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科学技术和哲学史>第24章
不过总还有某样事我怀疑不得;假使我当真不存在,任何恶魔,不管多么狡猾,也无法欺骗我。我可能不具有?肉?体;
这是错觉也难说。然而思维那就另是一回事。“当我要把一切事物都想成是虚假的时候,这个进行思维的‘我’必然非是某种东西不可;我认识到‘我思故我在’这条真理十分牢靠、十分确实,怀疑论者的所有最狂妄的假定都无法把它推翻,于是我断定我能够毫不犹疑地承认它是我所探求的哲学中的第一原理。”
这段文字是笛卡尔的认识论的核心,包含着他的哲学中最重要之点。笛卡尔以后的哲学家大多都注重认识论,其所以如此主要由于笛卡尔。“我思故我在”说得精神比物质确实,而(对我来讲)我的精神又比旁人的精神确实。因此,出自笛卡尔的一切哲学全有主观主义倾向,并且偏向把物质看成是唯有从我们对于精神的所知、通过推理才可以认识(倘若可认识)的东西。欧洲大陆的唯心论与英国的经验论双方都存在这两种倾向;前者以此自鸣得意,后者为这感到遗憾。最近年来,称作工具主义的那派哲学,一直打算摆脱这种主观主义,但是关于这点目下我且不谈。除工具主义是例外,近代哲学对问题的提法有极多是从笛卡尔接受过来的,只是不接受他的解答罢了。
读者会记起,圣奥古斯丁提出了一个酷似“cogito”的论点。不过他并不特别侧重这论点,打算用它来解决的问题也只占他的思想的一小部分。所以笛卡尔的创见应该得到承认,固然这主要还不在于创造这个论点,而在于认识到它的重要意义。
现在既然获得了坚固的基础,笛卡尔便兴工重建知识大厦。已被证明是存在的那个“我”,是由我思维这件事实推知的,所以当我思维的时候“我”存在,而且只有当我思维时“我”才存在。假若我停止思维,“我”的存在便没有证据了。
“我”是一个作思维的东西,即这样一种实体:其全部本性或本质在于思维作用、而且为了它存在并不需要有场所或物质事物。因此,灵魂与肉体全然两样,而且比肉体容易认识;
纵然没有肉体,灵魂也会一如现状。
笛卡尔然后自问:“cogito”这样明白,是什么缘故呢?他的结论是,那无非因为它清晰而判然。所以他采取以下的原理当作一般准则:?凡?我?们?能?够?设?想?得?很?清?晰、?很?判?然?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的。不过他也承认,要想知道这种事物究竟是哪些个,往往有困难。
“思维作用”一词,笛卡尔按极广的意义来使用它。他说,所谓作思维的东西,就是这种东西:它怀疑、理解、设想、肯定、否定、意欲、想像和感觉——因为在梦里起的那种感觉也是思维作用的一种。由于思维是精神的本质,精神必定永远在思维,即使熟睡时也如此。
笛卡尔现在继续谈我们关于物体的知识这个问题。他以蜂巢里取出来的一块蜂蜡作为实例。各种感官觉得有些事情很明显:这块蜂蜡有蜜的味道、花的香气,有某种感觉得到的颜色、大小、形状,生硬冰冷,敲一敲发响声。可是你如果把它放在火近旁,尽管蜂蜡照旧是蜂蜡,这些性质却发生了变化;可见方才感官所觉得的并不是蜂蜡本身。蜂蜡本身是由广延性、柔软性、和可动性构成的,这些非想像力所理解,而精神则理解。蜂蜡这件?东?西本身无法感觉得到,因为它均等地含蕴在蜂蜡对各种感官显示的一切现象之中。对蜂蜡的知觉作用“不是看、触、或想像,而是精神的洞观”。我没有?看?见蜂蜡,正如我若看见大街上有帽子和外衣上身,不等于我看见街上有行人。“我纯凭位于我的精神中的判断力,理解我本以为我用眼睛看见的东西。”感官认识是混杂的,动物一样也持有;但是现在我剥下了蜂蜡的衣裳,凭精神感知它赤裸的本相。我通过感官看见蜂蜡,由这件事确实断定我自己存在,但不能断定蜂蜡存在。认识外界事物不可靠感官,必须凭精神。
由此又转而考察各类观念。笛卡尔说,最常见的错误就是以为自己的观念与外界事物相像。(“观念”这个词照笛卡尔的用法包括感官知觉)。观念?似?乎有三类:(1)生得观念,(2)非固有的、从外界得来的观念,(3)自己创造的观念。第二类观念我们当然假定它与外界对象相像。所以要假定这点,一部分因为“自然”教导我们如此想,一部分因为这种观念是不涉及意志(即通过感觉作用)而来的,因此,设想有某个外在事物把它的影像印在我心上,似乎也合理。但这两点是充分理由吗?在这个情况,我说“受自然的教导”,意思无非是说我有相信它的某种倾向,并不是说我借自然之光看到这点。借自然之光所看到的无法否定,但是单单是倾向,那也可能倾向于错的事情。至于说感官观念不随意,这根本不成理由,因为梦虽然出于内部,却也不随意。可见,假定感官观念来自外界的理由不能令人信服。
况且,同是一个外界对象,往往有两种不同的观念,例如感官所觉得的太阳和天文学家所相信的太阳。这两种观念不会都像太阳,根据理性知道,直接来自经验的那个观念,在两者当中一定是和太阳比较不像的。
但是这种种理由并未解决对外界存在置疑的怀疑论调。
唯有首先证明神存在,才能够做到这一步。
笛卡尔对神存在的一些证明并不怎么独出心裁,大体说都是从经院哲学来的。这些证明莱布尼兹叙述得比较好,所以我想先略去不谈,等讲到莱布尼兹的时候再讨论。
神的存在既然证明之后,其余的事情便畅行无阻了。因为神性善,他不会像笛卡尔为当作怀疑的理由而想像的那个好欺诈的恶魔一般作为。那么,既然神给了我如此强烈的心向相信物体存在,假使物体并不存在,他岂不欺哄人;所以物体存在。不仅如此,神必定还给予了我纠正错误的能力。我在应用“清晰、判然的就是真的”这条原理时运用这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