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天雄别后的半年多时间里,我一直在家圈养着,积攒体力,我知道不久后他又会找些新点子。
可实在没想到,这次的头骨会带来这么多的麻烦,之前的算是精神上的,现在轮到了。
在城里养尊处优惯了,现在面对着纯体力运动,我发现爬山的难度是相当的高,尤其我还背着个大行李包。
才行进了几十米,我们三个就开始大口大口贪婪地吞噬着空气,仿佛空气变成了稀有的宝贝。
我们俩大男人还稍微好点,李嫣就惨了,这边喘着气,那边还不时的来段女高音,动不动就听见她大喊:“蜘蛛啊,蚊子啊,虫子啊”比开演唱会还热闹,真省了一部MP3的钱,外加一节电池。
天雄就比较冷静了,虫子落在他的衣服上,他弹都不弹,楞是用鼻子喘出来的气把虫子吹掉了,当然,虫子身上还挂着他泄出的鼻涕,这虫子八成是自愿飞走的。
后来我才知道天雄是没有多余的力气去弹了,也亏他想的出来。
好在还有神勇的阿佤族人踩出来的山路,也幸亏有萨吉的热情指点,否则我们三个不知道能不能走出这个山林迷宫。
很快,我们翻过了第一个山头,本以为这个山是周围最高的山了,可到了山顶,才明白,什么叫一山还比一山高,第二个山头比第一个整整高出半个身位。
望着第二个山头那令人绝望的高度,再加上潮湿闷热的环境,我们三个强烈要求停下来休息一下,全员举双手赞成。
利用休息的时间,我大略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发现刚才的路比较而言是很平坦的,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才是真正的负担。
如果从山腰绕过去的话,估计要走很多弯路,还要在树林间无路的情况下摸索,于是我们勇敢的选择攀越第二座山的山顶,横跨过去,这样可以省下很多的路和时间。
虽然有山路,可山路和平常生活中看到的路决然不同,山路只有模糊的一条痕迹,人经常走才形成的痕迹,没有明显的分界线,宽也只有半米左右。
走在这样的路上,还要时不时注意路旁的树枝丫,万一在脸上划个图案,那你以后基本上就可以不用靠脸吃饭了,所以边走还要边费神观察周边的环境。
这些难度加一起,相当于三个正在弯腰走猫步的模特。
以这样的姿势走到山顶,我身上的零件有点开始各自为政了,小脑罢工,大脑休息,只剩我不知所措了。
如果你跑过马拉松,你一定会知道这样的道理:那就是途中即使再累,也不能停下来休息,因为一休息,你就永远也不想上路了。
我们都有自觉性,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过了第二个山头,我们没停下,继续前行。
模特走累了也有休息的时候,可我们不敢,望着最后一个高地,一咬牙,一蹬脚,一弯腰,爬,爬过去。
就这样,我们放弃了优雅,回归到原始,开始爬。
不知道爬了多久,已经懒的看表了,反正是到了山头了。
我们三个一股脑的倒在了地上,山风渐渐袭来,凉快,太凉快了。
稍微有了点精神,极目远眺,只见群山环抱下,一个有三四十户人家的小村子出现在我的眼前。
经过村民们世代长年累月的开发,村子周围出现很多农耕地,一条小河,从村前静静流过,所有的一切形成了一副完美的画卷,让我们一时忘记疲劳,惊叹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远远的,我们看着这个神秘的村子,炊烟袅袅升起,从上山开始到现在,虽然短暂,却恍如隔世,让我们三个野人感受到了有人类的存在,真是太温馨了,太幸福了。
木鼓村,我们终于来了!
滚,无论是在电视剧还是生活中都能听到,带点侮辱人的意思。可下山的时候,我们发现这个词挺好的,如果真可以达到那种境界,我们下山还可就不费劲了。
但我们能滚吗?不能,除非你打算结束你的人生,我们对生活还充满热爱,所以我下山还得靠走。
在山顶上看着村子离我们很近,感觉一下山就到了,可实际上,还隔着个小山头呢,而且下山这一段,颠颠簸簸的,虽然不是坐车,但比坐车还晕,累晕了,双腿都分不清哪个是左哪个是右了,自己带着身体就一路小跑,根本不受大脑控制,小脑现在是走自己的路,让大脑说去吧。
我们三个跟土匪下山似的,后面带着一股子飞扬的尘土,到村口的时候给一位大叔吓了一跳,大叔估摸有四五十岁,扛着个锄头,戴着个草帽,斜眼打量着我们三个,眼神非常犀利,一点不像个农民。
看得我们象跳梁小丑似的,我心里有点生气,虽然跳梁小丑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
可转过来看了他们俩一眼后,发现有看头,真的有看头:只见天雄的墨镜已经跑离应该在的位置,一对眼睛完露在外面,脸上这黑一块那黑一块的,都是灰。李嫣的脸上更精彩,跟画地图似的,灰已经盖过了脸上的粉,薄薄一层,这足以迷失她本人。我虽然看不到我自己,但知道也好不到哪去。
难怪村民大叔这么有兴趣欣赏着我们,他们村子肯定很久没来马戏团的了。
他们俩互相看着,也发现这个问题了,用身上可以擦的东西来回蹭着,我不管那么多了,豁出这张老脸了,问大叔:“你好大叔,问一下,这是木鼓村吧?”
大叔点了点头,还好,没走错地方,要不我们就惨了。
我又问:“萨摩萨大叔家怎么走啊?”
大叔放下锄头,用手指了指村东头的一处高地:“顺着这条路,直走,东北角有俩白房子挨在一起,就是他家”
“哦,好的,谢谢”挥手告别后,他们俩犹自回头看着大叔,我纳闷道:“怎么了?盯着人家看干吗?”他们俩啥也不说,只低着头走路。
时值中午,很多村子里的人都农耕后回家吃饭,我们三个外来人一入村子里,就象走进动物园一样,不过动物是我们三个。
村民们看见我们都会驻足打量一番,小孩子在一旁咧嘴笑着,还指指点点的,弄的我们三个都挺不自在。
幸亏有了村口遇见的大叔的指点,我们三个仅存的那点耐心才得以完全利用,小跑着来到了他说的两间大白房前。
这是两间略显沧桑的大瓦房,房头上依稀可以看见小草在向我们招手,墙面也采用传统的灰白色,门口扫出了一块格外干净的地面,不过不久以后那上面将会多出六个脚印,或许还会更多。
靠东边的房子,门朝里开着,应该有人,天雄迫不及待的喊道:“这是萨摩大叔的家吗?”
第12章 那山那水那人