见解也流行于西班牙,但西班牙-阿拉伯思想学派的真正名声,应归功于1126年出生订于科多瓦(Cordova)的阿维罗伊(Averroes)的工作。虽然他对亚里斯多德的学说极其尊崇,但把一种新观念注入到宗教与哲学的关系中去。据他看来,宗教不是可以归结为命题和教条体系的知识的一个分支,而是一种人的内向的力量,同“实证的”或实验的科学是不同的。神学是两者的混合。他认为对两者来说,神学都是祸害的根源,一方面它造成了宗教与哲学不相容的错误印象,另一方面也用一种假科学败坏了宗教。
这样,阿维罗伊的学说与正统的基督教神学发生严重冲突,是不足为奇的。但尽管有人反对,特别是重要的多明我(Dominican)思想学派反对,他的语言却能打动愿意听他的人。到了十三世纪阿维罗伊就成了意大利南部、巴黎、牛津等大学公认的权威,照罗吉尔·培根与邓斯·司各脱(Duns
Scotus)的意见,他可以同亚里斯多德并列为实证科学的大师。
那个时代的另一位重要的科多瓦人是迈蒙尼德(Maimonides,1135-1204年)。他是犹太医学家、数学家、天文学家与哲学家。他的主要工作是建立可与阿尔-加扎利的伊斯兰经院哲学以及后来由托马斯·阿奎那完成的基督教经院哲学相比拟的犹太经院哲学体系。迈蒙尼德想把犹太神学与希腊哲学,特别是与亚里斯多德的哲学调和起来。他的着作在中肚纪后期有很大的影响。那时他的信徒把他的见解任意加以引伸,甚至以为圣经中叙述的全部历史都是象征性的,这种学说自然要引起争论。
欧洲学术的复兴
欧洲接受了并且慢慢地吸收了阿拉伯知识,因此,在欧洲,研究学术的工具也有了很大的进步。在东罗马帝国的君士坦丁堡,九、十世纪时,就已经出现了知识的复兴。当时君士坦丁七世提倡学术与艺术,并且命人编纂百科全书式的着作。以君士坦丁堡为基地,靠了基辅公爵弗拉基米尔的不断劝诱,把俄罗斯也变成了基督教国,在十世纪末,直接导源于东罗马帝国(拜占庭)的俄罗斯艺术也出现了。因为有了这个拜占庭的文艺复兴,许多希腊的手稿才被人复制并保存下来。
我们说过,从很早的时候,在萨勒诺已经有了一个世俗学问的研究中心,特别是医学研究中心,而在北欧方面,查理大帝与阿尔弗烈德大帝对于学者的奖励,也使一般学术的发展得到推动。盖尔贝特(Gerbert)是法国博学的教育家与数学家,972至999年间,他在兰斯(Rheims)等地教书,公元999年,被选为教皇,改名西尔维斯特二世(Sylvester
Ⅱ)。在他的着作中,他讲到印度数字,算盘(一种简易的计算机)和星盘(一个有刻度的金属圆盘,上面有一个臂绕中心旋转,可用以测量天顶距)。十世纪早期,阿拉伯学术已经传播到列日(Liege)和洛林(Lorraine)等其他城市,再由这里传到法国、德国与英国。1180年左右,在赫尔福德的罗吉尔(Roger
ofHereford)的领导下,出现了一个阿拉伯学术的中心。
教育需要的增加,使寺院和教堂的学校不足以应付不断增加的要求,于是新的世俗学校开始建立,而终于形成现代大学。1000年左右,法律的研究已经在波伦亚(Bologna)恢复,到了十二世纪,法律学校之外,又加上医学和哲学学校。起初外国学生为了对付本地人的歧视并互相保护起见,成立了学生会或“大学”(Universitas),后来这种组织又推广到本地或外国的全体学生中去。这些学生会自己聘请他们的教师,就是后来的波伦亚大学也仍然是学生的大学,因为它的管理权还操在学生手里。
另一方面,在第十二世纪的头十年,一些教师们在巴黎成立了一所辩论术学校,不久那个城市的教师组织Universitas,就成为北欧及英国大多数大学的组织模型。因此,牛津与剑侨两大学的管理权总是操主教师手里,与波伦亚大学的管理权操在学生手里不同,不过在苏格兰,大学校长还是由选举产生,这是学生管理权的残存的痕迹。
早在加洛林王朝(Carolingian)时代,学校的课程已经订定为初等三科,即文法、修词与辩论,都和词有关,和高等四科,即音乐、算术、几何学与天文学,这四科无论如何被认为是研究物的。音乐包含有一种半神秘性的数的理论,几何学只有欧几里得的一系列命题,而无证明,算术与天文学受到重视,主要因为它们教人怎样计算复活节的日期。这一切都是研究神圣的神学的准备。在整个中世纪,这种分科方法对于各门学术要素都是适用的,后来,由于人们对哲学产生更大兴趣,又添上了哲学一科,但这也只不过是逻辑辩论术的一门高级课程而已。
柏拉图与亚里斯多德之间关于“理式”或“共相”(universals)的老争论,再度出现在波菲利的着作与博埃修斯的注释中,因此到了中世纪的头脑中便成为分类的问题了。我们何以能分类呢?个体是唯一的实在,而类或共相(一般的概念)只是心灵的概念或名称,象唯名论所主张的那样呢,还是它们有相当独立的实在性,在感官对象中并依附于感官对象,作为对象的本质而存在,象亚里斯多德所指示的那样呢?或者再从另一方面说,理念或共相真象柏拉图在他的唯心主义哲学(后来叫唯实论)中所说的那样,脱离现象或个别事物有其独立的存在和实在吗?举一例而言,德谟克利特与苏格拉底究竟是真实的人还是只是一个名称呢?还是人是有自己的实在性的一个种类,在这里或那里得着某些形式,而成为德谟克利特或苏格拉底,即真正实体——人类——的偶有性呢?我们究竟应该随着柏拉图说“共相在物先”(universalia
anterem)还是应该随着亚里斯多德说“共相在物里”(universaliainre),或者随着唯名论者说“共相在物后”(universalia
postrem)呢?
我们的科学头脑,更接近阿基米得而不喜欢亚里斯多德或柏拉图,觉得这场争论又愚蠢又讨厌。但要发掘埋藏很久直到文艺复兴才萌芽的现代科学的种子,却不能不对这场论战加以研究。就它对于认识论的影响来说,即令在希腊人看来,它也是很重要的,中世纪的人也终于在这里找着了基督教义的全部问题,唯一的困难是决定大肆实行迫害的正统派究竟要站在哪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