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一个三段论的问题与陈述对立面之一方的命题相同,而每门科学都有它自己三段论所依据的命题,那么必定存在着科学的问题,它与由此可以推得适合于科学的结论的前提相应。很显然,并不是每个问题都是几何学的(或医学的,其他科学亦相同),只有其根据与证明几何定理或任何在其证明中所使用的公理与几何学相同的科学定理(如光学)相应的问题才是,其他科学亦相同。几何学家必须根据几何学的本原和结论对这些问题作出解释;但作为一个几何学家,他没有必要对本原作出解释。其他科学的情况亦与此相同。
因而,我们不能向每个专门家问任何问题,专门家也不会回答向他提出的与每个给定的主题相关的一切东西。他只回答属于他自己的学科范围内的问题。一个人作为几何学家跟一个几何学家相辩论,如果他通过从几何学本原中所证明的论点来辩论,那么他显然是适当的,否则就是不适当的。如果他的辩论不恰当,那他显然就不能驳倒一个几何学家,除非出于偶然。所以,不应该在一群不懂几何学的人中讨论几何学,因为他们觉察不出不可靠的论证。这种情况也适用于其他一切科学。
几何问题存在着,那么非几何问题也存在吗?在任何科学(例如几何学)中,是一种什么样的无知仍然提出几何学的问题呢?从虚假的前提中推出的结论,或者虽然虚假却仍是几何学的推论,是无知的结论吗?或者它是一个从一门不同的学科推得的论断吗?例如,音乐问题是与几何学相关的非几何学问题,而设想平行线相交在一种意义上是几何学的,但在另一种意义上却是非几何学的。“非几何学的”与“非节奏的”一样有两种含义。一件事物是非几何学的,在一种意义上是因为它完全缺乏那种性质,在另一种意义上是它拥有这种性质但极其微小。它是在后一种意义上的无知,即从与科学知识相反的前提中推论而得的无知。在数学中,形式的谬误没有这样普遍,因为产生歧义的总是中词,一个词项作一中词的全体的谓项,中词又依次作另一词项的全体谓项,但是谓项并没有说明所有。在数学中,中词可以被智慧之眼清楚地看到,而在辩证的论证中歧义往往容易被忽视。“每个圆都是一个形状吗?”如果人们画一个圆,那么答案是很明显的,“叙事诗是圆吗?”显然不是。
如果某一证明具有归纳的小前提,我们就不应对它提出异议,正如一个只适用于一种情况的前提不是真实前提一样(因为它不适合所有情况,而三段论是从普遍判断进展的),这种性质的异议不是真正的异议。前提与异议是相同的,任何被提出来的异议都可以变成一个前提,要么是证明的,要么是辩证的。
我们发现有些人通过把握两个词项的后件而错误地作论证。例如卡纽斯坚持认为火是以几何级数扩展的,根据是火和这类级数都增长得极迅速。在这种条件下没有三段论。只有当最迅速的增长隐含着几何比例,火在其运动中隐含着最迅速的增长率时才行。有时不可能从断定中获得一个结论,有时它是可能的,但进展的方法却被忽略了。
如果不可能从虚假的前提证明一个真实的结论,那么分析就会十分容易,因为结论与前提必然是交互的。让A成为一个真正的事实,它的真实性包含着其他一些我知道是真的事物(例如B)的真实性,那么,从后者我就可以证明A确实是真实存在的。交互现象在数学中更加普遍,因为数学从不具有偶性(这是它不同于辩证推理的另一方面),它只具有定义。
科学的增长不是由于中词的插入而是由于大小词的附加,例如,A是B的谓项,B是C的谓项,C是D的谓项,由此无穷后推。它也可以倾向扩展,例如,A既是C又是E的谓项。举个例子说,A是(确定的或不确定的)数,B是确定的奇数,C是特殊的奇数,那么A是C的谓项。再者,D是确定的偶数,E是一个特殊的偶数,那么A是E的谓项。
第6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