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下)>第12章
◇乾隆三十八年癸巳,1773实斋年三十六。
是年作和州志例。在宁波道署遇戴东原,论史事多不合,论修志亦不合。是时实斋见解,盖较乙酉益进矣。
◇乾隆三十九年甲午,1774实斋年三十七。
是年撰和州志四十二篇。
◇乾隆四十午乙未,1775实斋年三十八。
实斋跋甲乙剩稿,谓其时学识方长,而文笔亦纵横能达,然不免有意矜张也。
◇乾隆四十二年丁酉,1777实斋年四十。
戴东原卒。实斋有朱陆篇,为评东原而作,似尚在东原卒前。
是年修永清志。
◇乾隆四十三年戊戌,1778实斋年四十一。
是年成进士,续修永清志。
◇乾隆四十四年己亥,1779实斋年四十二。
永清志成。是年着校雠通义四卷,此稿后两年游河南遇盗失去,前三卷有朋友抄存本,后亦改作。
◇乾隆四十六年辛丑,1781实斋年四十四。
遇盗,凡四十四岁前撰着文稿均失,后从朋旧家借钞存录别本,名辛丑年钞。是年朱竹君卒。
辛壬剥复删存稿有通说一篇,为实斋论学要旨之一。
◇乾隆四十八年癸卯,1783实斋四十六。
是年有癸卯通义草十篇,篇名可考者为诗教上、下,言公上、中、下五篇。有书后云:“若其撰述之旨,则得自衿腑,随其意趣所至,固
未尝有意趋时,亦不敢立心矫异,言惟其事,理惬于心。”可征实斋初撰通义时态度,与戊申、己酉以后自不同。又书后云:“有通义草七
篇,分八十九章,又三篇不分章者。”今按:俗嫌、针名、砭异三篇不分章,疑即今年作。
又癸卯录存,有代拟续通典礼典目录序、籍书园书目序、与陈鉴亭论学、与乔迁安论初学课蒙三简、与邵二云论文书、与邵二云论学、与
家正甫论文、又与正甫论文、与冯秋山论修谱诸篇;又与朱沧湄中翰论学书,极重要。
◇乾隆四十九年甲辰,1784实斋年四十七。
是年有甲辰录存,有答周筤谷论课蒙书两通,及题朱沧湄诗册等。
◇乾隆五十年乙巳,1785实斋年四十八。
是年有论课蒙文法二十六通。又跋甲乙剩稿云:“甲辰、乙巳……所作亦有斐然可观,而未通变也。”◇乾隆五十二年丁未,1787实斋年五十。
至河南,始依毕秋帆。
◇乾隆五十三年戊申,1788实斋年五十一。
主编史籍考。五月有报孙渊如书,谓:“愚之所见,以为盈天地间,凡涉着作之林,皆是史学,六经特圣人取此六种之史以垂训者耳……
此种议论,知骇俗下耳目,故不敢多言。然朱少白所钞鄙着中,亦有道及此等处者,特未畅耳。俟为尚书公毕沅成书之后,亦当以涉历所及,
自勒一家之言,所为聊此自娱,不敢问世也。”按:是书,实斋初发六经皆史之论,其时文史通义中重要诸篇均未作也。史释篇亦后成,近人皆以本篇义说六经皆史,实未得
实斋渊旨有与邵二云论学书。
校正校雠通义,与诸家所存本又大异。按:此年校正者,即今传刻本,议论与文史通义相发,而言之未畅,盖此后文史通义之先声也。惜
校雠通义初稿不可见,否则必可证实斋思想进展之痕迹。
是年秋,得文史通义十篇,目不可考。戊申录稿有礼教、所见、论修史籍考要略、与邵二云书诸篇,殆即十篇之四也。又与刘宝七昆弟论家传书称戊申秋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